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棍子並不是人人都喜歡的東西。
但棍子卻很有用。
棍子也比劍勢利,他一棍打下去的時候,往往會先看看要的是什麼。
劍若出鞘,就只找人致命的弱點。
尤其是這柄劍。
這柄劍拔出來的時候要有代價,插回去的時候也要有代價。
拔出來的代價是錢,插回去的代價是血。
(二)
一個多時辰已過去了,金獅子和黑衣人還坐在那裡,郭大路他們也還坐在那裡。他們捨不得走,也不能走。
郭大路若是掏出那錠金子來付帳,豈非等於告訴別人自己就是賊。
夾棍終於回來了,郭大路這才看清他的臉。
他的臉就好像只有皮包著骨頭,既沒有表情,也沒有肉。
金獅子道:「怎麼樣?」
夾棍道:「那人不姓高,姓宋,本來是張家口‘遼東牛羊號’的賬房,拐了老闆一筆帳,逃到這裡來,所以金子丟了也不敢張揚。」
金獅子冷笑道:「看來這倒正是他常用的手段,先抓住別人的把柄再下手。」
夾棍道:「而且作案的手法也一樣,做的又幹凈又漂亮,門窗不動,金子已丟了。」
金獅子道:「什麼時候丟的?」
夾棍道:「昨天晚上。」
金獅子道:「他只有一齣手,至少就是十三件大案,這是他的老規矩。」
夾棍道:「除了那姓宋的外,我又查出了五家。」
金獅子道:「這五家人身上是不是也都揹著案子的?」
夾棍道:「不錯。其中居然還有家是以前陸上龍王還未洗手時的小頭目,現在已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金獅子道:「他們遇見他,總算也倒了黴,就放他們一馬吧。」
夾棍沒有說話,只是看著自己的手冷笑。
金獅子笑了笑,道:「其實我也知道你絕不肯鬆一鬆手的,只要和陸上龍王沾著邊的人,遇著你就倒霉了。可是你也得小心些,真要遇著陸上龍王和那條毒蛇,那時倒霉的可就是你了。」
夾棍還是在冷笑著,沒有說話。
金獅子道:「無論如何,看來我們得到的訊息並沒有錯,這些年他的確一直窩在這裡。」
夾棍道:「告訴我這訊息的人本來就不會靠不住,否則我怎會要你付一萬兩?」
金獅子道:「可是他既然已在這裡窩了七八年,為什麼忽然又出了手呢?」
夾棍道:「這就叫手癢。」
他們說話完全不怕被別人聽見,郭大路當然每句話都不會不聽。
他也沒法子不承認這夾棍果然有兩下子。
但他們嘴裡說的「他」又是誰呢?
夾棍忽又冷笑道:「他既然昨天晚上在這裡做了案,就一定還窩在這城裡。今天早上出城的人我都見過,出了一夥賣藝的稍微扎眼外,別的全是規矩人。」
金獅子道:「他會不會將賊贓叫那夥賣藝的人夾帶出城?」
夾棍道:「看他們腳底帶起的塵土,身上帶的絕不超過十兩銀子。」
金獅子嘴角忽然露出了一絲不懷好意的獰笑,道:「這麼樣說來,他一定還在城裡了。」
聽到這裡,郭大路真忍不住想問他們:「你怎麼知道他沒有從小路溜走?又怎麼知道他現在不會溜走?」
郭大路當然不能問。
幸好用不著他問,夾棍自己已說了出來。
「他要一齣手至少就是上萬兩的金子,我已在四面都佈下暗卡,無論誰也休想帶著上萬兩的金子溜走。」
金獅子道:「他當然也決不肯把吃下去的再吐出來。這人視錢如命,有名的連皮帶骨一口吞,吞下去就死也吐不出了。」
夾棍冷笑道:「這是他的老毛病,我早就知道這毛病總有一天會要他的名!」
金獅子道:「但這人實在太狡猾,易容術又精,連身材高矮都能改變。」
但郭大路還是笑嘻嘻的面不改色,一點也不在乎。
他本來就什麼都不在乎,何況現在肚子裡又裝滿了言茂源的陳年竹葉青。
夾棍臉上也連半點表情都沒有,眼睛一直盯著郭大路的眼睛,慢慢的站了起來,慢慢的走了過去。
他臉色發青,眼睛陰森森的,膽小的人在晚上見著他,非但實話要被他逼出來,也許連屁都要被嚇出來。
「這人不該叫夾棍,應該叫殭屍才對。」
這句話幾乎已到了郭大路的嘴邊,差點就出了口––你千萬莫要以為他不敢說,只有酒一到了他肚子裡,「不敢」這兩個字就早已離開他十萬八千里了。
王動他們倒也無所謂:「你只要交上郭大路這朋友,就得隨時準備為他打架。」
打架在他們說來,也早就是家常便飯。
就連林太平也不例外。
夾棍的眼睛雖沒有瞪著他,他的眼睛卻在狠狠的瞪著夾棍。
看樣子無論是郭大路說錯一句話也好,是夾棍問錯一句話也好,這場架隨時都會打起來。
誰知金獅子忽然道:「這幾個人用不著問。」
夾棍道:「為什麼?」
金獅子笑了笑,道:「他們肚子裡若有鬼,怎麼會談論我的鼻子?」
原來這人不但鼻子靈,耳朵也很尖。
郭大路忍不住笑道:「你全聽到了?」
金獅子道:「幹我們這行的,不但要眼觀四路,而且要耳聽八方。」
郭大路道:「你不生氣?」
金獅子笑道:「為什麼要生氣?鼻子大就算很難看,卻一點也不丟人。」
郭大路對這人的印象立即好起來了,道:「非但不丟人,也不難看。男人就要鼻子大,越大越好,懂事的女人就喜歡大鼻子的男人。」
金獅子大笑道:「你鼻子也不小。」
郭大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笑道:「馬馬虎虎,還過得去。」
金獅子道:「你們就住在這城裡?」
郭大路道:「不在城裡,在山上。」
金獅子道:「山上也住著很多人?」
郭大路道:「活人就只有我們四個,死人卻倒有不少。」
金獅子道:「死人?」
郭大路道:「我們住的地方就在墳場旁邊,叫富貴山莊,有空不妨過來喝兩杯。」
金獅子道:「一定去拜訪。」
他忽然站了起來,道:「掌櫃的,算帳,這幾位的帳我們一齊付了。」
郭大路跳了起來,道:「這是什麼話,我們是地主,你一定要讓我們盡一盡地主之誼。」
他不但喜歡交朋友,更喜歡請客。
朋友誰都沒有他交得快,帳也誰都沒有他付得快。可是這次他的手伸進口袋,卻掏不出來了。
他總不能當著人家把那錠金子掏出來。
誰知金獅子也並不再搶著付帳,笑道:「既然如此,就恭敬不如從命了,多謝多謝。」
夾棍忽然拍了拍郭大路的肩頭,冷冷道:「這兩天城裡一定很亂,沒事還是耽在家裡的好,免得出來惹麻煩。」
他不讓郭大路說話,手用力在肩上一按,道:「也不勞相送,請坐。」
郭大路笑嘻嘻道:「我坐累了,就想站站。」
夾棍用了八成力,連一點反應都沒有,上上下下瞧了郭大路幾眼,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突聽金獅子道:「對面那人各位可認得麼?」
一個身影局僂,白髮蒼蒼的老頭子手裡提著桶髒水,正從對面的門裡走出來,「嘩啦啦」將一桶水倒在地上。
郭大路笑道:「當然認得,他就是利源當鋪的老朝奉,我們都叫他活剝皮。」
金獅子目光灼灼,不住盯著那老人,直到老人又轉身走了進去,他才笑了笑,道:「各位有遐,我們先告辭了。」
他趕上夾棍,兩人輕輕說了幾句話,一齊往當鋪那邊走了過去。
黑衣人這時才慢慢的站了起來,慢慢的走過郭大路他們面前。
大家都低著頭喝酒,誰也沒有瞧他。因為每次看到他的時候,都好像看到條毒蛇一樣,覺得說不出的不舒服。
黑衣人腳步並沒有停,卻忽然喚道:「黃玉和,你好。」
大家都怔了怔,誰也不知道他在跟什麼人說話。
這時黑衣人卻已大步走了出去。
郭大路搖了搖頭,喃喃道:「這人莫非有毛病?」
林太平又在盯著黑衣人背後的長劍,道:「這柄劍至少有四尺七寸。」
燕七道:「你眼力不錯,想必也是使劍的?」
林太平好像沒聽見這句話,又道:「據我所知,武林中能使這樣長劍的只有三個人。」
郭大路道:「哦,哪三個?」
林太平道:「一個叫丁像郎,據說是扶桑浪人‘赤木三太郎’和黃山女劍客丁麗的私生子;赤木三太郎是扶桑‘披風一刀流’的劍客,所以丁像郎的劍法,也融合了扶桑和黃山兩種劍法之長處。」
燕七凝視著他,道:「想不到你知道的武林秘事比我還多。」
林太平遲疑了半晌,道:「我也是聽別人說的。」
郭大路道:「還有兩個呢?」
林太平道:「第二個是宮長虹劍法唯一的傳人,叫宮紅粉。」
郭大路道:「宮紅粉?這簡直是個女人的名字。」
燕七道:「她本來就是女人,你難道認為女人就不能用這麼長的劍?」
郭大路笑道:「我只不過覺得那黑衣人絕不可能是女人。」
燕七道:「聽說丁像郎最近已遠渡扶桑,去找他親生的父親去了,所以,這黑衣人也絕不可能是他。」
郭大路道:「第三個呢?」
林太平道:「這人叫‘劍底遊魂’南宮醜。」
郭大路道:「劍底遊魂?這豈非一句罵人的話,他怎麼會取了個這麼樣的名字?」
林太平道:「很多年前,江湖中出了個怪人,叫‘瘋狂十字劍’,遇著他的人沒有一個能逃得過他的劍下,就連當時很負盛名的‘西山三友’和‘江南第一劍’都被他殺了,只有南宮醜,居然從他劍下逃了出來,所以南宮醜自己也覺得很得意,就替自己取了個外號叫劍底遊魂。」
郭大路笑道:「敗在人家劍下居然還得意,這人倒有趣得很。」
林太平道:「這人非但無趣,而且無趣極了。」
郭大路道:「為什麼?」
林太平道:「聽說這人最喜歡殺人,有時固然是為了他自己高興而殺人,有時也會為了錢而殺人。而且他雖然僥倖自十字劍下逃了性命,但臉上還是被劃了個大十字,所以從來不願意真面目見人。」
郭大路道:「這麼樣說來,這黑衣人一定就是他了。」
王動忽然道:「這倒也未必。」
郭大路道:「未必?」
王動道:「你們怎麼知道他不是個女人,不是宮紅粉?」
郭大路道:「當然不會是。」
王動道:「為什麼?你看到他的臉,看過他的手?看過他的腳?……他連一寸地方都沒有讓你看到,你能看到的只不過他那身黑衣服而已,男人可以穿這樣的衣服,女人為什麼就不可以?」
郭大路怔住了,徵了半晌,又笑道:「他若是女人,那倒有趣得很,我倒真想看看她長的是什麼樣子。」
燕七悠悠道:「只要是女人,你就覺得有趣麼?」
郭大路笑道:「大多數女人的確都比男人有趣些,太醜太老的自然是例外。」
燕七嘆了口氣,道:「這人居然還敢說他不是色鬼,他不是誰是?」
王動打了個呵欠,道:「我至少也有一點是和色鬼相同的。」
燕七道:「哪一點?」
王動道:「隨時隨地我都會想到床。」
床。
五箱金珠就在床底下。
縱然是天下最豪富的人,也不會將這五口價值億萬的箱子隨隨便便往床下一塞,連門都不鎖就跑了出去。
但他們卻硬是這麼樣做了。
因為除了他們自己之外,別人連做夢都不會想到這張破床底下會有這麼大的寶藏,而且這屋子裡根本空空如也,除了床底下外,也沒有能放得下這五口箱子的地方。
「為什麼不埋在地下?」
燕七也曾經這麼樣提議過,但王動第一個就堅決反對。
「現在我們若辛辛苦苦得埋下去,過不了兩天又得辛辛苦苦的挖出來,既然總的要挖出來,現在又何必埋下去?」
懶人永遠有很充分的理由拒絕做事得。
王動的理由當然最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