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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火雞(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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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虛榮,有點可笑,可是很勇敢。

——富蘭克林

上世紀50年代初,家住臺北龍泉街,從後院矮牆望出去,是一片稻田。是在這片農地上,我首次看到了火雞。

之後十年,環島遊蕩無數次,我發現南北臺灣每個農家都養著火雞。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在處處可見火雞的寶島,竟然沒有一道火雞菜。

不錯,火雞固然不能算是一流美味,但也不是那麼難吃。而大江南北的中國烹調,還是很難找到一道中菜有火雞。就算新食譜中有,也多半是在介紹美式烤火雞。只有在紐約,我曾經在一家以猶太食客為主的中國餐廳,看到選單上列有一道木樨(火雞)肉,好不好吃,由你決定。我的感覺是,這道菜,既對不起火雞,也對不起木樨肉。

奇怪,當我們早已接受了外來的西紅柿(番茄)、葡萄(波斯語音譯)、胡椒,以及其他無以數計的外來果菜、飛禽、游魚、走獸、穀物、香料的同時,卻始終難以接受這個也是外來的火雞。

火雞是美洲的原住禽,早在一千年前即已被原住民幾個偉大的文明(阿茲特克、印加、瑪雅)將野火雞馴化。是早期西班牙殖民者,大約在15世紀末,首次把美洲火雞帶回歐洲。但他們誤以為火雞是孔雀家族的一支,因為公火雞也可以展翅開屏。

無論是出於無知,或想當然爾,還是陰錯陽差,總之,始作俑者還是哥倫布。是他一直到死都堅持他發現的「新」大陸是東方的亞洲。因而才有了至今仍一直沿用的加勒比海中的「西印度群島」(westindies),和一直到最近才改稱「美洲原住民」(nativeamericans)的「美洲印第安人」(americanindians)。

而當時的歐洲,習慣把任何來歷不明、超乎尋常的奇珍異獸,都說是來自古老神秘的東方。但是那個時代,對歐洲衝擊力最大的東方,不是中國,而是從13世紀到20世紀初,霸佔著東南歐洲、西南亞洲、北非……其政治、宗教、軍事、文化中心在土耳其的奧斯曼帝國(ottomanempire)。就這樣,火雞傳到了英國,一個古老偉大的國家turkey(土耳其)的國名,就很冤枉地和一個長得不怎麼好看,叫得也不怎麼好聽,肉也不怎麼好吃的美洲原住禽火雞同了名——turkey。

火雞也大約是在那個期間,大約16世紀前後,應該是通過水旱絲路,傳到了中國。中國人實際,一看到火雞,儘管其羽毛有黑有白,有灰有雜,但紅色比較突出,因而(我猜)取名「火雞」。其實,這倒是比較合情合理。火雞確實屬於「松雞」(grouse)家族。所以,儘管華人不怎麼吃火雞,至少在名稱上沒有擺個烏龍。

其實,歐洲人也不太吃火雞。而在土耳其,只聽說有些餐廳在聖誕節會有烤火雞,只是他們稱火雞為「大鳥」。這倒是接近另一個傳說,即當哥倫布首次看到火雞的時候,他船上一名醫生驚呼「tukki!」(希伯來語「大鳥」)。其發音更接近英文火雞讀法。所以,看樣子只有美國加拿大比較經常吃火雞。但與其說是因為火雞是美洲原住禽,不如說是這兩個前英國殖民地有個共同獨特傳統——感恩節(thanksgiving)。但其歷史,至少一部分,只能算是美國建國前的神話或野史。

當英國首批美洲移民「清教徒」(pilgrims),為了逃離政治宗教迫害,而於17世紀初來到了今天的波士頓,一百零二個墾荒定居者,在極其艱困的情況下熬過了一年,但仍死掉一半。倖存者,為了感謝上天保佑,在1621年秋收之後,舉行了好幾天的慶祝,並邀請了教他們耕種、捕魚、獵食等等生存技能的印第安人。據說這些原住民還帶了鹿肉、南瓜、玉米來赴宴,但沒說還有火雞。

其實,這些清教徒在搭乘「五月花號」(mayflower)來美洲的時候,隨船即已帶了早已流傳到英國的火雞,說不定他們在宴席上還以烤火雞待客。但火雞究竟是美洲原住禽,傳說中就把火雞當作是那首次感恩之宴的主菜。大概就是這樣,正史加野史,傳聞成為神話,純美國的感恩節,就和火雞扯上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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