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裡有很多的課程,數學物理化學語文英語地理歷史政治體育音樂等等等等。學科不知道為什麼也不知道以什麼為基準有一個輕重緩急的區分。比如說大家一個姓,但是偏偏英語比音樂重要。
經常有這樣的場面,因為自修課是各個老師爭奪得很厲害的一個課程,但是從來自修課上只看見有數理化語文英語的老師來上課,從來不見有體育音樂的安排。
原因很簡單,因為考試的時候這些課程分數的比例大。
由此可見,所謂素質教育,其實到現在,也只是停留在一個大家一起說的階段。
中國人有一個很錯誤的認識。我覺得有一個成語根本不能用在學生身上,那就是——不務正業。
學生的學習,對有人來說充其量就是一個九年制義務教育的過程而已。或者對於一些學生的意義是學習到一些知識。知識是指課本上的知識。但是,在任何知識也好什麼也好,沒有轉化成報酬之前,就是說,在你還沒有工作之前,就沒有不務正業這個說法。
比如說,我喜歡踢球,這是不務正業嗎?可能有人會說,學生的正業是學習。對。那學習足球技術算不算學習?那還不如說學生的正業就是考試得了。可是沒有人會這麼說,因為太難聽了。
如果學生下課後老踢球算是不務正業,那老師炒股票算不算不務正業?那老師會說,不算,因為炒股票是業餘的事情。
好,那至少我沒見過專門逃課為了踢球的人,但是,大家都會有感覺,如果一個學生很喜歡專注於除了應付考試以外的別的東西,比如踢球打球上網寫作等等等等,那很多人的評價就是不務正業。不光老師家長這樣看,別的學生也在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這樣認為。然後結果往往是老師出面加以干涉。
那老師的權利是否大到可以決定一個人能不能喜歡做這件事情的份上呢?上面我已經說過,在中國,教師的地位和權利都被神話了,什麼東西被神話以後下一步必然是說很多胡話,教師就是如此。
你不能說他們這麼做是出於什麼什麼樣好的動機。如果有一個人作惡多端,方圓幾百里的人都怕他,我看不順眼一斧子劈死他,也是要判刑的。
我覺得在學校裡很多權利義務之類的事情都被淡化了。學生永遠都是一個弱勢群體。當然也有厲害的學生,學校通用於所有學生的不通用於他。他並不是什麼有個性的人,有個性的人早開除了,哪輪得上爬學校頭上。那為什麼不開除他?
不能開除d,學校噴水池就是他爹贊助的。
說回去。我在上學的時候,喜歡踢球。有人諷刺我說再踢也踢不到國家隊,踢再好也好不過羅納爾多,踢了有什麼意思。不許踢了。
那麼,如果你自己喜歡開車,我對你說,你再開也開不到麥克拉倫車隊去,開再快也快不過舒馬赫,開了有什麼意思,駕照沒收了。你是不是覺得我在狡辯?
喜歡只是一種喜歡而已,不一定要到一個很高的境界才算成功。我喜歡一件事情,做這件事情並且覺得很高興,就是成功了。
況且,國家隊的人難道都是大學畢業了再學踢球的?
我自己也曾經想過,這樣的言語會不會抹殺一個天才。萬一我真的將來踢得比羅納爾多好,那不是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