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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二十五歲(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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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冬天,我開始寫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窗外》。

在寫《窗外》以前,我嘗試過很多長篇的題材,寫了《煙雨濛濛》的第一章,寫不出第二章。也寫了許多其他的第一章,就是寫不出第二章。總覺得心頭熱烘烘的,有件心願未了。最後,我決心寫《窗外》,那是我自己的故事,是我的初戀,這件戀愛始終撼動我心,讓我低徊不已。我終於醒悟,我的第一部長篇,一定要寫我最熟悉的故事,我最熟悉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寫《窗外》的時候,我非常小心翼翼。我不敢讓慶筠看到我的原稿,怕他又翻出我的過去,來和我吵架。所以,我都利用他上班的時候去寫。

小慶在一歲七個月大的時候,已經能跑能跳,能言善道。我為了要寫作,只好每天上午,都把他送託兒所。小慶不喜歡託兒所。每天早上,託兒所的車子來接他的時候,他都會抱著我的腿不放。我必須用最堅強的意志,來克服我的「不忍」。每次把他拉上幼兒車,他就放聲大哭,一面哭,一面慘烈的哀叫:「媽媽呀!我要跟你在一起!媽媽呀!我不要去學校!媽媽!小慶乖乖不會鬧……」

車子走了好遠,小慶的哭叫聲仍在我耳邊縈繞。我掉著眼淚,衝上樓,面對一疊空白稿紙,我含淚對稿紙說:

「如果今天上午,寫不出三千字,我就對不起我那可憐的兒子!」坐下來,拭掉眼淚,不敢浪費時間來哭泣,我馬上提筆寫作。這種情況下,我幾乎每天都能寫出三千字。到了中午,幼兒車的鈴聲一響,我就飛奔下樓,奔出大門,奔向我兒,把他緊緊緊緊的摟在懷裡,對他不住口的說:

「對不起,兒子。媽媽好狠心,是不是?但是,你的犧牲是有代價的!我寫了三千字呢!」

整個下午,我不寫作,陪兒子玩。晚上,我也不寫作,把時間留給慶筠,我還想挽救我的婚姻。但是,慶筠從「晚歸」,更進了一步,有時,他會「徹夜不歸」了。

慶筠下班後的去向,終於露了底。

原來,鋁業公司職員眾多,又有工廠,工人也多。每天下班後,就會有些職員和工人,在空無一人的工廠中打撲克,賭一點小錢。慶筠那時,正心情苦悶,對現實生活充滿了不滿,對自我的前途,又充滿了無力感。眼看我拚命的寫,且能發表,他自己的挫折感就越來越重。(可惜,他這種心態,是我在多年後才分析出來的。當年的我,對他真是又氣又恨又傷心,根本沒有情緒去分析和了解。)在這種種因素下,他就逃遁到那個撲克桌上去了。

起先,只是小小的玩一下,慢慢的,就像鬼迷心竅一般,會越玩越大。慶筠天生就不是賭徒,他根本不會賭,也不擅賭,十賭九輸。他輸的數字,現在想起來,實在沒多少。但,在那時候,卻是我們的生活費,兒子的奶粉費。他輸了,就覺得沒辦法回來面對我,於是,只好再繼續賭下去。就這樣,他常流連於外,而我,卻在一次一次的等待以後,越來越絕望,越來越灰心。(後來,有許多報章雜誌,報導我這次失敗的婚姻,都歸咎於他的「賭」,其實,這對他是非常不公平的。他會去賭,我也要負責任。而且,他這一生,也只有那麼短短一段時間,曾迷失於「賭」。我們的婚姻會失敗,是由很多很多原因堆積而成,賭只是其中極微小的一部分。)

我印象最深的,是我二十五歲生日那天。

在我過生日的前幾天,慶筠告訴我,他要戒賭了。他要把一個全新的慶筠送給我,做為「生日禮物」。他還說:

「自從我回國之後,我所有的表現都差勁透了!我不止讓你傷心,讓你難過,連我自己都恨透了這個我。鳳凰,我們再重新開始吧!不要放棄我,不要想離開我,我發誓,我再也不賭了!我也不怨天尤人了,我要好好的寫作,和你一樣努力去寫。我們結婚時的信念還在,請你,不要對我失望!你過二十五歲生日,我們就以這一天做為全新的開始,我要請麒麟、小霞,還有諸多好友,來為我的話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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