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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遺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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笆前閹捆了起來送到飯館子去的,還是她自己走進去的?」羅冷笑著說。

按會兒見面的時候可千萬別提,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連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

羅答應了他。

但是這天晚上羅多喝了幾杯酒,恰巧又是在樓外樓吃飯,勾起許多回憶。在席上,羅突然舉起酒杯大聲向密斯範說:

懊芩狗叮恭喜你,聽說要請我們吃喜酒了!」

郭在旁邊竭力打岔,羅倒越發站了起來嚷著:「恭喜恭喜,敬你一杯!」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推開椅子就走,三腳兩步已經下了樓。

郭與密斯周面面相覷,郭窘在那裡不得下臺,只得連聲說:「他醉了。我倒有點不放心,去瞧瞧去。」跟著也下了樓,追上去勸解。第二天密斯範沒有來。她生氣。羅寫了信也都退了回來。一星期後,密斯周又來報告,說密斯範又和當鋪老闆出去吃過一次大菜。這次一切都已議妥,男方給置了一隻大鑽戒作為訂婚戒指。

羅的離婚已經醞釀得相當成熟,女方漸漸有了願意談判的跡象。如果這時候忽然打退堂鼓,重又回到妻子身邊,勢必成為終身的笑柄,因此他仍舊繼續進行,按照他的諾言給了他妻子一筆很可觀的贍養費,協議離婚。然後他立刻叫了媒婆來,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說親。

王家的大女兒的美貌是出名的,見過的人無不推為全城第一。

交換照片之後,王家調查了男方的家世。媒婆極力吹噓,竟然給他說成了這頭親事。羅把田產賣去一大部分,給王家小姐買了一隻鑽戒,比傳聞中的密斯範的那隻鑽戒還要大。不到三個月,就把王小姐娶了過來。

密斯範的婚事不知為什麼沒有成功。也許那當鋪老闆到底還是不大信任新女性,又聽見說密斯範曾經有過男友,而且關係匪淺。據范家這邊說,是因為他們發現當鋪老闆少報了幾歲年紀。根據有些輕嘴薄舌的人說,則是事實恰巧相反——少報年紀是有的。

羅與密斯範同住在一個城市裡,照理遲早總有一天會在無意中遇見。他們的朋友們卻不肯聽其自然發展。不知為什麼,他們覺得這兩個人無論如何得要再見一面。他們並不是替羅打抱不平,希望他有機會飽嘗復仇的甜味;他們並不贊成他的草草結婚,為了向她報復而犧牲了自己的理想。也許他們正是要他覺悟過來,自己知道鑄成大錯而感到後悔。但也許最近情理的解釋還是他們的美感:他們僅只是覺得這兩個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那是悲哀而美麗的,因此就是一樁好事,不能不促成他們。

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瞞著他們倆。有一天郭陪著羅去遊夜湖——密斯周已經結了婚,不和他們來往了。另一隻船上有人向他們叫喊。是他們熟識的一對夫婦。那隻船上還有密斯範。

兩船相併,郭跨到那隻船上去,招呼著羅也一同過去。羅發現他自己正坐在密斯範對面。玻璃杯裡的茶微微發光,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個銀色圓片,隨著船身的晃動輕輕地搖擺著。她的臉與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鍍上一道藍邊。人事的變化這樣多,而她竟和從前一模一樣,一點也沒改變,這使他無論如何想不明白,心裡只覺得恍惚。

他們若無其事地寒暄了一番,但是始終沒有直接交談過一句話。也沒有人提起羅最近結婚的事。大家談論著政府主辦的西湖博覽會,一致反對那屹立湖濱引人注目的醜陋的紀念塔。

八撞豢贍汀m耆破壞了這一帶的風景,」羅嘆息著。「反正從前那種情調,以後再也沒有了。」

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眼光微微顫動了一下,望到別處去了。

他們在湖上兜了個圈子,在西泠印社上岸,各自乘黃包車回去。第二天羅收到一封信,一看就知道是密斯範的筆跡。

他的心狂跳著,撕開了信封,抽出一張白紙,一個字也沒有,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想寫信給他,但是事到如今,還有什麼話可以說?

他們舊情復熾的訊息瞞不了人,不久大家都知道了。羅再度進行離婚。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以前將他當作一個開路先鋒,現在卻成了個玩弄女性的壞蛋。

這次離婚又是長期奮鬥。密斯範呢,也在奮鬥。她鬥爭的物件是歲月的侵蝕,是男子喜新厭舊的天性。而且她是孤軍奮鬥,並沒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勵,像她站在羅的身邊一樣。因為她的戰鬥根本是秘密的,結果若是成功,也要谷嘶餚徊瘓醯決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跡。她仍舊保持著秀麗的面貌。她的髮式與服裝都經過縝密的研究,是流行的式樣與回憶之間的微妙的妥協。他永遠不要她改變,要她和最初相識的時候一模一樣。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如果有一天他突然發覺她變老式,落伍,他也會感到驚異與悲哀。她迎合他的每一種心境,而並非一味地千依百順。他送給她的書,她無不從頭至尾閱讀。她崇拜雪萊,十年如一日?/p>

王家堅決地反對離婚。和平解決辦不到,最後還是不能不對簿公庭。打官司需要花錢;法官越是好說話,花的錢就更多。前後費了五年的工夫,傾家蕩產,總算官司打贏,判了離婚。手邊雖然窘,他還是在湖邊造了一所小白房子,完全按照他和密斯範計劃著的格式,坐落在他們久已揀定了的最理想的地點,在幽靜的裡湖。鄉下的房子,自從他母親故世以後,已經一部分出租,一部分空著。新房子依著碧綠的山坡,向湖心斜倚著,踩著高蹺站在水裡。牆上爬滿了深紅的薔薇,紫色的藤蘿花,絲絲縷縷倒掛在月洞窗前。

新婚夫婦照例到親戚那裡挨家拜訪,親戚照例留他們吃飯,打麻將。羅知道她是不愛打麻將的。偶爾敷衍一次,是她賢慧,但是似乎不必再約上明天原班人馬再來八圈。她告訴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絕,人家笑她恩愛夫妻一刻都離不開。

她抱怨他們住得太遠。出去打牌回來得晚了,叫不到黃包車,車伕不願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回來的時候兜不到生意。輪到她還請,因為客人回去不方便,只好打通宵,羅又嫌吵鬧。

沒有牌局的時候,她在家裡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衣服也懶得換,汙舊的長衫,袍叉撕裂了也不補,紐絆破了就用一根別針別上。出去的時候穿的仍舊是做新娘子的時候的衣服,大紅大綠,反而更加襯出面容的黃瘦。羅覺得她簡直變了個人。

他婉轉地勸她注意衣飾,技巧地從誇讚她以前的淡裝入手。她起初不理會,說得次數多了,她發起脾氣來,說:「婆婆媽媽的,專門管女人的閒事,怪不得人家說,這樣的男人最沒出息。」

羅在朋友的面前還要顧面子,但是他們三天兩天吵架的訊息恐怕還是傳揚了出去,因為有一天一個親戚向他提起王小姐來,彷彿無意中閒談,說起王小姐還沒有再嫁。「其實你為什麼不接她回來?」

羅苦笑著搖搖頭。當然羅也知道王家雖然恨他薄倖,而且打了這些年的官司,冤仇結得海樣深,但是他們究竟希望女兒從一而終,反正總比再嫁強。

只要羅露出口風來,自有熱心的親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

等到風聲吹到那範氏太太的耳朵裡,一切早已商議妥當。家裡的太太雖然哭鬧著聲稱要自殺,王家護送他們小姐回羅家那一天,還是由她出面招待。那天沒有請客,就是自己家裡幾個人,非正式地慶祝了一下。她稱王小姐的兄嫂為「大哥」,「嫂子」,謙說飯菜不好:「住得太遠,買菜不方便,也僱不到好廚子。房子又小,不夠住,不然我早勸他把你們小姐接回來了。當然該回來,總不能一輩子住在孃家。」

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樣矜持著,沒有開口,她兄嫂卻十分客氣,極力敷衍。事先王家曾經提出條件,不分大小,也沒有稱呼,因為王小姐年幼,姊妹相稱是她吃虧。只有在背後互相稱為「范家的」「王家的」。

此後不久,就有一個羅家的長輩向羅說:「既然把王家的接回來了,你第一個太太為什麼不接回來?讓人家說你不公平。」

羅也想不出反對的理由。他下鄉到她孃家把她接了出來,也搬進湖邊那蓋滿了薔薇花的小白房子裡。

他這兩位離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錢,因為離婚時候拿了他一大筆的贍養費。但是她們從來不肯幫他一個大子,儘管他非常拮据,憑空添出許多負擔,需要養活三個女人與她們的傭僕,後來還有她們各人的孩子,孩子的奶媽。他回想自己當初對待她們的情形,覺得也不能十分怪她們。只是「范家的」不斷在旁邊冷嘲熱諷,說她們一點也不顧他的死活,使他不免感到難堪。

現在他總算熬出頭了,人們對於離婚的態度已經改變,種種非議與嘲笑也都已經冷了下來。反而有許多人羨慕他稀有的豔福。這已經是一九三六年了,至少在名義上是個一夫一妻的社會,而他擁著三位嬌妻在湖上偕遊。難得有兩次他向朋友訴苦,朋友總是將他取笑了一番說:「至少你們不用另外找搭子。關起門來就是一桌麻將。」

(一九五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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