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總,我再重申一遍,現在是你們要買我的房子買我的地,我這是祖宅,出多少錢給多好的房子,我們都不賣,這是我作為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們一意孤行,咱們只好法庭上見分曉。」柳文龍氣哼哼地說。
「文龍同志,我覺得你應該冷靜冷靜,莫說《憲法》規定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即便是你作為東州市民也有義務有責任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金街銀帶’工程做貢獻。」刁一德嚴肅地說。
「刁主任,金街是房地產商的金街,銀帶是你們的銀帶,與老百姓何干?解放大街兩側的房子不問青紅皂白一律拆遷,依我看這不是建設,純屬破壞!」許天風不客氣地說。
「許天鳳同志,說話要負責任,要憑良心。不破不立。自洪書記、夏市長上任以來,東州的城市建設日新月異,老百姓交口稱讚,難道這不是有目共睹的實事嗎?」刁一德陰著臉說。
「刁主任,我覺得你扯得太遠了,安居才能樂業,我們老百姓只懂得這個道理,沒工夫操心什麼‘金街銀帶’。你們可以不顧城市的文化傳承,想拆哪兒就拆哪兒,想建什麼就建什麼,我柳文龍卻不能不要祖宅,不能不要家業。」柳文龍剛直不阿地說。
「刁主任,既然你提到了《憲法》,那我們就看看《憲法》是怎麼說的。1954年的《憲法》是這樣表述的:第十條:國家依照法律保護資本家的生產資料所有權和其他資產所有權;第十一條: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第十二條:國家依照法律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及繼承權。即便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出臺的1982年《憲法》也明確表述:第十三條: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繼承權;第五條: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刁主任,現在已經不是文化大革命時代了,那個《憲法》形同虛設,老百姓明明受到政策傷害也要作出笑臉舉手擁護的年代永遠過去了。今天的黨中央以人為本,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我堅信那些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搞什麼‘金街銀帶’工程,隨便拆老百姓房子的時代早晚也會過去的!」許天鳳有理有據地說。
「那好,我也給你念一念去年剛剛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5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該條例自2001年11月1日起實施。第十六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第十七條: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聽清楚了嗎?」刁一德嚴肅地說。
「老柳、許姐,我作為開發商之一併不希望走強遷的路,還是希望你們能認真考慮我提出的補償條件,我們會盡量滿足你們的要求,怎麼樣?」白志剛耐心地說。
「白總,跟你明說了吧,你們就是給我們一座金山,我們也不要。我只要我的祖宅,我們從小就在這裡長大,這裡的每一磚每一瓦不僅記載著我的成長,而且讓我想起逝去的爺爺和父親,小青樓對我柳文龍來說承載的東西太多了,你們這些拆慣了別人房子的人是無法理解的。刁主任、白總、鄭組長,你們不用再費心了,今天我給你們一個底線,就是小青樓在,我柳文龍在,任何強盜闖進我家,我認識他,我的拳頭也不認識他。」
柳文龍說完,拿起茶几上的茶碗用力一捏,茶碗頓時粉碎。刁一德無奈地看了一眼白志剛,「志剛,既然如此,我們走吧,鄭義,我們走!」
望著揚長而去的刁一德等人,柳文龍無奈地坐在沙發上,「天鳳,這夥人不會善罷甘休的,我看刁一德這傢伙一肚子壞主意,這一去,說不定又想什麼餿主意去了。天鳳,我想一個人搬回去,看著小青樓,他們誰要敢拆,我就跟他們拼了!」
「文龍,那太危險了,再說,小青樓裡沒水沒電,也沒法呆了,即使強遷,他們也要走程式,先申請再裁決,最後是強遷,等我們拿到《行政拆遷裁決書》,我和你一起上小青樓。」許天鳳冷靜地說。
柳文龍聽了妻子的話,猛然站起身,走到八極拳祖師爺的畫像前,「撲通」一聲跪下去,痛苦地說:「祖師爺在上,弟子空學了您老人家傳下來的一身本事,連自己的家園都保不住,難道天底下真的沒有公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