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到今天,過去的將近300天裡,我只幹了一件事。
終於,新的小說今天開始了第三輪的修改。
第一輪寫的是情節,寫得飛快,每個人的性格在情節中漸漸成形。
第二輪寫的是心理,細細琢磨小說裡每個人的每句話、每個行為、每個反應。很多個下午或者晚上,因為足夠代入,愚蠢的作者就會跟著人物一起生氣、痛哭和傻笑,內心戲特別足,甚至會在辦公室自己跟自己演起來。同事推門進來找我,發現我正眼含熱淚,他們比我還尷尬。
今天開始了第三輪,把那個世界裡的回憶填滿。本想出版之後再回憶這些,但想了想,那時肯定也記不住現在的細節和痛苦了。那時會有那時的感慨,而今天的感受卻是獨一無二的。
電影《誰的青春不迷茫》結束之後,我問自己想寫些什麼?
一個念頭立刻就冒出來,這個念頭特別幼稚地高高舉起手,彷彿在說:寫寫我唄。
《誰的青春不迷茫》這本書在我人生裡起了特別大的轉折作用,讓我知道原來真誠地寫著自己的幼稚,也能找到同類。在那本書裡,30歲的我看著自己20歲寫的日記,在每一篇後寫下10年後的感受。
縱使以前的文字幼稚,但多年後有勇氣面對閱讀時,才能看到自己這10年來一點兒一點兒的成長。
於是我突發奇想,如果36歲的我真的見到了17歲的自己,會發生什麼?不是這種紙面隔空的對話,而是真真實實的面對面。
36歲的我會跟他認真交代哪些事?
17歲的我想問哪些問題?
我會告訴他,自己現在的生活?工作好不好?是不是有點兒帥?有沒有存款?買了一輛什麼車?他的夢想,我實現了哪些?又有哪些放棄了?哪一些他很看重的朋友還在?或是早已散落在人海?
這些我都想問,但更為關鍵的是,他會相信我真的是十幾年之後的他嗎?
我認真想了想,如果一個70歲的人來找我,說他是未來的我,我會相信嗎?看長相是否相似太低階了,我指的是我真能接受這個事實嗎?我想我應該不會相信未來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