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說:「怎麼樣,我沒說錯吧。你姐姐肯定在鑑河哪個地方跟你姐夫在一起呢。你要不要去找?我陪你一起去啊!咱們就順著鑑河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找,肯定找得到的!」
保良低頭思索:「鑑河,好幾百里長呢!」
保良知道,現在惟一能夠找到姐姐的地方,不是延綿數百里的鑑河沿岸,而是這座「焰火之都」!那個可能認識權虎的馬老闆,也許還會來這裡喝酒取樂。
有了這個線索,保良每天晚上都要給李臣去個電話,詢問那個馬老闆是否再次光顧。他回家把這事向父親說了,父親聽罷,沉思半天沒有吭聲。保良在父親那張悶聲不響的面孔上,看不出他心裡究竟想些什麼。
週日的晚飯以後,保良回學校去,父親送他出了院子,又一直送到公共汽車站,說是飯後頃便走走。路上,和保良的預料有所不同,父親並示說起姐姐,父子二人始終彼此沉默,只是在保良上車之前,父親才在他的身後囑咐了一句:「別影響學習!」
但是一連三個星期,保良還是要在每晚熄燈之前,用宿舍樓口的插卡電話,給李臣撥去不厭其煩的問詢。一連三週,李臣的回答都是一樣:「沒來!」
第四周,週日晚上,保良在飯後從家回學院的公交車上,第一次接到了李臣主動打來的電話。為了能和李臣隨時保持聯絡,這個週末保良找父親要錢買了一部手機。父親說你一個學生,要手機有什麼用處?保良說老師和學生會的頭頭找不到他總耽誤事情。父親沒再多問,拿出一千三百塊錢,給保良買了箇舊款的松下手機,那手機樣式雖已過時,但很好用。而且就像命中註定似的,保良買下這部手機的第二天就接到了李臣的電話,李臣的電話當然只有一個內容,就是告訴他那個馬老闆又到「焰火」來了。保良立即下車,換了返程的公交車趕回城裡,因為擔心去晚了那個馬老闆從「焰火」走掉,保良行至半道又改乖了出租汽車。他趕到焰火之都夜總會找到李臣後知道馬老闆幸好沒走,還在一間包房裡和人喝酒唱歌。因為不是李臣盯的包房,所以李臣把房叼和馬老闆的衣著外貌悄悄告訴了保良,隨後假裝與保良素不想識地匆匆離開,照顧自己包房的客人去了。保良找到馬老闆的包房推門就進,看到屋裡至少坐了十多個男男女女,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聊天的聊天,氣氛熱烈也還算文明。保良照直衝一個前額微歇的中年男人走了過去,還禮貌地等他和身邊的一個少婦說完話才開口詢問:「請問您是馬老闆嗎?我是權虎的親戚,我能打攪您一會兒跟隨您說幾句話嗎?」
馬老闆似手並沒發現面前這個年輕人是什麼時候進來的,他仰頭看著保良,怔了一下才出聲反問:「你是誰?你是權虎的什麼人啊?」
保良恭敬答道:「權虎是我姐夫,我好久沒跟我姐姐聯絡了,她還跟隨我姐夫在一起嗎,您能告訴我到哪兒能找到他們嗎?」
馬老闆又怔了片刻,突然,皺眉否認:「什麼權虎,我不認識,你認錯人了吧。」
保良一時判斷不出馬老闆為什麼突然矢口否認,他下意識地生怕失去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他不知用什麼方法才能取得對方信任,情急之中有點慌不擇言。
「我真是權虎的內北,您不信您可以打電話問他,您可以問他,你有他電話吧?」
「你認錯人了!」馬老闆似乎不想再聽他解釋下去,衝屋裡一位陪酒的小姐大聲抱怨,「哎,叫你們經理來,搗什麼亂呀這個人!」
保良看那小姐起身出門叫人去了,他急得頭上冒出汗珠,他知道時間也許不多!他的解釋幾乎變成了懇求:「馬老闆,麻煩您給我姐夫打個電話好不好,您告訴他我沁陸保良,您可以問問他認不認識我……」
馬老闆根本不再搭理保良,起身往沙發的另一端走去。倒是身邊坐著的那個少婦,眼睛定定地上下打量著他。夜總會的一位領班帶著兩個保安跑進來了,拉著保良往外推全:「你是幹什麼的,你是到這兒玩兒來了還是搗亂來了!」保良想跟隨他們解釋來意,但無效,他們推著他往外走:「你先出來,先出來,人家不是說了不認識你嗎,你有什麼事跟隨我們出來說,你出來說!」
這一屋子客人,無論男女,全都停止了聲音動作,唱歌的不唱了喝酒的不喝了,全都愣著去看保良,都沒搞清發生了什麼事情。保良被保安們推出包房時聽見馬老闆若無其事地向同伴解釋:「……我不認識呀,誰知道,我也納悶他怎麼知道我呀……」
領班和保安們揪著保良出了包房,問他是哪兒的,是怎麼進來的,保良甩開他們,扭頭向夜總會門外走。他們也不再窮追猛打,由全自去。夜總會這種地方,一般都會養著這些護場的打手,也就是所謂保安。但通常,這種地方的保安遇有情況,一般也多是息事寧人。
保良出了夜總會大門,並沒走。時間已近午夜,這座燈光輝煌的「焰火之都」,仍然狂歡未散。白天保良幫家裡搞了一天衛生,早已精疲力竭,他在「焰火之都」對面的小賣店裡買了一瓶啤酒,然後坐在馬路沿上,對著瓶嘴慢慢地喝。一邊喝一邊隔了這條並不開闊的小街,盯著焰火之都明亮的大門,等著那位馬老闆玩兒夠了出來。
坐在冰冷的地上,一瓶啤酒足以讓保良胡思亂想。城市已經睡去,會場上空寂無人。只有夜總會門前的幾個保安,在和看車的人互相閒聊。這座「焰火之都」,就像沉睡城市的一個夢境。是個鬧夢,乒乒乓乓,群魔亂舞,坐在馬路對面,都可以隱隱聽見裡面傳出的迪斯科的巨大咆哮。
保良仰臉望天,不知此時姐姐身在何方,有哪一顆星星,能把她熟睡的面龐照亮。他突然覺得姐姐已經有點陌生,突然不敢肯定姐姐是否已經知道母親死了,是否還會牽掛母女之情。時間是把雙刃的利劍,有時會讓思念加深,有時會把思念磨平。於是姐姐的面容在這個深夜忽然模糊志來了,忘了笑是啥樣哭是啥聲。惟一能很快在保良腦海中浮現的,竟是姐姐在汽車裡與機虎纏綿的情景,以及她突然抬頭看到保良時的怔忡。
還有姐姐用手撫摸他頭髮的輕柔感覺,那感覺讓保良欲哭無聲。保良強近自己不再陷落於這些往事當中,他試圖想些快樂和有趣的事情,來吸走眼窩中的潮溼,緩釋鼻子裡的痠痛。他開始去想公院的生活老師和同學……但思緒總是片片斷斷,散碎如珠……在萬念雜陳、百思無序的混沌中,他眼前突然閃過一團火球,但火球之後出現的並不是少年印象中的那位噴火女郎,而是在靶場上英姿勃發的女生夏萱。夏萱的面孔在保良眼前居然停留了很久,很多久很久揮之不去。保良想,這位學長不知現在去了何處。
夜很深了,從時間概念上,應該算是新一天的凌晨。夜總會的門口不斷有客人盡興而出。保良兩面三刀眼緊緊盯著那扇洞開的大門直盯得眼球酸脹也不刀稍有疏忽。
天快亮了,那個馬老闆終於出來了,張羅著讓人把兩個喝醉的同伴開車送走,又和另處幾個沒醉的男女親熱告別。保良恨步走過馬路,在馬老闆被陪他聊天那個少婦挽著胳膊走向自己汽車的路上,保良上前攔住了他們。
保良叫了一聲:「馬老闆!」
馬老闆站住了,認出了保計就是剛才在包房裡打聽權虎的那個青年,馬上厲聲申斥:「你這小子怎麼回事,我不是跟你說你認錯人了嗎!」
保良娓聲求道:「馬老闆,我真是權虎的弟弟,您就告訴我他在哪兒吧……」
「我告訴你啊,你別纏著我,你再纏著我你自找麻煩……」
夜總會門前的保安看見他們的客人與保良在路邊拉拉扯扯像是有了什麼糾紛,趕緊跑過來察看究竟。保良料想馬老闆今天肯定不會吐口了,轉身走到馬老闆那輛別克轎車的車後,想找下他的車牌。馬老闆衝過來推開保良,幾個保安也上來拉扯保良,拉扯之中手輕手重,都難控制,因此很快演變為一場拳腳衝突。保良前胸後背捱了幾拳幾掌,也出掌掄拳回敬了對方。保良一動手保安們終於有理由一擁而上了,保良剛剛在公院學會的那幾套擒拿格鬥的招數雖然實用,但尚不熟練,而且保良一天一夜幾乎沒有片刻休息,體力耗盡,沒幾個回合,就被眾保安打倒在地。幾個保安圍著他又給了兩腳,才被一個頭目模樣的人拉開勸住。保良趴在地上,聽見那頭目的聲音聞他稍遠:「行了行了,咱們走吧。」接下來腳步雜沓,還有人在衣服上拍打灰土,吐著嘴裡的痰,漸漸的,都走遠了。
保良爬了起來,翻身坐在冰準的水泥地上,嘴裡黏糊糊的積了些血,歪頭吐了一口一使勁才知道周身劇疼。他幾乎沒有站起身來的力氣,坐在地上歇了一會兒,馬老闆的那輛別克轎車早不知什麼時候開走了。保良抬眼,看夜總會門口那堆保安還在遠遠地看他,笑著議論什麼。他爬起來,一瘸一拐地蹣跚著過了街,動作機械地朝路邊一輛停車等客的計程車揮了一下胳膊。
凌晨六點,保良回了家。
他沒敢回學校去,他臉上的青腫傷痕讓他油層法面對老師的疑問。他回到家時儘管開門關門都輕手輕腳,但還是驚醒了一向睡覺警覺的父親。父親披衣出了臥室,開燈看見了保良一身灰土,一臉血痕,驚問出了什麼事情。保良不知怎麼跟隨父親解釋,說了句:「不小心摔的。」便去衛生間洗耳恭聽臉照鏡。父親當然不信,跟到衛生間裡,又跟到保良的臥室,態度嚴厲地盤根問底。保良精疲力竭坐在床上,只好簡單地說了捱打的原委經過。
父親沉默了片刻,冷冷地說:「你姐姐不認我們,是他的選擇,你不要再去找她了。我作為父親,對他問心無愧!我早就想過了我現在只有你一個兒子,早沒有她這個女兒了。現在嘟嘟是我的女兒。我希望你以後不要再去找她了,找到了我也不認。」
父親說完,轉身出了保良的屋子,他似乎不想看到和聽到保良的反應:保良聽著父親的腳步由近及遠,在門聲響過之後完全消失。保良眼裡忽然湧滿眼淚,他忽然明白父親和姐姐,還有躺在家鄉的母親,他們都離他很遠很遠,而且彼此怨恨:他也許永遠不能同時擁有他們了,永遠不能再次擁有他曾經有過的那樣一種幸福的家庭。
保良在家休息了一天,求父親給學院打電話替他請了假。週二保良左眼的腫暈未消,又讓父親替他請假,被父親拒絕。父親嚴詞命他立即回校上課:大學第一年是打基礎的一年,你無論身上哪疼哪腫,都要支援不能隨便缺課。
於是保良只好不學去了。那幾天都有擒拿格鬥的訓練課程,保良全身腫瘤,勉為其難,每節課都被教官責罵。不知是被教官罵的還是傷處疼的,每課下來,他的全身都要被汗水溼得精透。
回校上課的第一天,晚上,保良又給李臣撥了電話,還想問問那個馬老闆的行蹤,不料李臣的電話關機了,打了一晚上都是關機。第二天再打,依然如故。不得已保良把電話打到劉存亮工作的那個餐廳,從劉相聚亮嘴裡,才知道李臣因為保良糾纏馬老闆這件事,已經讓焰火之都夜總會開除。
後來明白,夜總會是因為馬老闆事後投訴,才查清了「來鬧事」的人在「焰火之都」有個「內應」,怎麼查到李臣的身上,連李臣自己也懵然不清。這種每月能拿兩三千小費的工作本來就總爭激烈,稍有不慎就會被他人取而代之。失去這份工作對李臣來說損失巨大,每月三千的收入泡湯不說,快要到手的領班職位也功敗垂成,差半個月就能拿到的半年獎金也一風吹了,他和劉存亮同住的那間房子也租期將滿……丟了飯碗的李臣一下子面臨一場重大的生存危機,如不能儘快找到工作將食宿兩面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