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什麼神秘的事都有,但這樣神秘的事我還是第一次
聽說。不,不,更神秘的事還在後面。朋友們,今天我有充
分的信心帶領大家作一次奇特的精神冒險,現在我們的冒險
之旅僅僅才開始。
——摘自著名科學家xx撰寫的醫學論文《猜想未來惡症》
前篇:我的豔遇及奇遇
一
她左乳的右側有一片黑記,形狀不甚規則,有點像地圖上的某個頭重腳輕的半島,頭部有個拇指那麼大,黑得發藍,摸上去似乎有點黏性,然後的部分似乎是從頭部滲下來的,顏色和黏性都依次減弱,尾梢幾乎變得灰色而毫無觸感。在我們不久的性愛中,我發現這塊黑記有點神秘,每次做那個事,她總是不由自主地把我的激情引導到它上面去,而且只要我一去親愛它,她就會顯得特別的興奮、迷醉,似乎它的感覺要比毗鄰的乳頭,甚至下身還要靈敏,還要強烈。有兩次,她甚至只是憑著我對它的撫摸和親吻,就淋淋漓漓地完成了銷魂。這簡直令我匪夷所思。但我從不為此去問她什麼,因為我覺得這也許不是她樂意回答的,恐怕也回答不了。不用說,她是個有秘密的人。她叫林達。
「這名字取得好。」
「是嗎?有什麼好?」
「像個外國人的名字,而且很抒情,倒過來唸就是達林,就是親愛的意思。」
「我還是第一次聽人這麼說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好,我喜歡。」
「可我不覺得,我覺得它像個男人的名字。」
我們是在博物館的一次觀摩活動中認識的,沒有他人介紹,當時展廳裡除幾具來自古樓蘭的殭屍外,只有我和她,沒有第三個活人。也許正因此,我們才有機會相識,就像兩個孤獨的散步者邂逅相識一樣。這樣的事情並不出奇,出奇的是後來,我們的關係迅速有了質的變化。不久的一天晚上,我在玉林小區列席了一個飯局,席終人散,我走在街上,忽然想起她就住在這個小區,於是給她撥去一個電話。電話接通後,我有點後悔自己的貿然,我甚至這樣想,如果接電話的是個男的,我就不吭聲,掛機。雖然這很那個……猥瑣,但又有誰知道這猥瑣者是我?這就是我們走向猥瑣的陷阱。結果我是白猥瑣了一回,因為接電話的就是她。
「哦,想起來了,是你啊。」
「我是誰?」
「你就是你,那個……」
「哪個?」
「說我名字像外國人的那個。」
「這個人是不是有點討厭?老是莫名其妙地來纏你。」
「不啊,接到你電話我很高興。」
「你是一個人在家嗎?」
「嗯。」
我幾乎突然地想到要去登門拜訪她,於是我帶點兒賣弄地跟她開玩笑說,現在天已經很黑,如果她覺得這時候出來跟個陌生男人散步是件冒險的事,可以選擇讓我上她那兒。她嗯嗯地不知選擇什麼。我說,那就讓我來選擇,你在家等我好不好。她說,好吧。
掛了電話,我突然感到有些驚慌失措的快樂,我帶著一種朦朧的衝動往「玉林北路151號,三號樓,一單元,頂樓,左手邊」走去,一路上我竟然怎麼也想不起她的相貌,只記得那雙明亮而又略帶疲倦的眼睛,這一度令我不敢奢望她的多情和浪漫。
二
房子是舊的,房間也不大,屬於那種老式的單元房,進門有一個過道,陰暗又狹小,既不能設座會客,也無法支桌用餐,除了進出過往需要它外,基本上不能開發出其他用途。我在結婚的頭幾年也住過這樣的房子,我深悉這種房子可惡的結構和如何改造的可能性,所以一進門我就找到了話題。
「這房子是老一代設計師的作品,結構很不合理,你看,如果打掉這堵牆,把過道合併到你這個房間,這樣你客廳就大多了。」
她笑笑,謙遜地引我到裡面的屋裡,客廳裡。她羞澀的臉上依然帶著我前次見到的倦意和一絲愉快的神情,只是說話的聲音似乎全然變了,甚至和剛才電話裡的聲音也不一樣,變得更柔弱,更具女人味。當時我以為這是她情急引起的,但後來她似乎一直在用這種聲音跟我說話。這說明它跟情緒沒關係,而是跟我記憶有關係,是我的記憶欺弄了我。
進到客廳後,她麻利地拿掉沙發上的半件正在織的毛線衣,請我坐下。這也是屋裡惟一的一張沙發,布藝的,雖說有兩人座,但今天看來只能讓我一個人坐了。我坐下來,感到沙發柔軟又溫暖,溫暖顯然是她留下的。
從室內陳設看,不用說她過著單身生活,陪伴她的主要是一套東芝系列的家庭影院:電視機只有14吋;一個玻璃門書櫃:上半隻充當博古架在使用,擺著幾架模型飛機和一些旅遊紀念品;一隻新潮的雜誌籃:裡面散亂地立著幾本裝幀精美的休閒雜誌;一尊考究的地球儀:它看上去很五顏六色的。總的說,佈置很簡單,但不寒酸,簡單在這裡變成了一種品味,一種個人品質的寫照,令我感到無可挑剔又浮想聯翩。我想像她坐在軟的沙發上,一邊織著毛衣,一邊聽著音樂或看著電視,外界的一切跟她有關又無關。這種簡單又安安靜靜的生活和情趣,忽然讓我對她生出了一絲莫名的好感和嚮往。
我是個有家室的男人,年齡也不小了,曾經黑色的頭髮正在夜以繼日地脫落、變白。說真的,我已不再奢望得到什麼豔遇,而苛求的婚外戀又似乎太沉重,欺三瞞四的不說,關鍵是還要讓本來已羞澀的囊中變得更加羞澀,真正是有苦難言,或許一場折騰下來,吃到的快樂還沒有吞下的苦水多。話是這麼說,但有機會我還是常常明知故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迷途不知返的。我不知這是為什麼,也許是本性使然吧,也許是……我是說,我不知道,反正我對妻子有點不忠,喜歡帶著隱秘的願望交些異性朋友,她們中不乏有與我同床共寢者。年輕時,這些都成了我浪漫的代名字,現在成了我私藏的「玉」。玉是那種閒來無事的東西,有那種私底下的感覺。在我看,豔遇或者外遇這種東西也有這感覺,尤其是對生活在婚姻中的人來說。我的體會是這樣,沒有婚姻背景下的豔遇,因少了那種「私底下的感覺」,就丟了豔遇本身包含的那種鬼祟的神秘性和危險感。沒有危險的獵奇,更像是飛來的恩賜,你可能因此心懷感激,卻不可能感受到那種有驚無險,甚至是驚慌失措的快樂。婚姻在豔遇面前是個很荒唐可笑的東西,它一方面全然是豔遇的天敵,另一方面又真正把豔遇烘托得花團錦簇,叫人刻骨銘心。一個婚姻中的男女,一旦有了外遇,其生命和生活就有了秘密,秘密的快樂,秘密的痛苦,秘密的夢想。這些秘密像一道道柵欄,把你和世俗無形地隔離開來,而婚姻是一種有形的隔離,是一個把人不斷世俗化的機關。一個生活在這樣機關裡的人,豔遇的降臨猶如在銀行裡儲存了一筆秘密款子,其內心會突然感到莫名的自由,感到竊喜,感到恐慌和緊張。恐慌和緊張也是甜滋滋的。也許這就是我迷途難返的原因,因為婚姻使我格外需要一種秘密,一種自由,一種無形的東西將我和世俗隔離開來。
不過,通過對她「察言觀色」,包括我已往的經驗,我感到她好像不是那種人,即便是也是需要時間改造的。有些人是這樣的,她可以讓你很容易接近,也願意跟你交朋友,但當發現你有更深的願望時,她會斷然拒絕,甚至跟你反目成敵,讓你留下懊悔。和年輕時相比,我現在一般不犯這種錯誤,就是不刻意去追求這種事,不鋌而走險,不大肆進攻,而是伺機應變,隨遇而安。對林達,我想只能這樣,有機會,先把自己的意願象徵性地露它那麼一點點,然後守株待兔,順其自然,隨她去。沒想到,後來妻子對我一個不合時宜的傳呼,居然提前把她推到了我懷裡。
我看到妻子傳呼後,想的當然不是回電話,而是要走。我怎麼可能在她面前回這電話?可她誤解了我意思,以為我是客氣,不好意思用她電話,所以再三而堅決地要我回電話。電話接通了,我說什麼呢?當然是說謊,我大言不慚地告訴妻子:我正在和誰誰誰搓麻將,「正準備休戰回家」。妻子一聽我在麻將桌上,慷慨地允許我「可以遲點回家」。
掛掉電話,我渾身感到被扒光的難堪,同時也給我注入了「絕唱」的勇氣,我隨隨便便地走到她面前,不無可笑地向她發起了攻打。
「我不知道一個對妻子不忠的男人是不是可以得到你的愛?」
「……」
「如果不可以,我希望你伸出手,給我一記耳光。」
「……」
「你的手在發抖,是在激動還是害怕?害怕就給我一耳光。」
我拿起她的手,往我臉上打。她抽出手,閃開身去,一邊格格格地笑起來。
「你笑什麼?」
「你說話怎麼老是這樣……文縐縐的,跟電視上說的一樣。」
「你是不是覺得這樣說話很酸,不喜歡?」
「不,我喜歡。」
「真的?」
「真的。」
說著一頭扎進我懷裡。
這簡直令我大吃一驚。說真的,之前她沒有向我流露這方面半點意思,哪怕一個暗示也沒有,而現在她似乎是那麼喜歡我,那麼多情,那麼需要男人的愛。在整個做愛過程中,她始終微閉著眼,從容不迫地迎接著我,既不張狂,也不忸怩,只有淺淺的呻吟,在說明她幸福的陶醉。
據說女人都有良好的嗅覺,尤其對自己男人身上的其他女人味更是靈敏得嚇人。這麼說,在回家之前,精心地洗去我身上的奇香異味,是必要又必要的。當我洗完澡回到臥室時,她正坐在床上藉著幽暗的燈光在擺弄著一個什麼小玩藝。見我來了,她跳下床,替我理了理外套,末了塞給我一個小東西。
「你還會想我的吧?」
「當然。」
「這是我大門的鑰匙。」
我接過鑰匙,感覺就跟接過一個夢一樣的。
三
有秘密的男人是幸福的。這一年的暑假之前,我都一直生活在秘密中,用秘密的鑰匙開啟秘密的門,品嚐秘密的幸福。尤其令我幸福的是,她在我面前從來都是高高興興,溫溫順順的,而且從不要求我做什麼,任何要求都沒有,我可以隨時來也可以隨時走,可以每天都來也可以幾天不來。總之,我的一切她似乎全理解,也能接受。有時候我覺得她是不是很自卑,但我又想像不出她有什麼可自卑的,雖然她長得不怎麼漂亮,卻也不乏動人之處,比如羞澀又愉快的神情,豐滿會顫動的胸。她的氣質中沒有耀眼的東西,卻有一種可以靜觀的東西,這種東西一經優雅和詩情遇合,便生髮出一種柔和又宜人的美感。我是說,她屬於那種不打眼卻經得起品味的姑娘,就像那種仿舊傢俬一樣。我們在一起很少談及各自的過去或周圍,這顯然是由我們特定的關係決定的,尤其是我,談起這些總面臨著欺騙的風險。在我們不多的閒聊中,我知道她家在西寧,父親是個醫生,是支邊去的,老家在四川,正因此她上了這裡的一所文科大學,但畢業分配並不理想,把她分回西寧去了。
「我沒有去報到,自己找了份工作,自己把自己留在了成都。」
「你父母很想回家鄉來生活,所以你留在成都對你全家都很重要。」
「他們拿出多年的積蓄給我買了這房子。」
「這樣,你父母退休後就可以回家鄉定居了。」
「就是這樣的。」
我想過的,如果早幾年認識她,我或許會在她畢業分配時爭取讓她直接落戶成都的,雖然辦這種事很難,但這對她及全家都是了不起的事,難也是值得的。這多少說明我對她有的真情和愛。女人,女人,她們總是那麼容易打動我的心,讓我愛,讓我醉,讓我忘掉自己的真實和理想。有人說,這種人註定是成不了大事的,既然是命中註定的,我又有什麼辦法呢?沒辦法的。
暑假開始了,我去她那兒的次數銳減。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孩子放學在家,我得每天給他安排作息和膳食,隔三差五還送他學奧數,我的自由明顯受到限制;二是我一向有在夏天寫作的習慣,我不想因為她的原因放棄寫作。寫作雖然不是我的生命,卻是我的理想,在我理智的時候,我知道它對我比一個女人要更重要。當然後面的原因是說不出口的,好在她也不需要我說,因為有前面的原因已經足夠讓她體諒我了。
「既然你不想妻離子散,那麼我只能是你秘密的一角。」
「你實在想我就呼我,我會爭取來的。」
「既然是私底下的東西,又怎麼能為所欲為?」
作為一個情人,我認為她是最稱職的,她從來不跟我索要,只在等待。在熱浪滾滾的夏天,她能夠等見我的機會確實不多。說到天氣的熱,這其實也是我們疏淡的原因之一,誰都知道,大熱天做那事實在有煞感覺,不做嘛,避三躲四的見次面又覺得跟吃了虧似的。我記得有天下午,我利用兒子學奧數的時間匆匆趕去她那兒,她也是應我之約臨時趕回家的,也許比我早到不了幾分鐘,給我開門時我看她身上熱氣騰騰的,額頭上堆著細密的汗珠,一隻手扶著門框,非常疲勞的樣子。我本來是不覺得累的,但進屋後發現,屋裡熱得跟蒸籠似的,疲勞跟著也爬上了身,坐在沙發上就不想動。
「你很累嗎?」
「不,我覺得很熱。」
「我也覺得熱。」
「怎麼會這麼熱?」
「這是頂樓,這房子沒有隔熱板的,所以熱。」
有一臺電扇,但電機的質量值得懷疑,扇葉似乎也有問題,起碼有一片是有問題的,它們分別發出噪音,混合在一起的噪聲複雜而令人煩躁。我們誰也不打算因此取消會面應有的內容,但事後我相信她跟我一樣感到沒趣,整個過程顯得匆忙、潦草,失去了往常浪漫的外套,抽象的期待,還有舒緩的節奏。沒有了這些,我突然有種羞愧和寒磣的心緒,好像在做嫖客,好在她決不是給人造成這種錯覺的人。在我們的交往過程中,她不曾收過我任何的饋贈,包括一束鮮花。曾經吃過兩次便飯,有一次還是她付的錢。倒不是說我有多吝嗇,而是我想等一個合適的時機,比如她的生日,或者我遠行歸來。
四
這樣的時機說到就到。
翻過八月,有朋自北方來,帶著滿懷疲倦和病情,要去九寨溝玩。這位朋友曾經是我的恩師,現在身患絕症,陪他走這一路也許是我今生惟一能為他做的事了。走之前,我本想見她一面,卻沒有實現,那天她似乎不在城裡,在哪裡她似乎也不想告訴我。
一路上,我都悄悄地在給她物色禮品,最後在松蕃縣,我選中了一塊當地出土的璞玉,雖然價格偏高(喊600元,400元成交),但東西著實不差,頗有說頭,看上去白裡飄紅的,切面呈手掌形狀,捏在手裡涼涼爽爽的,手感極好。
有了這塊玉,也有了洩露一下私情的念頭和機會。朋友聽罷,怪我此行未將她帶出來。
「哈哈,我是多好的幌子,你怎麼不好好利用一下?給你提供這個機會,也算是我臨死之前物盡其用啊。」
說是這麼說,可我又怎麼能這麼做。利用一個身患絕症的人來做什麼,除非是無恥之徒,要麼是大禍臨頭,迫不得已的。但既然秘密已道破,不妨將心中一些疑慮訴諸朋友,看他能否指點迷津,於是便說起她胸上的黑記。「它是黑色的?」
「黑得發藍,摸上去有點毛茸茸的。」
「每次都那樣的?」
「每次都這樣,一碰它她就換個人似的,變得妖冶、迷亂。」
「你問過她什麼嗎?」
「沒有。」
「你為什麼不問她?」
「這顯然是她的一個怪異,我怕傷害她。」
「你不怕她傷害你?」
「她為什麼要傷害我?」
「你不是常說神秘和恐懼是連在一起的。」
「她不是個神秘的人。」
「我看她已經夠神秘的了,無私無怨地愛你,身上還有個秘密的性器官。套用你的話說,秘密是和秘密連在一起的,誰知道一個秘密女人到底有多少秘密?」
「你這是在告誡我不要跟這個女人來往嗎?」
「我是個要死的人,我心裡已經沒有了恐懼,我現在可以做任何的事,不管是危險的還是邪惡的。所以,我現在心裡想的和嘴上說的,對你和任何人都沒什麼意義和價值的。」
朋友是個謹慎又穩重的人,在不知道自己病之前,他的生活是拘謹又笨拙的,即使現在這種拘謹和笨拙依然沒有離開他。他對我跟這個女人持什麼態度,我想我是聽明白了的,只不過我不以為然罷了。我以為,林達確實有神秘之處,但她的神秘似乎只叫我感到好奇,並沒有恐懼。
我們的旅行並不順利,回來路上遇到了山體塌方,耽誤了我們將近兩天時間。回到成都後,朋友迫不及待地買了當天晚上的機票。在我送朋友赴機場的半路上,我接到林達的一個傳呼,時間是晚上七點多鐘,上面有這樣的留言:有非常要緊事,請速回電話。號碼是家裡的,和以往的傳呼相比,這個傳呼要求回傳的口氣顯得尤為堅決,問題是這時候我怎麼可能去見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馬上又造一個什麼理由去幹什麼。
這真是一個不合時宜的傳呼,它逼迫我日後要對林達撒謊,因為無論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見她的,所以我沒給她回傳呼。回傳呼說什麼?還不如權當不知,以後要問起來,我就說還沒回來呢。我相信,談婚外戀,類似的謊言總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術,或是失憶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傳呼,發現林達又呼我了兩次,口氣還是那麼緊急。我想什麼事這麼急,撥去電話,電話沒人接,我又呼她。和以往一樣,傳呼很快回來了,我抓起話筒,只感到一股陌生的氣流衝進耳朵。
「你是誰?我找林達。」
「我是林達的朋友,我叫張莉。」
「林達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麼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氣要求我儘快跟她見一面。
半個小時後,我們在林達房子附近的一個報亭前相見,見面我便認出她就是和林達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個人(有這麼一張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鏡,也許是換成隱形眼鏡了。雖然沒有謀過面,但我知道她和林達是好朋友,兩人從中學就是同班同學,一直同到大學畢業,畢業後又一起放棄工作(西寧的),在成都一個三資企業裡打工。這一切意味她們的交情決非尋常,彼此的底細也瞭如指掌,包括我和林達的關係,我看她似乎沒比我少知道一點。我們一邊往林達房子走去,一邊她告訴了我很多林達過去的事情。
五
「上高中的第一學期,快中考的時候,有一天,她照常在我家複習功課,好好的突然從椅子上滑落下來,像個死人一樣的躺在地上,把我們全家人都嚇壞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昏迷。」
「然後呢?」
「她父親來了,她父親是個醫生,看見這個樣子似乎一點也不急,安慰我們說沒事的沒事的,說著把她背在身上回家了。第二天,她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又在樓下喊我去上學了。中學三年,她幾乎每天都這樣,在樓下喊我去上學,放學後到我們家把作業做了才回家。」
「這是一種病嗎?」
「上大學前她父親告訴我,說林達有強直性昏厥症,如果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昏迷不醒,不用急的,只要讓她安靜休息就可以了,她會自己醒過來的。」
「後來你還見她昏過嗎?」
「見過兩次。」
「你都在她身邊?」
「也許我不在身邊時她也昏過,但我見到的只有兩次,一次是在課堂上;還有一次在她宿舍裡,看電視的時候。第二次的時間很短,還沒等我抱她上床她就醒過來了。」
「那一次呢?」
「可能有兩個多小時。」
「這麼長時間?」
「這次更長……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她約好一起吃午飯的,11點多鐘,我去她那,開啟門,見林達躺在地板上,顯然是老毛病發作了。我把她弄上床,等待她醒過來,但是等啊等,等到下午都過去了,她還沒有醒來,我急了,給她爸打電話。她爸說這是從來沒有的情況,建議我帶她去醫院看看。當時我男朋友不在成都,去昆明瞭,我急得沒辦法,就以林達的名義給你打傳呼。你沒回話,我想你一定是還沒回來,最後我只好下樓叫了輛計程車,請司機幫忙把她背下樓,送到醫院。到了醫院,醫生們用了各種辦法也沒用,我又給她爸打電話。她爸也急了,第二天就飛來成都,然後的兩天裡,我們換了幾家醫院看,都沒有一點效果,也沒有醫生說這個病他可以治。她爸覺得這樣折騰沒意思,就把她帶回西寧去了。」
「什麼時候走的?」
「前天下午。」
「現在怎麼樣?你們聯絡了嗎?」
「來之前我還給她爸打電話的,還沒有醒來。」
「已經幾天了?」
「六個整天了。」
「這次昏……和以前有沒有不一樣?」
「沒有,和以前完全一樣,除了有心跳和呼吸,跟個死人一模一樣。」
「以前她都是自己醒過來的?」
「我見過的幾次她都是自己醒的。」
不知怎麼的,我們已經站在林達門前,而且兩個人手上都捏著鑰匙。我示意請她開,她說還是你來吧。我開啟門,走進屋,看到的一切都是熟悉的。當我的目光落在臥室的寫字桌上,我看見自己上次遺落在此的一個紅色打火機(一次性的,很不值錢),像一件寶貝一樣珍重地安放在臺燈的底座上。我突然鼻子酸酸的,想哭。
「那天我來,林達就躺在這。」
「……」
「她手裡還捏著這張報紙,你們的報紙,上面有你的文章。」
「……」
「在我沒有談男朋友之前,我和林達就像姊妹一樣形影不離,就是談了朋友後,我們也沒有疏離,只是我搬出去住了,但我還是經常回去看她,包括我男朋友。你們剛認識不久,那天你來找她,我和男朋友其實就在這,我們在樓梯上擦肩而過,你也許沒在意,但我是注意到你的。」
「回頭你給她打來一個電話?」
「我說你看上去挺不錯的,但我不知你是個有家室的人。」
「否則你會喊她讓我滾?」
「不,你不瞭解林達。」
「可她瞭解我,我沒有欺騙她。」
「我知道,她說過。」
「她不應該愛上我。」
「你愛她嗎?」
「……」
「我希望你是愛她的。」
「我其實沒有權力愛她。」
「不,你不瞭解她,其實除了愛林達什麼也不想要,因為她知道要不到的,要到的也要失去……」
現在我知道,幾年前,在大學的時候,林達和一個呂姓的同學相愛過。大學裡的戀愛真真假假,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沒有幾個人是當真的,因為誰都不敢對自己的未來下賭注。而林達他們卻愛得特別認真又瘋狂,愛得死去活來,不留一點餘地,甚至明目張膽地在校外租了一間民房公開同居。他們的愛一度成了校園裡愛情的經典,不時釋出出一條條動人又令人興嘆的有色新聞。校園裡幾乎每天,起碼每個禮拜都有相愛的人在分手,在拋棄昨日的愛,林達他倆的愛使同學們有理由相信他們是永遠不會分手的。但林達在課堂上昏迷事件發生後的不久,兩人就分手了,經典的愛成了經典的恨,成了校園裡愛情的笑柄。令林達更傷心的是,沒有人同情她,同學們都覺得他們應該分手。誰願意跟一個患有這種神秘又可怕疾病的人結婚呢?為此林達吞下一瓶安眠藥,試圖自殺,好在搶救及時,沒有釀成惡果。
「這場愛情對林達的傷害之大簡直難以言喻,失去愛並不是最大的傷害,最大的傷害是她沒有了秘密,沒有了做一個正常人的權利。」
「同學們都知道她的病了?」
「其實開始知道的人並不多,後來他們分手的事情反而把她的病情附帶著宣揚了又宣揚,最後幾乎鬧得無人不知。」
「其實這有什麼,難道殘疾人不活了?」
「不,你說得不對,如果她的病是長在外面的,想隱瞞都瞞不住的,那她也不可能把它當作秘密隱瞞起來。問題是她的病太容易隱瞞,所以她就想把它當作自己的秘密藏起來,不叫人知道,正因為這樣,秘密一旦洩露她便會生出羞恥感。不知你有沒有感覺到,林達的內心很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