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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回到莉莉絲(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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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勞師動眾,不是想約我打麻將吧?」

「會不會打撲克?」陸大臉接著問。

「回長官,我會打撲克。」

她在一個賭徒身邊長大,從骰子到麻將到輪盤到撲克,沒有她不會賭的。要是她願意,她也許會是一個無賭不精的賭徒。

「你有沒有男朋友?」陸大臉木然問。

這時她想起了韓哲,不禁閃了一下神。

陸大臉盯著她的小臉。

「回長官,我沒有男朋友。」她回過神來,連忙回答。

「白小綠,我們正在考慮派你擔任一個臥底任務。」陸大臉直視她。「但是,考慮到你的過去,你曾經是那個第六感少女。假如你被認出來,你的處境將會十分危險。」

原來不是特別罪案組,她心中不免有些失望。

可她深深知道,要是願意當臥底,立下大功,將來進特別罪案組的的路會容易許多,時間也會縮短些。

只要能夠進特別罪案組,她什麼事情都願意做。無論前面有什麼危險,她也會毫不猶豫地飛奔過去。

「回長官,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相信不會有很多人認得我。要是有人認出我來,我會否認。同時我相信,臥底會擁有另一個身份,我的名字不會再是白小綠,那是我最好的掩護。我認為我可以勝任,希望長官考慮我。」她渴望的眼睛直視陸大臉。

陸大臉揚了揚兩道白眉說:

「你還不知道我要派你做什麼。」

她的確沒想到,陸大臉是要她去當一個賭鬼歌女。

她更沒想到,她要登場的地方是莉莉絲夜總會。

他們給了她一個新的身份。

她現在是王珍妮,一個名字普通的二十二歲歌女,出身卑微,嗜賭又頹廢,生活一片蒼白。

她用王珍妮的的身份住在租來的簡陋小公寓裡。那幢乾巴巴的二十層高紫色公寓就在莉莉絲附近,方便她上班。

為了配合王珍妮的身份,她燙了一頭長卷發,染成紅色,每天抹上濃妝,穿得妖妖嬈嬈,戴上廉價首飾和名貴金錶,看起來像個小妓女。她完全知道怎樣扮演這個角色,怎樣演活這些頹廢的女孩。她在莉莉絲見到的,都是這些女孩。

她一直擔心會有人認出她來。這種擔心後來證明是多餘的。莉莉絲已經物是人非。

莉莉絲幾年前易手,名字沒變,重新裝潢,格調高階了許多,是男人找樂子的地方。

守門的印度人已經換成兩個金髮碧眼的俄羅斯人。那塊霓虹招牌更大更亮,紅色絲絨地毯從外面的臺階一直伸展到那道熟悉的弧形樓梯上。

沒想到,多年以後的這一天,她重又踏上那道大理石樓梯。

不一樣的,是她長大了,她腳上穿的不是她從故鄉穿出來的那雙白色丁帶鞋,而是一雙銀色尖頭高跟鞋。她左手手裡抓住一個黑色珠片包包,右手的手指夾著一根點了的香菸,緩緩走上二樓舞池。

無論這個地方怎麼改變,空氣裡始終蕩著那種歡樂地獄的味道,糜爛如故,就像一瓶換了高階包裝的廉價酒精,骨子裡還是一樣的。

她第一晚唱的是丁丁的首本名曲,也是她那天踏進莉莉絲聽到的第一首歌。

那個請她喝橘子水的酒保已經不見了,從前那些歌女和舞娘,她也沒見到。這些女孩也許都已經老了,嫁作歸家娘了,又或者過著悲慘的人生。

唱著歌,看著臺下那些陌生的模糊的臉孔,她猝然發現,好像有些東西凍結在時間裡面。要是她沒有變成白小綠,那麼,王珍妮說不定就是現在的她。

她風情的目光撫過臺下每張臉,輕抬粉撲撲的下巴,咧嘴一笑。人生到底是充滿諷刺呢?還是過去與現在之間一場又一場的輪迴?不管走了多遠的路,她也許依然會用另一種自己意想不到的形式重複過去,回到那條老路上。

她唱起《夢醒時分》來,最像丁丁,連丁丁以前也喜歡聽她唱,有時一邊聽一邊取笑她的老氣橫秋。

她想起那些她活得像個老小孩的日子,想起那樣愛過她憐惜過她的丁丁。

她不知道丁丁這一刻在哪裡,日子過得好不好。

後來她有恨過丁丁嗎?

那種感情太矛盾,也太累人了,好像已經遙遠得像一個世紀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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