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置可否。
「怎麼樣啊?你和勞倫斯什麼時候結婚?」
「還沒計劃。」我笑笑。
他裝著看不見我臉上的疲憊和掙扎著壓下去的反感。
又是一間不見天日的小屋。他開始問我父母的出生年月日,以及我自己在哪年哪月哪日做了哪件事。我仔細地一一答對,一個數字上的誤差就會被認為成謊言。謊言不可能被精確地重複。
「這些問題,上次那位調查員已經問過四遍了!」我終於苦笑著說。
「是嗎?不過我是頭一次問你,不是嗎?你的每件事對我都是聞所未聞!」他搖頭晃腦地用著成語。
我突然意識到,上次他根本不是因病失約。他成心讓那個年輕調查員先盤問我,目的是找出我兩次答對中不相符的地方,那將是他們揭開我「真相」的索引。問答還算順暢。我有什麼好瞞呢——出身於文學家族的我十二歲成為軍隊歌舞團的舞蹈演員,二十歲成為小說家,祖祖輩輩沒出現過政治人物的家族繁衍到我,政治觀念已退化到了零。
「isyourfatheramemberofcommunistparty?」(「你的父親是共產黨員嗎?」)
他突然改成英語問。我明白他的用心:他想製造出無數個「冷不防」。我在母語上的設防,極可能在第二語言中失守。一瞬間猶豫,我說:「是的。」
問答又順暢起來,如此持續了半小時,他無緣無故再次山東味十足地哈哈大笑起來,說我的合作十分理想。我心鬆弛下來。他一面收拾桌上的案卷,一面不經意地對我說:「有件小小的事還得勞駕你協作。」
「什麼事?」
「假如我們要你做一次測謊試驗,你是否會答應?」
這太意外了,我企圖看透他似的睜大眼。
「絕不會費你太長時間,」他開導我,「這樣可以大大加速調查程式。」
一時間我想到勞倫斯的話:「請一定再忍耐一下,就算為了我!」
我點點頭。
晚上我在電話上冷靜地告訴勞倫斯,我接受了做測謊試驗的要求。他那邊炸了:「你怎麼可以接受這種無理要求?!這簡直是人身侮辱!只有對犯罪嫌疑才能提這樣的要求!」
「那我怎麼辦?!你以為我情願?」我氣惱並充滿委屈。
「我要起訴他們!這已經成了迫害!……」他衝動地喊起來,「這不僅侮辱你,也是對我的侮辱!你不該答應!」
我搶白道:「我也不應該接受你的求婚,不應該來這個貌似自由的鬼國家!」我一吐為快地說。
我結束通話電話,獨自坐在沒開燈的房間裡,一種寄居異國的孤獨感頭一次那樣真實可觸地浮現出來。原來,我並沒有著陸,這個國家不允許我著陸。
勞倫斯第二天突然飛抵芝加哥,他很不放心我的情緒。我告訴他,我不願為這場婚姻給他和我的生活造成那麼多麻煩;我不想任何人推測我懷有某種意圖來靠近一個美國外交官;如此推測是對我尊嚴的侵犯,是對我人格的貶低。
「你別再跟我來往了。」我說。
「事情不像你想的那麼嚴重,也許這只是例行的調查。」他安慰我,心裡卻十分沒底。
勞倫斯回去後,打電話告訴我,他赴義大利的行期已定,他已向上級遞了通知:在赴任前和我結婚。
「現在沒事了——也許這場調查的結果是令他們滿意的,否則他們早就該取消我去羅馬的調令了……」他說,帶著僥倖者的喜氣,「他們再不會要你去做測謊試驗了!」
我也感到了釋然,情緒好轉。電話剛撂下,門鈴響,從窺視孔看出去,我又傻了:來者竟是那個矮個調查員。
「很巧,我散步時發現你幾乎是我的鄰居!」他笑哈哈說道。
第一個直覺便是:「幾天來他監視了我和勞倫斯的行動。
我讓他進門,讓他以「瀏覽」為名偵察了我房內的一切。
「最近你忙什麼哪?」我問道。
「很忙。」他答非所問。
「是不是你們必須創造一些事來讓自己忙?」
他看我一眼,大概在琢磨我的出言不遜是出於壞的英文還是壞的教養。
「對了,我上次忘了告訴你日期,」他說,「你不是已經答應了嗎——就是那個測謊試驗?我想請你去填一張表,籤個名,表示自願做這個試驗。」
幾天後,我卻又接到一個電話,那人自我介紹道:「我是國務院安全部的,我可以和你談一次嗎?」
交談開始前,我告訴這位友善得多的先生,fbi已無數次向我提問過。
「fbi?」他大吃一驚,「這事與他們有什麼相干,這屬於內部的安全問題……」
「活見鬼,他們有什麼權力干涉外交官的安全審查?!」他瞪圓眼睛,向我張開兩個巴掌。
我拿不準他們是不是在跟我唱紅臉、白臉。我不能完全相信他的話,儘管他比fbi少一些警察氣。對話完畢,我問:「下次談話在什麼時間?」
他驚訝地笑一下:「下次?我想我們這次談得很成功,不需要下次了,不是嗎?」
我長吁一口氣。他送我出門時又說:「你看上去很焦急,千萬別。你們一定會結婚的,一定會一塊兒去羅馬的,我預先祝賀你們!」
星期四我上完了課,如約來到fbi總部,坐在接待室那張熟悉的沙發上等待。矮個調查員滿面春風地迎出來,手裡拿著一張表格,嘴裡打著慣常的言不由衷的哈哈。
我剛要伸手接表格,他卻突然一縮手,說:「我希望這裡面不帶任何強迫。」
我無表情地咧咧嘴,意在表現一種「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大無畏。
「我希望這完全是出於自願。」他更強調地說。
我說我明白。表格被鄭重地遞到我手中。我拿出筆,用力瞅他一眼。往這張表上簽名的是什麼人?騙子?小偷?殺人犯?沒有比讓一個說盡實話的人做測謊試驗更屈辱的事了。
我還是像一切騙子、小偷、殺人犯一樣順從地簽了名。
回到家天已黑,答話機上訊號燈閃爍,我開啟它。上面竟是勞倫斯氣急敗壞的聲音:「……今天下午一點半,我得到國務院通知:我已不再有資格進出國務院大樓!我去羅馬的委任令也被撤銷!」我不相信自己的聽覺,馬上打電話過去。勞倫斯正憤怒得冒煙:「他媽的!安全部剛剛來人讓我馬上交回國務院大樓的出入證……」
「你交了嗎?」我問。
「我堅持要他們拿收據來,我才交……」他口氣越來越急,我怎麼勸他也安靜不下來。從他不太成句的話裡,我完全能想象他最後那個激烈卻徒勞的行動。
我突然意識到,在我往測謊試驗的表格上簽字時,勞倫斯的命運其實已被決定了;就是說在向我強調這個測謊純屬我自願的時候,已知道了外交部對勞倫斯的處置。為什麼還不放過我呢?
我們在電話的兩端沮喪著,沉默著。二十世紀末了,我和勞倫斯的結合還必須經歷如此一幕,似乎古典,似乎荒誕。
「還沒完呢——我還得去做那個測謊試驗。」我說。
「讓他們去見鬼!」勞倫斯說。
「可我今天已經簽了名,同意做了……」
我想這大概是勞倫斯有生以來最憤怒的一次。
一九九二年秋天,勞倫斯和我在舊金山結了婚。他得益於自己的語言天賦,很輕易便會找到工作。日子是寧靜的、明朗的,似我仍會冒出這麼個念頭:我身後真的不再有眼睛,電話上不再有耳朵了嗎?會不會哪一天突然跑來一個人,又客套又威逼地邀請我去做測謊試驗?……
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