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北京的王京生不敢跟自己的親友聯絡,王水芹也不可能繼續給他更多的錢,他很快就斷絕了經濟來源。吃人家的嘴短,王京生感到不好意思,又非常無奈。看到王京生實在沒錢了,尹老二對王京生說:「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帶你去找點錢花吧。」說完拿出一把鑰匙樣的三角工具。
尹老二告訴王京生說:「這是王水芹給我的,也是你將來混飯吃的傢伙,我帶你出去試一次,以後就靠你了。」於是,尹老二租來一部桑塔納轎車,當天深夜,兩人在北京奧體中心門口。尹老二來到一輛停在路邊的轎車後邊,拿起那把工具,不到1分鐘就把後備箱開啟了,從後備箱裡偷出一個包回到車上。
這次兩人從包裡找出來4000元現金,尹老二給了王京生1000元。之後,兩人又再次來到朝陽區三里屯酒吧街盜竊了一次,得到了2萬元現金,但尹老二卻沒有給王京生錢,王京生想尹老二已經收留了自己,他覺得應該為尹老二做點什麼,所以尹老二獨吞了那2萬元他也沒說什麼。這個時候,作為一個四處逃亡的殺人犯,王京生只得收斂起自己的火爆脾氣,忍氣吞聲了。
藏身監獄,危險的地方不安全
從一個拉黑活的司機成為殺人犯,最後淪落為一個靠盜竊轎車後備箱的毛賊,王京生很無奈,但只有這樣才能夠生存下去。在逃亡的日子裡,王京生經常從噩夢中醒來,他本來170多斤的身體不到半年就變成了120多斤。
從2004年3月23日殺人逃亡大慶又回到北京,王京生一直隱匿在大興區的出租屋裡。到2004年11月份,眼看天氣漸漸冷了,王京生才敢出門。但他不敢打正規計程車,怕被出租司機認出來。他只好打一些黑車出門,因為王京生拉過黑活,知道黑車司機一般不過問乘客的事情,那些通緝令也一般不會發到他們手裡,相對比較安全一些。
在打黑車的過程中,王京生認識了開黑車的尹松超。23歲的尹松超是大興區人,兩人聊得非常投機。有一次,王京生突然發現尹松超的戶口本就放在車上,他靈機一動對尹松超說:「我正在辦出國手續,但我沒有北京戶口辦不了簽證,我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戶口本,用你的名字辦張身份證用?」
當時,大大咧咧的尹松超也沒在意,對王京生的要求不置可否,他更沒在意自己的戶口本就放在車上,更不知道王京生什麼時候把戶口本給拿走了。他更沒想到的是,王京生當天就拿著尹松超的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冒用尹松超的名字辦理了一張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名字等資訊是尹松超的,但照片卻是王京生的。
時刻小心翼翼的王京生和尹老二都知道,如果繼續再在北京以同樣手段撬後備箱,遲早會落入警方之手,到時候王京生殺人的罪行很容易被發現。而他們如果到外地,即使被抓住,警方只能按照他們身份證上的名字進行查證,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於是,2005年3月8日,王京生和尹老二來到江蘇省崑山市。4月2日晚上,兩人撬開一輛桑塔納轎車,只偷到300塊錢和一個數碼相機。
300塊錢對於剛剛進入一個陌生城市的王京生和尹老二而言,實在是杯水車薪。儘管此時懷揣著尹松超身份證的王京生不再擔心身份暴露,但是,以王京生的性格,他寧願做一個打家劫舍的強盜,也不願意淪為一個小偷小摸的毛賊。
與其長期當個小偷,不如干脆躲進監獄去更安全。王京生突發奇想,自己這1年來的逃亡經歷已經說明,越是危險的地方越安全。如果自己犯點小罪,再冒名尹松超住進崑山的監獄裡,北京警方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自己會藏身監獄,這樣一來,既逃避了警方的追捕,又不用提心吊膽地在外面四處躲藏,而且監獄裡管吃管住,這是自己最好的一個去處了。
王京生不禁為自己的聰明而沾沾自喜了。他是一個說幹就幹的人,這次不但要犯罪,而且一定要在光天化日之下犯罪,一定要讓警方抓住現行才是上策。
2005年4月4日中午12點,王京生來到崑山市玉山鎮政府的停車場,在眾目睽睽之下撬開了一輛桑塔納轎車的後備箱。但是,後備箱裡只有4條硬盒中華煙,王京生顧不得許多,他拿起那4條香菸就走。
光天化日之下撬開別人的後備箱,實在太明目張膽了,在場的很多人以為王京生是在撬自己的車,根本沒想到會有如此膽大的竊賊。王京生髮現自己大搖大擺地走開沒人注意,眼看計劃就要落空,為了引起別人關注,他乾脆甩開雙腳跑了起來。見拿著煙逃跑的王京生,周圍的人才回過味來,立即包圍過來,跑了不到200米的王京生被群眾扭送到當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王京生得知這次盜竊的4條硬盒中華煙只值1680元時,為了增加自己的刑期,他乾脆把4月2日與尹老二盜竊的那300元和數碼相機的事情和盤托出。這樣下來,王京生的盜竊數額達到4899元,已經構成了盜竊罪。
當然,警方在王京生的身上搜出的是尹松超的身份證,王京生也就被當作尹松超抓進了崑山市看守所。2005年6月27日,江蘇省崑山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尹松超」有期徒刑1年2個月。
如願以償地進了看守所,王京生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因為被判刑後「尹松超」的餘刑不足1年,按照規定被留所執行,他被羈押在崑山市看守所服刑監區。
天網不漏,躲進監獄也枉然
王京生本以為這樣一來就萬事大吉了,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冒名尹松超犯下的盜竊罪,法院判決後要通知其戶籍所在地執法機關。法院將尹松超的判決書按照尹松超的戶籍所在地北京市大興區郵寄到當地執法機關之後,有關人員發現尹松超正在家中開黑車並沒有外出,隨即向崑山市人民法院反饋了資訊。2005年8月2日,得到反饋資訊的崑山市人民法院,當即向崑山市看守所通報了尹松超個人資訊資料存在疑點。
第二天一早,崑山市法院和看守所的相關人員聯合對王京生進行了詢問,但王京生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尹松超。警官們見無法排除疑點,只好聯絡北京市公安局查詢有關尹松超的個人資料資料。在查詢北京戶籍老版本的資訊系統中發現,的確有一名常住人口叫尹松超並且與在押的尹松超個人資料相吻合,但是,北京警方在新版本的查詢系統中卻發現了2名尹松超,身份證號相同,也都居住在大興區,但具體居住地點不同。
一定有一個「尹松超」是假冒的。那麼,怎麼才能甄別在押的「尹松超」的真實身份呢?警方當即調出了尹松超的家庭成員詳細資料,並與王京生一一核對。此時,對尹松超家庭情況一無所知的王京生慌了神,不但不能準確回答,而且冷汗一下子溼透了全身。
在押的「尹松超」一定是假冒的!那麼這個冒名「尹松超」的人到底是誰呢?為了準確摸清王京生的身份,看守所立即決定把王京生從集體號改為單獨關押,並專門安排警官單獨看守。此時,警方使出了殺手鐧,他們對王京生說:「我們馬上把你的照片傳到北京警方核對你的身份,希望你把握機會主動爭取從寬處理,現在坦白算是自首,按法律規定有從輕判處的規定,如果等事情查清了以後再招供,就不算坦白自首了。」
聽到這些,王京生禁不住大汗淋漓。被單獨關押之後,看守所的領導當著王京生和審查他的警察的面作出指示:「不查出‘尹松超’的真實身份,你和尹松超都不能出監區。」
王京生萬萬沒想到自己精心設計的躲避計策會百密一疏,他還想拼死抵抗,但是他明白,一旦自己的照片傳到北京警方,自己殺人犯的身份很快就會暴露。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坦白,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和警官們的勸說,2005年8月3日下午1點,王京生終於全部交待了罪行:「我就是在北京殺死兩人、重傷1人的公安部全國通緝的b級逃犯王京生。我不躲了,出事之後我天天做噩夢。報出這個名來,我終於輕鬆了。」說完,王京生仰天長嘆了一聲,重重地舒了一口氣。
王京生的招供在崑山市看守所猶如一聲炸雷,他們怎麼也沒想到眼前這個小毛賊竟然是身負兩條人命的b級通緝犯。當天,崑山警方立即與北京警方取得了聯絡。
2005年9月14日,北京警方將王京生押解回京。
王京生在潛逃過程中,儘管辦理了假身份證,儘管躲進了監獄,但最終還是被抓獲歸案。從大慶到北京再到崑山市看守所,逃亡了1年多的王京生一直認為「最危險地方最安全」。但是,他忘了一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逃亡的日子令王京生終身難忘,那段日子像噩夢一樣始終糾纏著他忘也忘不掉。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王京生故意殺人案。王京生是累犯,又在殺人後潛逃,他熟悉法律,他知道自己存在坦白的從輕條件。但是,王京生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所犯故意殺人罪罪行極其嚴重,而且自首缺乏主動性,法院對王京生所犯故意殺人罪不予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處王京生死刑。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京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王京生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法院判決王京生賠償3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1萬餘元。
2006年12月20日,王京生在北京被執行死刑。
通常情況下,在文章的最後應該有一個所謂的理性分析作為結尾。但是,王京生故意殺人案已經非常清晰了,他的逃亡歷程也非常清楚,再重複「法網恢恢」的結尾,不過是畫蛇添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