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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絕世秘聞:公主逃婚了(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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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這丟了公主的事情要是傳揚出去,皇家的顏面何存!雖說,此時此刻,老皇帝已經垂垂老矣,半個身子正在棺材上面可勁兒地折騰,但是,再怎麼說,這張老臉還是要的!皇家的體面還是要的!

哦也!我是不是該慶幸一下,大悲之後,我修了一正果——得到了一絕世秘聞:公主逃婚了!

我要是將這秘聞印成小報,挨家挨戶的發放,挨家挨戶的收錢,估計,我就不叫丁小仙了,而叫丁百萬了!

就在我邊走邊行,形影相弔做著發財夢的時候,那群兵丁們發現了我。然後,立刻奔了過來,一會兒排成個「官」字,一會兒排成個「兵」字。最後,將我團團包圍!

你是誰?半夜出門?為首的兵頭頭雙目圓睜,怒視著我。其實,我心裡清楚,他特別希望我就是那當朝玩逃婚玩失蹤了的公主大人。可惜,我確實是玩逃婚玩失蹤的一妞,但絕對不是他們的公主大人。

我低著頭,不想理睬他們,繼續思考著我的腳為什麼這麼冷這個問題。

但是他們是兵,我是民。如果對抗起來,絕對就變成,他們是「官」兵,我是「刁」民。所以,我只好繼續低著頭,悻悻道,我叫仙小丁,今天晚上失眠,四處溜溜!

可能我的回答不夠標準,那個兵頭頭不樂意了,一把拉住我,說,抬起頭來!老實交待!否則將你送到衙門、關進牢裡!

你看看,我的回答居然令他不滿。我估計,我要是老實回答,我叫丁小仙,逃婚三天之後,騎馬被一毛驢踩倒了。然後被毛驢的主人拎回家。然後毛驢的主人的大師兄討厭有舌頭的人,要割我的舌頭!然後一蒙面白衣人從天而降,將我帶到了此處。他做好事不留名,但是順便調戲了我一下。後來,正在我發呆的時候,我舊時認識的一個和尚和他的草鞋一起,出現了。他用他精深的佛心,告訴了我一個關於砂子和金子的愛情道理。然後就走了。然後就下起了雪來,然後我就在雪地裡思索這個砂子和金子的愛情道理,這個時間,你們又出現了,先詛咒公主死了,後詛咒當今皇帝也快死了!最後一會兒排成一個「官」字,一會兒排成個「兵」字,來到了我的面前,盤問我叫什麼,為什麼這麼晚出現……估計這話還沒說完,我不是被送進了精神病院,就是被這群官兵給拿刀砍了,銷屍滅跡。

就這樣,雪地之中,那些官兵們發揮著他們的餘熱,傾盡心力地盤問我,到底為什麼這麼晚還在大街上溜達?

我心想,幸虧我當日逃婚之時,沒有隨身攜帶出那些做賊的器械,否則,我還不被這些官兵給活活砍死在雪地裡?

可是,當我抬起頭來的時候,我發現,就算我沒帶做賊的器械,也有人將要把我活活砍死在雪地裡了!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冤家路窄!冤家路窄啊!

對面兵頭頭在我抬起臉那一瞬間,先是愣了愣。然後兩隻眼睛在幅員遼闊的臉上,燃起了熊熊的怒火——我讓你丫在光天化日之下拽我的肉瘤!丫死定了!終於落在你雷霆雷爺爺的手掌心裡了!哇哈哈哈哈!

下面,讓我們撇開雷霆雷捕快,採訪一下丁小仙,她抬頭那一刻的感想?

丁小仙:我終於知道我的腳為什麼那麼冷了!原來我的大靴子留在了流雲居綠涯閨房的床底下了。

丁小仙,問你見到雷霆的感想呢?沒問你靴子!

丁小仙:哦。難道你不知道我已經被嚇傻了嗎????

是的,當時的丁小仙,也就是我,已經被嚇傻了。我想,人生也不會這麼刺激吧?見完了蓮花見牡丹!見完了牡丹就要進閻王殿!

法豐方丈,白衣男,你們趕緊再從天而降,救救我吧!或者那個什麼流雲居的簡鉞公子,你救我也行。我寧可被美男子的你給千刀萬剮了,也不要挨這幅員遼闊的雷霆同志的一巴掌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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