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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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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月月:他是比潘小偉大兩歲。

海巖:薛宇的照片你是一直藏在身邊嗎?還有潘小偉的照片,你是因為要跟我講這個案子準備拿給我看才找出來的,還是一直就把他們兩個人的照片藏在身邊?

呂月月:(沉默了片刻)也許女人都是需要男人的,需要男人理解,需要男人保護,需要男人靠近自己。我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認為自己並不需要男人。其實不過是一時的狀態,歸根結底還是離不開男人。這是女人的本性。

海巖:你是不是說,你現在離不開照片上的這兩個男人?

呂月月:……應該說,我是離不開這兩個男人的照片。

海巖:兩個你都離不開嗎?男人常常同時喜歡多個女人,而女人大多一個時期只喜歡一個男人。

呂月月:總覺得……我都欠了他們……

海巖:你願意具體談談嗎?

呂月月:嗯……我想,咱們還是談案子吧。

海巖:也好,咱們談到潘小偉已經入境,而你們又必須儘快找到他,是嗎?

呂月月:對,潘小偉在北京肯定得住飯店,我們通過公安局外管處查各飯店報的住客臨時戶口登記,查潘小偉和尼葛拉斯兩個名字,結果在天龍飯店查到了他,他用的是尼葛拉斯這個名字。

那天查到他的住址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六點半了,我們都還沒吃飯。隊長說得先去天龍飯店看看。他叫上紀春雷和我跟他一起去,薛宇說他現在沒事,而且也不餓,也跟去了。我們大約七點多鐘到了天龍飯店。進門到總服務檯,裝作訪客的樣子打聽尼葛拉斯是否在房間。結果總服務檯的小姐查了一下電腦,告訴我們尼葛拉斯先生已經在兩個小時以前結賬走了,去向不明。

海巖:你們真不順利。

呂月月:我們馬上通過飯店的保衛部把他的住宿登記內容從電腦裡調了出來,除了姓名、年齡、國籍和他的回鄉證及信用卡的號碼外,沒別的記載。信用卡是一張維薩金卡,是信用授權最好的卡,真正有錢的人才用的。從登記時間上看,他是前天下午入住的,時間和機場錄影攝取時間吻合。說明他是下了飛機直接住進天龍飯店的。從存底的賬單上看,他這兩天的晚餐和早餐是在這兒吃的,沒有吃中午飯的消費記錄,看來他白天是出去了。在飯店吃的那幾餐全是一個人自斟自飲。因為從賬單上看,點的飯菜只是一個人吃的量。

他住的房間在七層。很巧的是,當天七層的中班服務員沒來,由白班服務員加一個替補中班。我們就通過保衛部把這個白班服務員叫來,向他詢問情況。

詢問的地點就在保衛部辦公室。白班服務員被叫來時顯得有些緊張,以為自己犯了什麼事。我們故意問得很輕鬆,使他鎮定下來。他告訴我們尼葛拉斯先生這兩天白天都不在飯店,每天大約九點多鐘出去,下午四五點鐘回來。沒什麼本地人和他來往。他的隨身行李只有一個皮箱。服務員說,今天早上尼葛拉斯起床後曾向樓層領班投訴,說昨天晚上十點多鐘有妓女往他的房間打騷擾電話。領班答應將情況向飯店保衛部反映。陪同我們的保衛部經理說,到目前為止尚沒有接到樓層對這個情況的報告。我們又問尼葛拉斯今天離店的情況,服務員說尼葛拉斯先生今天是將近五點鐘回來的,回來後馬上結賬離店了。

「你是親眼看見他回來後立即離店的嗎?」我們隊長這樣問服務員。

「沒錯。」服務員很肯定,「他沒叫行李員,自己拎著皮箱乘電梯下樓去了,我看他年紀不大住高階飯店別是騙子,所以馬上打電話到前臺結賬處,通知他們708號房客人要離店,然後我又趕快進他房間檢查他是不是用了冰箱裡的飲料和迷你吧的洋酒。因為要是迷你吧酒水跑賬,得扣我們服務員的獎金。」

「尼葛拉斯先生這兩天晚上都出去嗎?」

「我是白班,晚上的事得問夜班,不過夜班今天沒來。」

看來也問不出什麼了,於是伍隊長說謝謝你了,耽誤你工作真對不起,你可以回去了。服務員被這樣客氣了一下,很高興,走時又主動獻計說:

「你們可以再去問問他的朋友,他朋友還沒離店,就住在711房間,就在尼葛拉斯先生斜對面。」

什麼!他還有朋友!服務員無意中說出了這個非常重要的情況——潘小偉不是一個人,還有人與他同行。我們都不禁為之一振!

海巖:會不會是他的保鏢?

呂月月:我們想也是,這個所謂朋友,很可能就是潘氏家族派來保護這位少主人的保鏢,而且這個保鏢表面上並沒有尾隨在主人的身後,至少不跟他同桌用飯。

這下服務員走不了了,我們需要知道這個人的樣子,這兩天的行蹤,怎麼知道他是尼葛拉斯先生的朋友……

保衛部的人也很快從前臺查到了這個住在711房間的客人的姓名,他叫羅依,一個不中不洋的名字,三十六歲,也是前天從香港入境的,持港澳同胞回鄉證入住飯店。進店時間和尼葛拉斯一前一後,相隔不過幾分鐘。服務員在描繪羅依的時候,把他說成一個陰鬱的瘦子,皮膚不白不黑,暗暗的,「就是看著髒啦吧唧的那種」,服務員這樣形容羅依的膚色。

「他們是同一天開的房,差不多前後腳上的樓,我開始以為他們不認識呢,兩人平時也好像不在一起。」

「那你怎麼知道他是尼葛拉斯先生的朋友呢?」隊長問。

「今天上午尼葛拉斯先生走了以後,我去打掃他的房間。按規定我們服務員進房都得打一下門鈴,可我知道客人已經走了,所以打完門鈴就馬上用鑰匙把房門開啟了。進門一看,那瘦子在裡邊呢。」

「他在幹什麼?」

「沒幹什麼。」

「不是他的房間,他怎麼進去的?」

「那肯定是尼葛拉斯先生讓他進去的。」

「這是你的分析吧?」我們問服務員。

「嗯……我想肯定是吧。我一進房間,我問他先生可以為您打掃房間嗎?他說可以。我就進去了,我說先生您是住711房間吧?他說是的,他說他和尼葛拉斯先生是一起的。」

「他還說什麼?」

「我打掃衛生,他就走了。臨走時跟我說,呆會兒尼葛拉斯先生要是來電話找他的話,讓我告訴尼葛拉斯先生他已經下去了,讓他到lb(大堂)找他。」

「後來尼葛拉斯來電話了嗎?」

「沒來。我打掃完房就走了。不過後來晚上尼葛拉斯先生回來的時候,我告訴他了。」

「你怎麼跟他說的?」

「我就說你朋友上午在你房間等你來著,後來讓你上大堂找他去。」

「他說什麼?」

「他開始問是哪個朋友,我說就是住711的那個。他開始還犯愣,後來想了想,說噢噢。」

「緊接著他就離店了嗎?」

「對,他進房也就十分鐘吧,就離店了。這當中我還進了他一次房,給他送洗好的衣服,他有一件西裝早上交給我們去洗的。對了,還有一件事,就是剛才我們還接到尼葛拉斯先生打來的一個電話,問他的錢包是不是丟在房間裡了,電話是我們夜班主管接的,我當時正在做夜床呢,主管找我,我們一起去的708房間,他的錢包確實丟在房間裡了。後來我跟主管說我下了中班回家正好路過港華中心,可以給他把錢包送去,我們主管說行。」

「尼葛拉斯現在住港華中心?」

「啊,他說他住港華中心,住407房間。」

聽服務員這麼一說,我們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真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潘小偉沒走遠,就在不遠的港華中心大酒店。這時候伍隊長決定馬上結束對服務員的詢問。

「錢包呢,你交給我們吧。」

「錢包,我已經給711房那位客人了。」服務員說。

「給711房間客人了?」我們問:「你不是說你下了班給他送去嗎?」

「後來我給711房做夜床的時候,我跟他說了尼葛拉斯先生丟錢包的事,他說你不用送了,他馬上也要搬過去,把錢包帶過去就行,後來我就把錢包給他了。」

「他知道尼葛拉斯住什麼地方嗎?」

「我告訴他了,港華中心407。」

在一旁聽著的保衛部經理厲聲批評服務員不該私自將錢包交給不摸底細的人,「萬一他是騙子呢,萬一他帶著錢包溜了呢,丟錢的客人再來找飯店,你負得了責任嗎?」

服務員似乎一點也沒意識到自己的愚蠢,眨著眼睛不說話。保衛部經理一勁跟我們解釋,說酒店對客人遺留物品都有清點登記認領等等一系列規定,對員工也都進行過培訓。服務員把錢包胡亂給人純屬破壞規定責任自負,當然今後管理上也要加強等等,絮絮叨叨。我們這時已無心再談下去,因為從服務員敘述的情況看,潘小偉行色匆匆,丟三落四,像是有點受驚的樣子。而那位「看著髒啦吧唧」的瘦子,聽到後來,似乎也並不像是潘家的保鏢。總之潘小偉和瘦子的形狀都有點怪。

從天龍飯店一出來,一直往西,我們在車上掛上警燈,連闖幾個路口,直撲港華中心。

港華中心的全稱好像叫北京港華中心瑞典酒店,一聽這名就知道是瑞典人管理的酒店。我們進店先找保衛部,這時差不多九點鐘了,保衛部經理已經下班。部裡還有一位值班員,是個主管級的幹部。他幫我們在前臺查了一下,果然,潘小偉住在407房。又通過客房部查了一下,樓層服務員說客人正在房間休息。

伍隊長這時就用飯店保衛部辦公室的外線電話和處長通話,把情況說了說。總之是人已經找到了,按照局裡領導和處裡領導原先研究好的方案——人一找到,先公開接觸,以警方身份直接詢問小提琴的下落,然後根據潘小偉的反應再決定怎麼做工作。所以處長當即在電話裡拍板,為防止潘小偉再度搬家造成失控,今晚——確即時間晚了點——就由伍隊長出面與潘見面。

飯店保衛部的那位主管建議:因為已經晚上快十點了,為了禮貌,是否先打電話到潘的房間,約他下來到會客室見面。伍隊長說不行,萬一姓潘的不想見的話,一接電話準開溜,所以只能把他堵在房間裡,不想見也得見!於是我們讓保衛幹部帶路,直接就上了四樓。

樓道里空空的沒人,從一些客房的房門裡,傳出客人的說笑和電視節目的聲音。407房的房門緊閉,裡邊沒有一絲聲響,保衛幹部敲門,無人應聲。打門鈴,也無人應聲。小薛上去,用力按門鈴,門鈴叮噹作響,反覆多次,屋裡竟無一點動靜。伍隊長當機立斷,令保衛幹部用萬能鑰匙強行開門。

保衛幹部臉都白了,哆哆嗦嗦地好半天才把鑰匙插進鎖孔。門開了,裡邊有燈光,薛宇推開保衛幹部,第一個進去。我跟在他後面,就聽見他喊了一聲,接著就是倒下來的聲音,我們全都知道不好,趕快往裡衝。我看見潘小偉穿著睡衣,圓睜雙眼,兩手舉著客房裡的一個立式木頭衣架,小薛已經讓那衣架給打倒在地了,是一下就給打昏過去的。我和伍隊長拿著手槍指著潘小偉,伍隊長大喊一聲我們是警察你別動!說實在的,我當時膝蓋抖得控制不住,腿肚子都抽筋了。因為這是我從警院畢業以後,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碰上這種陣勢。我不是害怕,真不是,我一點不害怕。我們好幾個人,都有槍,沒什麼好怕的。可我不知道怎麼搞的,也可能就像一個新兵第一次聽到槍炮聲——不是在電影上啊——就控制不住打哆嗦,緊張,也可能是激動,那是一種從未體驗過的激動!

潘小偉這會兒看上去比我還緊張,他確實是受驚了,看著我們,舉著衣架子,既不進攻,也不退卻,那架勢是跟我們對峙。我當時也不知道跟哪兒借的膽兒,用槍使勁頂著他的太陽穴,我喊,你放下來!他歪著頭把衣架子放下來了。我拿槍頂著他,我們隊長連忙蹲下來去看小薛。

這時我們都發現,地上橫著的,不光是小薛,在牆角里還有一個人,瘦瘦的,確實,是一個「看著髒啦吧唧」的昏迷了的男人。

第3次談話

海巖:呂月月,昨天你說到在港華中心瑞典酒店407房間裡還有一個昏迷的男人,然後就打住不說了,我都覺得你真像一個說書的,說到關鍵時刻,就把扇子一合,且聽下回分解了。

呂月月:不是我吊你胃口,因為昨天時間已經太晚了,我還得吃晚飯,結果還是遲到了。

海巖:遲到要扣獎金嗎?

呂月月:我們主要是靠小費的,本來也沒什麼獎金,遲到了要看你和老闆的關係,總遲到,關係又不行,那就只有炒魷魚吧。

海巖:說明你和老闆關係還行。

呂月月:那倒不是,可能是我對歌廳還有點用吧,有些老客戶是衝我來的。

海巖:可你在這家夜總會幹的時間並不算久啊。

呂月月:那幫傢伙,哪家夜總會有新面孔,他們都知道。海巖,我不想總談夜總會。

海巖:好好,我們還是說港華中心,那個昏迷的男人究竟是誰?

呂月月:其實我昨天等於已經告訴你了,就是羅依。

海巖:啊,就是那個看著有點髒的瘦子吧?

呂月月:薛宇和羅依是一同被送進公安醫院的。薛宇第二天出院,腦袋上腫起一個大包,醫生說可能有輕度腦震盪。羅依頭部有硬傷,是茶壺砸的,兇手也是潘小偉。

正如我們曾經懷疑的一樣,羅依和潘小偉並不是主僕關係,他不是潘家的保鏢,恰恰相反,是天龍幫老闆馮世民手下的干將白頭阿華的馬仔。阿華名叫林國華,因為長了一頭白髮所以人稱白頭阿華。羅依是他派過來追蹤潘小偉的。

海巖:天龍幫是不是想幹掉潘小偉?

呂月月:天龍幫的意圖是什麼,羅依的使命是什麼,這是我們急於想知道的事情。在第二天早上,羅依神志已經完全清醒,徵得醫生同意,李隊長和紀春雷一起審問了躺在病床上的羅依。實際上李隊長和紀春雷在醫院已經等了一夜,直到醫生說你們可以進去問他了,才開始審問工作。

對羅依的審問進展得十分艱苦。這種黑道上的人是不會輕易把家門裡的事情吐露給警方的。但是中午我們那兩位審訊專家回家時仍然帶回一些成果。羅依承認他在馮世民的公司裡做事。這次從香港到北京是按公司的安排,來找潘小偉談談,向他詢問義大利小提琴的下落。羅依說這把小提琴是馮世民的財產,被潘小偉的大哥潘大偉巧取豪奪。在事實面前羅依承認他在潘小偉白天離開天龍飯店以後,到飯店總服務檯冒充尼葛拉斯取了潘小偉交到那裡的客房鑰匙。總服務檯的工作人員見他持有飯店的房卡,也就是住房證,就把鑰匙給他了,疏忽大意沒有仔細驗對房卡上的姓名和房號。羅依拿了鑰匙開啟潘小偉住的房間,搜了潘的行李物品,沒有找到小提琴。小提琴雖小,但也不是個好藏好掖的東西。在他搜完行李的時候,恰逢客房服務員開房打掃衛生。羅依向我們承認隨便進入他人房間是不道德甚至違法的行為,雖然未曾偷拿半點錢財,但他仍表示願意接受警方處罰。

羅依交代,那天傍晚他在自己房間裡聽見斜對面潘小偉的房間門聲響動,便在門鏡中偷看,看見潘小偉提著行李從他門前路過往電梯方向走。猜想這位少爺要溜,於是趕緊跟蹤上去。潘小偉是先他一個電梯下樓的。等他追到大門口時潘小偉已經不見蹤影。他沒想到晚上碰見樓層的服務員,竟然知道潘小偉的去向。他馬上表示可以代服務員去港華中心送還潘的錢包。服務員開始不肯,說不麻煩了,自己下班正好路過去一趟就行。他當然知道服務員送這一趟錢包自然會得到不薄的小費,於是就拿出了兩百塊錢塞給服務員,說是替尼葛拉斯先生表示感謝,服務員馬上就把錢包給他了,並且告知了潘小偉的房號。

羅依說他是九點半鐘趕到港華中心的,他到407房間找潘小偉交涉,發生爭執,潘動手用桌上的茶壺砸他頭部,以後他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從時間上看,羅依恰恰是在我們上樓找潘小偉的前幾分鐘進入潘的房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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