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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千古(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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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陽殿有過太多悲傷往事,乾元殿裡埋葬了歷代帝王的陰靈。

我不願在前朝的廢墟上重建新的宮室,不願在熟悉的簷廊下重溫往世的悲歡。

三日後,蕭綦下旨將兩宮殘垣夷為平地,另擇吉址修建寢宮,廢棄昭陽殿之名,改皇后中宮為含章殿。

宮中舊人飽經動盪離亂,目睹過太多深宮隱秘。我不忍將他們禁錮在深宮待死,不忍朝夕面對這樣的面孔。

三月後,蕭綦下旨將前朝宮人遣出,遣返故鄉。

叛臣宋懷恩伏誅,其妻蕭氏以節烈殉難,追封孝穆公主。

在我的求懇下,宋氏子女三人因年幼無知,免於涉罪,謫為庶民,隨族人流配西蜀,永不得出。

先帝遺骸毀於火中,蕭綦也依我所願,在皇陵修建了肅宗與承賢皇后的衣冠冢。

乾元殿與昭陽殿舊人或死於叛亂,或葬於大火,再無人知道當日的情形。

蕭綦並不曾對子澹之死再作深究。

一切,都依從我的心意,真正萬事遂心,如願以償。

唯一的遺憾,是哥哥未能歸來。

倜儻風流的江夏王,自願遠別故土,長留在遙遠苦寒的塞北。

蕭綦回朝平叛之際,將突厥逐出漠北,直抵極北大荒之地。

只差三月,他便能將突厥人一舉殲盡,將這個民族從大地上徹底抹去。

然而宋懷恩的叛亂,硬生生止住了豫章王的鐵騎北進,撥轉了劍鋒所指的方向。

內亂,終令一代雄主功虧一簣。

或許是天不亡突厥,蕭綦得到了江山帝位,卻不得不在最後關頭,錯失平生大願。

踏平突厥,一統河山,是他畢生的宏願——這一次興師動眾的北伐,終究未能實現這個心願,此後若興兵事,只怕不是易事了。

死戰不降的賀蘭箴終於向蕭綦送上降書,伏乞劃地歸降。

歲月改變了每個人,連賀蘭箴也不復當初的決絕,竟能向宿仇低頭。

他終究成了突厥真正的王者,在私怨與家國之間,毅然保全後者。

蕭綦受了降表,與突厥訂立盟約,劃地為界。

賀蘭箴率殘餘部族遠走極北之地,將漠北廣袤豐饒的土地,盡歸我天朝所有。

我不相信賀蘭箴會真的服輸,他那樣的人,正如草原上的孤狼,總在伺機潛伏,不到死亡來臨的一刻,永遠不會放棄目標。暫時的歸降敗走,只是為了儲存生機。

他又一次逃離了蕭綦的羅網,十年間,他們兩人誰也殺不死誰。

蕭綦是翱翔在天上的鷹,賀蘭箴卻是隱匿在地上的毒蛇。

或許,他還將再次歸來。

劃疆之後,蕭綦頒下一道令諭。

這一道令諭,改變了哥哥的命運,改變了千萬人的命運,亦改變了北方大地的命運。

他將寧朔以北,極北以南,劃為七族雜居之地,將戰禍中失去牧群的大批突厥人南遷至寧朔以北,教習耕種,開荒屯田;將在戰禍中失去土地田園的漢民北遷至肥沃廣袤的北方,築城興商……先以強大武力,令各族懾服,再迫使他們聚集雜居,使其風俗教化彼此融合貫通,必須相互依存,方可生存,最終放下仇怨,共容共存。

王者手中長劍雖可裂土分疆,卻割不斷大漠子民對故土的眷戀,割不斷千年流淌下來的血脈之系。

寧朔城外的那個傍晚,我曾與蕭綦馳馬塞外,極目四野,望見突厥牧民帳中升起的炊煙。時隔多年,我仍記得他當日的話——「胡漢兩族本是唇齒之依,數百年間你徵我伐,無論誰家勝負,總是蒼生受累。只有消弭疆域之限,使其血脈相融,禮俗相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合為親睦之族,方能止殺於根本。」

彼時,我以為這不過是一個宏遠的空想。

他卻終於做到了。

長寧公主蒙先帝賜嫁突厥,卻因兩國一戰決裂,勢成水火,直至突厥戰敗歸降,也未能舉行大婚,空領了賜婚聖旨,卻未能成為突厥的王后。

伶仃紅顏,無處歸依,何處都不是故鄉。

遵照盟約,賀蘭箴賜予長寧公主狼牙王杖,敕封昆都女王之名。

從此,天朝的長寧公主成為突厥人的昆都女王,從此一頭遙望南方故鄉,一頭守護北方的子民。

昆都,即突厥語「守護神」之意。猶記京都細雨下,那個眉目如煙的女子,最後一次駐足回望故鄉……相顧無相識,長歌懷采薇。蒼茫亂世,多少女子的一生也隨之浮沉輾轉。比起那些零落紅顏,采薇已算是幸運之至。

昆都女王以守護之名留在了昔日南突厥的王城,改城名為昆都城。雄渾古老的昆都城,靜臥在寧朔以北,漠北以南的廣袤大地中央,統攝七族聚居的三郡四城,與南北相呼應。以女王為神賜的主宰,代替天神守護子民,永世歸附天朝。

在神權的背後,是手握三十萬重兵的江夏王,以天朝上國之尊,行鎮撫理政之職,成為北方大地真正的主宰。

命運終究成全了顧采薇,或者應當說,是蕭綦成全了王夙,成全了我的家族。

蕭綦班師回朝平叛之際,以三十萬大軍相托付,將哥哥留在了北境,永為後盾。

從此,金風細雨的京都再沒有那個倜儻多情的貴公子,天高雲淡的塞外長空,卻升起了一隻展翅翱翔,搏擊風雲的蒼鷹。

從前的顧采薇,寧願遠嫁突厥,也不肯嚥下那一口意氣。

從前的哥哥,明知錯失所愛,也不肯伸出手去挽回。

離亂,卻改變了一切。

一同經歷過了生死離亂,兩個同樣固執的人,終於掙脫前塵,換來重生,換來彼此的相守。

只是,他們為之付出的代價,卻是一生相守不相親。

他們可以朝夕相對,卻永無結縭之緣——昆都女王代行神聖庇佑之職,按照突厥人的禮法,必須在神前立誓,以處子終老,永世侍奉神前,以此獲得神靈赦免,免去賜嫁之名,還她潔淨之身。

自那一刻擦肩而過,命中便已註定,她終究做不成他的妻子。

但至少,他們還有漫漫的時光,可以陪伴彼此左右,可以並駕馳騁在廣袤自由的塞外,可以相伴一同老去……這樣,已經足夠。

或許,哥哥應當感激賀蘭箴的南侵,挽回了他與顧采薇本已無望的因緣。

賀蘭箴應感激宋懷恩的叛亂,給予了他和族人最後的生機。

子澹也應感激宋懷恩的逼宮,助他趁亂逃離宮禁,重獲自由。

我卻應當感激賀蘭箴當年的劫持,沒有他,便不會促成我與蕭綦的重逢。

——這世間事,兜兜轉轉,恩恩怨怨,誰又說得清。

建德二年,五月初九。

豫章王蕭綦郊祀祭天,於太和殿登基即位,冊立豫章王妃王氏為皇后,大赦天下,改元太初。

太初元年六月,蕭綦頒旨,廢黜六宮御製,自皇后以下,不設嬪御。

太初元年七月,冊立皇長子允朔為太子。

廢黜六宮之舉震動朝野,撼動了歷朝皇統。

前朝外戚最鼎盛的時期,也不曾有哪一位皇后能盛寵至此。

自姬周以來,歷代君王均依從周禮,採秦漢舊儀。

蕭綦登基之始,即下詔革除前朝宮禁六弊,裁奪冗雜龐大的宮廷用度,重置內宮品階。隨後頒詔,「廢六宮,虛嬪妾,不設三妃,唯皇后正位。」

在天下人看來,蕭綦待我,已遠遠超出帝王對后妃的恩寵。他恨不能將半壁江山予我,將永世的顯赫給予我的家族,將帝位早早允諾給我的兒子。

假如沒有開國的威望,恐怕我已早早被諫官斥為妖后。

含章殿上,微風送涼,水晶簾外雖是七月流火,夏日卻仍炎炎如熾。

「微臣斗膽,伏乞皇后恕罪,臣萬萬不能照此記述。」殿前伏案記述的史官,第三次擱下了筆,倔犟地伏跪在地,不肯照我口述的字句書寫。

我安然端坐,微微闔目,心中微覺感動。

我要他寫下皇后王氏,外預朝政,內擅宮闈的罪咎,他卻寧死不肯。白髮蒼蒼的老史官,已年過七旬,歷經兩朝更迭,仍是耿介如初。

我探了身,欲親自去扶他,卻連俯身一扶的力氣也沒有,甚至比這七旬老者更加虛弱。

老史官沉默地伏跪在地,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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