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樂最後的這句話,讓我的心裡又抖起了一陣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藍和莫帆整整齊齊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們倆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時候,我們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將來,會有一個叫做白楚的男子,從天而降,將我們置於天崩地裂的對立面。
只不過是,他帶她去天明山去畫了一輯畫,她做了他的模特,他們就這樣「郎情妾意」地將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傷口之上。
還有,溪藍,從什麼時候起,對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堅硬,只是這種冰冷淹沒在她的溫柔裡,連白楚這樣細心的男子都難以發現。唉,毫無天理!好不好!受傷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藍。難道僅僅是因為,當初她開始了這連綿不斷的奇怪的病之後,我跟白楚說,她裝的!我怎麼就記得她以前很強壯呢!
哦。
溪藍,我們再也回不到從前。
記得,於遠方的「醜事」案發後,溪藍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個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都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說,姐姐,姐姐,你們不要我了嗎,不要溪藍了嗎?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搶果果了,我什麼都讓著他,你讓媽媽留下我吧!
我就追在她的身後哭,一半是哭她的離開,另一半是哭她身上還穿著我最喜歡的花格子小衫。雖然奶奶說我長個了,已經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從小我就知道「時髦」這個名詞,知道我當緊身衣穿那件小衫,我還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著我,我看著他,然後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無光。
很多年後,奶奶會絮絮叨叨地說起那一天,六歲的莫凡和八歲的我,因為溪藍的離開哭得那麼狠。
可是,現在,我堅持說,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剛進入青春期的莫帆則堅持,當時哭是因為溪藍穿走了他那唯一一雙旅遊鞋。
其實,某些時候,一些言語只能看做是狡辯,來掩飾自己不願意別人知道的心傷。
而我,從溪藍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個小孩,像溪藍一樣,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邊的小板凳上,聽我說話。
我說一,他們信一,我說二,他們信二。我說母雞比地球大,黃鼠狼是東北虎的媽,他們也會像小雞啄米一樣點著小腦袋,奉為神旨。再也不會有那麼一雙小手,可以任由我牽著,我走向東,她便向東,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遠不會對我說,不。
想到這裡,我下意識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醫院裡蘇打水的味道繞過我的掌心,遠遠散去,散在麥樂微微皺起的眉心,像一種完整的痛疼,覆蓋了那段被稱為青春的年代。
我給麥樂掩好了被角,說,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裡沒事的話,我就回來看你。然後,我想了想,彷彿是解釋一樣,也彷彿是自言自語,咬了咬嘴唇,說,我真的擔心他,我想去劈了他,為一個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麥樂笑笑,說,要不,你乾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訴他,你多麼的喜歡他。哎,莫春,愛情這種東西,被動未必會為你迎來幸福,主動也未必給你帶來不幸福。
紀戎歌也悄悄在我耳邊說了一句,不陰不陽的聲音,對啊,多麼好的挖牆腳時間,你就讓那小子準備婚禮,然後等舉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給毒死,然後你就名正言順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