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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討好任何人(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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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是嗎?這個世界大家在各司其職,但有的事情就是這樣,比如半夜走夜路,比如競技體育,在很多方面,女孩子是會吃虧的。我是個很保護女孩子的人,所以我不希望太太出去工作,我要保護女兒,如果說這是男權主義,那我承認。

如果女兒以後也不想上大學,或者面臨其他問題,你會干涉嗎?

以後肯定會面臨很多問題,她也會有叛逆期,還有很大機率會去為一個傻b織毛衣。我可以一直養著她,但是沒有人會願意一直被別人養著,即使是自己的父親,畢竟人都希望得到正向的社會評價。

這裡有三點很重要:不給社會造成負擔,不給父母造成負擔,有自己生存的本領。有本領特別重要,這樣無所謂上不上學,不上學太好模仿了,寫個退學申請書,或者乾脆一個月不來自動退學,單純的不上學不是有本事,模仿有本事才是真有本事。所以,我希望女兒有社會生存的技能,上學我不會干涉,但是我會干涉她的本領和本事。

平時在家做家務嗎?覺得自己是個好老公、好父親嗎?

不做家務,我在生活上比較粗心,不破壞、不產生副作用就不錯了,呵呵。但肯定是個好老公好父親,當然也有愧疚。我習慣半夜寫東西,夜裡三點還要吃頓夜宵,都是我太太起來為我做。這麼多年,在生活習慣上,也逐漸適應了。她還替我打理很多事情。所以,一來有愧疚,二來女兒最可愛的時間,陪女兒的太少。

愧疚主要在於精力投入?我瞭解到你一年有近20場比賽,這個要佔用不少時間,還要應付一些網路論戰,比如年初很轟動的那一場。

一個月兩場比賽,一年20場左右,每場耗時一週。所以,給予孩子的精力還是太少,也錯過了一些她最可愛的時光。還有,今年年頭我自己犯傻搭理那個構陷狂、神經病。他讓我寫文章自證清白,傻b才這樣,當一個人指著一件你沒有做過的事情時,他已經有壞心眼了。我往往把人想得太好了,想成善良單純的,但是,真的有惡人在。所以這個事情,我是在浪費時間,不和自己可愛的小孩兒玩,卻去和那麼醜陋的人玩兒!公權力有底線,而人醜陋起來沒底線!

為回應這次質疑,你將《三重門》的手稿出版,合集命名《光明與磊落》,覺得值嗎?

不值。寫《三重門》那時十六七歲,花費了整整一年多時間,荒廢了學業,白天到深夜,課內到課外,週一到週日,甚至連體育課都逃了,特別不容易。但人家就能在上面找錯別字,在那裡構陷。這種陰謀論,很噁心。我的文字,手稿,書落到這些人手裡,我在替這些書覺得可惜。

有人構陷你,也有人支援你,你有很多堅定的粉絲,我認識一位,她特別讓我轉達一句「我對韓寒是完全的信任和欣賞」,你的觀點和文字很合她的胃口,所以,你有沒有在通過文字取悅一些人?

我取悅不過來,我只想對他們說「你們有眼光」!

有句老話,人生是在失敗和跌倒中,逐漸成長的。如果有時光機,你會對曾有的坎坷做修正嗎?

大的事情和方向不會修正,但諸如某場比賽出現的失誤,喜歡某個姑娘沒有去追,路上開車追尾了,這種事情我還是想修正一下。

不回頭,向前走,有什麼新的打算?

現在做事很奇怪,有一些阻力和事情本身沒有關係,如果事情本身只花10%的精力,那為了把這個事情做下去,則要花90%的精力用於溝通和消除阻力,這個能做那個不能做,這個能寫那個不能寫,這個能拍那個不能拍,這個能唱那個不能唱……

還有一些來自同行的阻力,很莫名,看你不順眼,就給你阻力。

這個讓我聯想到《獨唱團》,你是說自己被迫投降了?

《獨唱團》是被同行搞掉的。後面有後續的故事,我當時撒了個謊,說團隊解散了,其實,我們還在一起,說解散只是避風頭。我們在編另一本雜誌,三四個月時間,偷偷摸摸做了《幼稚園》,就是用的《獨唱團》(二)(三)的稿子,當然所有人的名字都沒有上,不然又不能出了,就像《獨唱團》一樣,畢竟誰再有經濟實力,也經不起這樣印一次銷燬一次的折騰。我還建議大家用自己媽媽的姓,想一個化名,我媽姓周,我化名周怨去,因為我欣賞周恩來,所以用了他名字的反義。結果3個月後,還是有人知道了,而且是同行,寫黑材料,我們又不能做了。我真不明白這種莫名其妙的仇恨?就是覺得你賣的太多了嗎?有的你覺著是身邊處的挺好的同行,結果背後捅你一刀。這還讓我想起方粉,通過稅務舉報,通過公安舉報,甚至舉報我十幾年前寫的錯別字,公安都沒有聽明白為什麼舉報錯別字?我真想說,有種你自己來!別躲在後面,你們就是傻b中的傻b,傻b中的慫b。

好在這並沒有關閉所有的表達路徑,你還可以寫小說,可以寫雜文,發部落格。

但是做的還不夠,寫的還不夠,在2011年寫得越來越少了,大概一年只發了20篇左右的部落格。我覺得該寫的都寫了,所有悲劇其實是在重複上演,但我也不能重複寫啊,因為寫作者對自己的文字是有要求的,你所有用過的詞彙不能再用了,你總不能說這個地方參看去年寫的文章吧?悲劇只是換了個主角,但形式都一樣,而且寫來寫去,這個悲劇為什麼會發生,無非就是制度這些原因。但是今年,還得寫,因為這個世界不明事理的傻b太多了。

有可能突破你所說的「寫作者對自己文字的要求」,可見你是社會責任感挺重的人。

是的。我覺得消費無處不在,大家說我,還在消費我呢,活在這個世界上就在消費這個社會,就看你是向善的還是向惡的;寫作者,不寫這個寫什麼?那些風花雪月的故事,不適合我寫;我從小,就有這種所謂的責任感,記得小時候坐在我爸腳踏車上,我就說鎮上誰誰誰好貪,要打倒他們。只是現在不像小時候那麼看待,會分析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同一個人身上有好也有壞的一面,不像小時候,好的就是好的,壞的就是壞的,那麼分明和決絕。

通過更多的寫作和發言,你是想改變這個社會,而不只是影響?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有這麼一句臺詞,「我和這個世界一樣,這個世界是不會改變的」。這個臺詞被很多人當作經典,我不這麼認為,首先人會變,其次這個世界也會變。很多時候,我也曾灰心,覺得人似乎不能改變什麼,但其實,每個人都可能改變,機緣巧合,也許有個人,會因為讀了《北京青年》週刊的某篇文章,受到某個人觀點的影響,就真的改變了世界。

編者按:本文根據2012年7月《北京青年》專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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