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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樹下》與「廣告扶貧」(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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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們居然願從廣告收入中分出幾分之一,捐助給某些生活與他們同樣艱難,他們以前很想幫助而無力賙濟的人家,那麼我認為,他們真是心靈偉大得很、高尚得很、可敬得很。即使賙濟的是比他們生活更難的窮親戚,那也同樣是極其可敬的。並且,為明星們也樹立了榜樣。

由胡萬增一家想到,中國有不少植樹楷模,我不止一次從電視中看到過他們可敬的事蹟和他們所做的公益性廣告。

公益性廣告是免費的。

但企業和廣告商們,為什麼眼睛非盯著明星不可呢?請他們來做有償廣告真的註定會是「白燒錢」的事嗎?

我看未必。

民企不願嘗試,國企為什麼就不能帶帶這個頭呢?

凡事總得有人帶頭。

廣而論之,國企也罷,民企也罷,民間個體工匠也罷,一切普通勞動者中不但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優秀而且生活困窘的人(實際情況是,確有不少那樣的人榮譽加身卻過著值得同情的日子);一切為一方水土、一處鄉村甚或僅僅是為自己的家庭辛勞不止且事蹟感動我們的人——我認為都可以成為有償廣告人。

電視臺的綜藝歌唱大賽節目既然能為街頭歌者提供平臺,使他們的人生有所改變,廣告業當然也可以幫助那些我們希望他們獲得一些社會幫助的人。

而他們在獲得了幫助之後倘也能從收益中分出一部分幫助同樣需要幫助的人,則等於中國之廣告業也為中國之扶貧盡了一份有創意的貢獻。

中國之廣告資金流確乎是巨數,據說每年至少近千億,即使僅有百分之一二「流」向胡萬增們,再經他們「流」向更多的需要社會關愛的家庭,總比只「流」向不差錢的明星們的口袋裡多了點兒廣告效應之外的社會意義。

我不認為明星們會來氣。若果如我所言,明星們肯定也會樂見其事。甚至,可能有些明星會以樣學樣,願從自己的廣告收益中分出一兩成,實現個人名義的「廣告慈善」。我覺得他們中一些人是有慈善心的,只不過不曉得通過何種可信賴的方式實現為好。

自然,有兩個問題是必須面對的:

一曰契約精神;

二曰心理考驗。

契約精神有合同限制著,好辦點兒。

心理障礙就不怎麼容易克服了——許許多多本有助人為樂之情懷的我們的同胞,每一想到某些「家族利益集團」以特權所謀之鉅額財富富可抵省(如今之中國經濟基礎十分雄厚了,個人財富富可敵國已是妄想,但抵一個經濟欠發達省份的年財政收入幾乎成為事實),而且如民間所言,彷彿瓷公雞鐵仙鶴玻璃耗子琉璃貓,財富基本轉移向國外,拔一毛可利天下亦絕不為——於是,自己的慈善心極受破壞。

「媽媽的,他們全那樣,我又何必這樣!」——凡人要克服此種心理障礙,委實非易事。

這乃是導致幾乎整個中國社會種種心理失衡現象的「死結」般的可惡現實,因而每使不少好的想法好的願望如冰塊上吹火絨,能吹出幾縷煙已不錯了,真的生成一堆火談何容易!

故,我這一篇文字,估計也就是自說自話,文字的行為藝術而已……

2016年8月15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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