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扶桑》小說信息

第10章(第2頁,共2頁)

字體:

一天,村裡又走一批男人。到了晚上,有家人滿村喊他們八歲的阿泰。有人說,他看見阿泰跟那些出洋的男人去了。

阿泰十五歲那年,偷兩匹馬從金礦逃走。逃到金山城裡,他便是個英俊、高大的少年,叫阿魁。

阿魁白天在菸捲廠做工,晚上串門於妓院和賭館。欠別人的錢他拿命去賠,別人欠他,他索回錢還把那人死揍,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把他的天日都揍出去了。

十七歲這年,他已不必做任何一分錢一分力的規矩活路,除了賣自己****相片到妓館,他開始替人馴馬。從偷來的兩匹馬,他琢磨起馬這畜牲。他發現馬不能靠體力降服,人在體力上永遠劣於馬。馴馬得靠精神上的折磨。他可以在兩三天內收服一匹馬,用形象、色彩、聲音對它恐嚇,而後是飢餓、乾渴、鞭打。因此他馴出的馬敏感得與精神錯亂只差一步。這便是最善跑,精神上又最奴性的馬。

漸漸地,他開始餵養賽馬場的馬。那年他二十歲,已欠了五條人命,九條馬命。

餵養賽馬是他用五百塊賄賂來的差使。他動這份邪腦筋已有多年,一面一場不錯過地觀察每匹馬的輸贏。

他交往了兩個白鬼,一個是銀行出納,另一個是股票公司掮客。他花錢豪爽,很快和這倆人交出了友情。他早探聽到倆人都在賭賽馬中輸掉了老婆。一天他對他們說:我一定讓你們贏,不過贏了的錢得分我一半。

倆人反正沒什麼可再輸,便說,行,分你六成吧。

你們得聽我的,我叫你們押哪匹馬就哪匹。我給你們錢押。

行。你說哪匹就哪匹。

你們贏了,馬上得把我的一份給我。行。不就是給一半嗎?

六成。你們剛才自己說的。行。操你箇中國佬。

贏了絕對閉住你們狗孃養的嘴。不準告訴任何人,我在你們後頭。

輸了呢?媽的。

輸不了。輸了你們把我斃掉,反正你們白鬼殺死箇中國佬也白殺。

你看上去不那麼好殺,夠我倆殺一會的。

別擔心,到不了那一步。你們贏了可別打算溜,我殺你們可比殺只洗熊容易。

兩個白鬼盯著這個中國佬,第一次意識到男性梳長辮竟顯得如此兇險而英武。

他給倆人一人三百塊賭本,押在五號馬上。

倆人馬上後悔了。五號馬頭一圈就落後了所有的馬。比跑得最健的八號,幾乎就落後了半圈。

他們後悔沒在那賭本里扣些酒錢下來。五號又被一匹馬超過時,他們遺憾沒拿了三百塊賭本就跑,壓根不進這賽馬場。三百塊,夠他們到偏遠小鎮上再娶個老婆。

然而五號在第四圈時超過了兩匹馬。在第五圈超過了三匹。

第八圈,它終於超過了九號,那匹雄風凌厲的常勝將軍。

倆人從座位上站起。嘴越張越大,氣越喘越短,唾沫在上下牙之間扯出一根線,線也漸漸乾涸冷卻。

五號馬領先了所有對手。五號馬領先了整整兩圈。五號馬贏了。轉眼間三百塊成若干倍地繁殖了。倆人你扶我我架你,免得昏倒。

倆人來到約定的海灘,他已守候在那裡。他赤著身體,滿身肌肉亂跑,辮梢咬在嘴裡。五把飛鏢一根根磨就,他正往刀尖上塗抹什麼。倆人遞個眼色:那大概是傳說的毒藥了。

他近旁燃了篝火,上面吊個鐵罐,烹煮得香氣撲人。他走過來,從他倆手裡接過錢,說,趁我數錢,你們吃午飯吧。他指那罐子。

能不能知道午飯是什麼?

是皮襖。吃了冷天就省了皮襖錢。味道很好,模樣很壞。出納說。這肉嚼上去很……有趣。掮客說。

儘管吃,別客氣。他笑著,豐厚的嘴唇呲出大而潔白的牙。

你們中國佬除了蒼蠅不吃,什麼都吃。誰說的?蒼蠅也吃。

你們什麼烏七八糟的都吃,一條豬可以從頭吃到尾,一隻狗可以從前門吃到後門。恐怕只有一個地方不吃。他倆擠眉弄眼。只有那個地方……

那是你們白鬼的誣衊。是謠言。

敢說不是真的?倆人吃得忘形,一臉油,帽子推在後腦勺上。你們連血也吃,大腸小腸統統吃!倆人帶出控訴聲調。

他慢慢將飛鏢一把一把插回腰帶。哈,那些個下等玩藝。聽著,我們什麼都可以不吃,扔掉,有一樣東西萬萬不可不吃。

倆人牙疼似的頓時停了咀嚼,去看碗內。這都吃不懂?屑啊。

倆人還是不動,一嘴紫紅色的肉。

一般來說,四條腿的畜牲比兩條腿的畜牲好吃些。他又呲出大方牙齒笑了。

倆人衝鋒到側邊的礁石叢裡,大吼大叫地嘔吐。

他看他們怪可憐,吐得渾身抽搐,脖子脹得比頭粗,要把整個人襪子一樣翻成裡朝外。倆人朝他走回時,滿脖子的汗毛孔凸得如同才拔掉毛的鵝皮。

他等著。

倆人從貼身口袋拿出原屬於他的那一成贓。

第二、第三次贏後,出納交出錢就宣告退夥,說他的貪婪已得到了史無前例的滿足。

第四次,掮客感覺他已招來了公眾注目和一個戴大沿禮帽的男人影子。他想收手又捨不得。

他說,肯定私家偵探放了一條眼線跟蹤我。

何止一條,起碼三條。中國佬說,慢慢嚼著菸草。他們要逮住我,一捱打我肯定招供!

別難為情,人嘛。誰指望人忠實得像狗?換了我,我不捱打就招。省了你自己也省人家的力氣。

謝謝你的體諒。

正因為人沒有那樣愚蠢的忠實,人有相互咬的天性,我們才不會墮落成狗,你說是不是?

掮客不久被警察發現死在一個街拐角上。

私家偵察和警察破了這個謎。那個以馴馬揚名又以餵養賽馬為名的中國佬從頭到尾策劃了這樁合謀。他在所有馬的食料裡摻拌了安神草藥,除了一匹馬,那匹馬註定贏。安神草藥具有鬆懈肌肉的效用,因此所有的馬肌體中出現了不為察覺的渙散和怠倦,以至不能在競技中跑出原有速度。惟有那匹被免於服藥的馬肌體正常,神志清醒,自然而然是要領先的。

偵探們一連幾個月在追尋那個叫阿魁的中國養馬人。而阿魁在時隔三年後,案子全冷卻之後才又回到唐人區。誰叫他阿魁他都不搭理。他又有了個債無主冤無頭的清白名字:阿丁。三年中警察局長被賄賂一任,革一任,已換了三任,早不記得,或不計較那個賽馬舞弊大案。於是唐人區就有了個逍遙的阿丁,穿最名貴的綢緞,戴英國人的帽子,手裡提一個裝首飾的皮匣子。匣子裡是他的日常首飾,供他不斷替換。興致高的時候,他一天會換三次不同的懷錶。他的首飾匣子也是他的錢包,一旦在賭館背了運,他偶爾也用它們押出錢來。

若是進妓院,他被伺候得稱了心,那意思是,他達到了渾身酥軟,下巴耷拉在床沿上連菸草也嚼不動的程度,他將從匣子裡摸一隻手鐲或頸圈給出去。

這時他會唉聲嘆氣地喚:阿桃!……哦,不是?阿秀!……也不是?阿萍!……

女人賠禮一般告訴他:他弄錯了人。

他會翻著白眼,嘆得更深:有什麼兩樣?給我乖一些滾出去。

然後他會獨自趴在那裡,垂死一般平靜,看著屋內無出路的焚香的藍煙。

誰也不知他的真正住處。正如無人知道他有一處軟弱,那就是他對他從未見過的妻子的思念。

那是他父母給他娶進門的妻子,說是絕頂的賢淑。他想象過她的模樣:她的臉、她的手,她推磨時脊樑與腰形成的美麗弧度,她背柴草下山坡時輕微顛顫的胸脯(而不是赤裸而不新鮮的乳房),她縫衣刺繡時斜起下巴去咬斷線頭的側影。他極偶然地想她交歡時的樣子,那想象幾乎使他感動得發狂。她是含蓄的同時是熱烈的、眼睛誠實地看著他,嘴唇上清淡的茸毛泌出細密的汗……

他不知為什麼會想念她。似乎是一個不得不顛沛在旅途上的行者——一個住盡客棧,吃百家酒飯的江湖倦客對於歸宿那非同常人的珍視和渴望,儘管這歸宿遙遠、朦朧,尚不如驛道盡頭的海市蜃樓。

阿丁認為只有一個人能使他做乏味的規矩人,就是這位妻子。她出現的那天,他將會就地一滾,滾去一身獸皮,如同被巫術變出千形百狀的東西最終還原成人。

小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