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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如意餐館(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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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讓她讀完初中已經是她慷慨的最大限度了,所以就算她的功課一直是全校最好,就算她的班主任來家裡勸說好幾趟,甚至願意替奇奇支付高中的學費,媽媽還是堅持要奇奇輟學回家幫忙。當然了,後來奇奇才知道,因為媽媽收了殺豬戶朱家的聘禮,要把她嫁給他家那個生出來就只會流口水、到現在38歲連話都說不完整的獨養兒子。

雖然她才15歲,離法定結婚年齡還有好多年,但鎮上的人不管這些。

雖然她苦苦哀求,在門外跪了一晚上,但父母的心是鐵打的。

五千塊錢的聘禮,夠讓弟弟在城裡的寄宿學校讀一整年書,所以她的整個人生就被賣了。

她不是沒想過逃跑,其實從她懂事起逃跑就成了她對抗命運的惟一方式。可是無論她冒出各種奇思怪想,嘗試了無數種方法,她就是跑不掉,就好像她身上拴著根無形的繩子,一走出這個小鎮,就會給逮回來。

8歲那年,鎮上來了個人口販子,看上了她,花了百來塊錢向父母把她買了下來,剛走出道口就被警察給逮住了。結果家裡不但沒賺到錢,反被大大罰了一筆。

9歲時的某天傍晚,她沒有從學校回家,在街上發揮那時她已超乎常人的口才,說動了一個到處要飯的老乞丐帶著她一起討生活,結果老乞丐沒走多遠就掉陰溝裡,圍了一圈看熱鬧的人,還沒等得及看到老乞丐被救起,她就被鎮上的鄰居發現帶回了家。

10歲那年的春節,她終於決定採取一些反常規的方法。恰逢一個馬戲團在鎮上逗留三天。最後一晚,奇奇偷偷藏在道具車後箱裡,計劃著等天亮就能跟車去往下一個城市,從此浪跡天涯。結果也不知誰半夜放炮仗,把車廂裡的紙板道具給點燃了,面對被燒死和求救兩條路,奇奇只能選擇後者。結果不僅來了消防車還來了警車,原來這個馬戲團竟然是警察通緝許久的犯罪團伙,幹著一些兒童不宜的勾當。自然,奇奇不僅沒有跑成,還被當成了通風報信的好公民,馬戲團的老大被塞進警車之前惡狠狠地對她吼著「等著瞧」。於是,因為媽媽被嚇到了,奇奇又被暴扁一頓。

11歲、12歲、13歲、14歲……此後,只要有機會奇奇就會嘗試逃跑。當然,她不僅沒有成功,每次還會牽連些人倒霉,於是惟一的收穫只是更加鞏固了她「掃把星」的名頭。

有時候,她不得不猜測自己是不是前世得罪過土地爺,才會被如此牢牢地拴在這片土地上。

好吧,通過這一次的嘗試,她知道了連死這種方式都是行不通的,那她該怎麼辦?

她瞭解外屋那對被她稱為爸爸媽媽的夫妻,朱家退了婚還有李家,李家不行還有張家,張家再不行就找王家,38歲的傻瓜搞砸了,還有69歲的瘸腿老頭。總之只要有聘禮,他們不在乎把女兒嫁給什麼人,哪怕是頭豬要求娶她,只要給錢,應該都不是問題。如果不是因為自己「掃把星」的惡名太昭著,只怕早兩年就已經被送去當童養媳了。

奇奇絕望地瞪著天花板,難道她的人生註定要這麼悲慘嗎?

「拿自由換生命,怎麼樣?」

不期然,這句話突然又從腦海裡冒了出來,雖然奇奇幾乎可以肯定這絕對只是她昏迷時刻的一場亂夢,據發現她的巡山員說,當時她趴在溪邊的岩石上,明顯是被水流推上岸的,身邊根本沒有其他人。

可是她就是忍不住地幻想這一切都是真的,把自由抵給一個陌生人也好過做個未成年的已婚婦女,然後老死在這片土地上。

唉,為什麼那只是一個夢呢?

奇奇昏昏沉沉地看著天花板上的蜘蛛正在捕食一隻蚊子,視線漸漸朦朧。藥效到了,每日犯困的時間又開始了,這段時間是她活到現在睡得最飽的日子。

唉,看這一身傷花了這麼多錢,等到身體好了,不知要幹多少活才能止住媽媽的謾罵……

奇奇悠悠地打了哈欠,蹙著眉進入夢鄉,心裡還想著該不該再嘗試一次逃跑。

她不知道她將做一個噩夢,夢裡她嫁給了一個長滿皺紋、渾身是毛的嬰兒。

她更不知道,在她與噩夢搏鬥的時候,一個衣著講究的男子敲開了她的家門,自稱來自一個遙遠的地方,他帶給她父母一封信函,這封信將改變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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