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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江南案 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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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明朝的俸祿不像他所知歷史上那麼低,但是相對於高參來說,一千兩銀子他不吃不喝,也要存將近七年。也難怪那些錢莊在沒有合適的抵押之前藉故不貸給高參。

各種情況一條條的呈現在朱允炆的面前,出於對前世做律師助理的習慣,也是為了打造自己特有的情報部門,他刻意培養的親衛無孔不入收集資訊能力。在這一刻得到體現。可是這件事還是處處透露著詭異。

鐵鉉的斷事能力在這裡得到體現,通過收集來的資訊,結合當時的情況,他提出了很多疑點。

高參不缺錢,可是為什麼會欠嶽翎一千兩銀子。用來送禮買官?不會,來蘇州當官不用走門路,只要你品級差不多,又是自願,估計吏部沒有幾個人會反對。

要是送禮不來蘇州做知府,那去年上任之初就應該送了。何必要等到今天,而他之前再府庫支取銀子,可能是為了還給嶽翎,最後因為皇太孫坐鎮蘇州不走,他怕太孫殿下查賬,所以又退了回去,這一點可以理解。

但是嶽翎作為一個堂堂的吏科給事中,難道會為了別人不還錢而惱怒的投江自盡嗎?

六科給事中在皇帝身邊負責監察中央六部和天下諸司,各部各地的大員們也不敢不敬畏三分。即使碰到皇帝本人的錯誤指示,只要不合聖人之教、祖宗之法,給事中在名義上也有權「封駁」,頂回去不準下發。科道之官是官場上的鷹,是以各級官員的身家性命為食的動物。在科道任職,成為六科給事中或十三道御史的一員,乃是大明讀書人的仕宦美夢,一個美夢成真的人何必自殺?

一切的一切,都隨著高參那一刀而去,鐵鉉已經派人趕往京師報喪,順便了解一下高參家中的情況,是不是真的那麼缺錢。

不過這件高參自殺一案相對於朱允炆的《江南策》還是小事,在調查的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朱允炆帶著他的手下開始籌備辦學、通商和水軍整頓的事務。

七日後,派往京城調查情況的人還未回來,朝廷的聖旨已經下來了,對於皇太孫的《江南策》照準,同時調穎國公傅友德、廣洋衛指揮使方明謙來太湖協助整肅水軍,伺機清剿海匪倭寇。

至於辦學,劉三吾、黃子澄、盧原質被調往蘇州,教化愚民。至於朱允炆再次調方孝孺的請求,又被朱元璋以「不是用孝孺之時」為由拒絕。不過朱元璋大發善心,竟然從禮部調撥了白銀一萬兩,作為辦學經費。其餘不足之處,皇太孫便宜行事。

前來傳旨的是錦衣衛的人,將聖旨交與皇太孫之後。遂跪拜行禮,聲稱有罪。朱允炆一時莫名其妙,待到那錦衣衛說出緣由,他才恍然大悟。

原來這名錦衣衛是代替蔣瓛前來認錯了。高參一死,蔣瓛將其誣為畏罪自盡,想讓此時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不過朱允炆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諸事還未有頭緒,也不想打草驚蛇,遂開解了幾句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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