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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胡適之(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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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又去看過胡適先生一次,在書房裡坐,整個一道牆上一溜書架,雖然也很簡單,似乎是定製的,幾乎高齊屋頂,但是沒擱書,全是一疊疊的資料夾子,多數亂糟糟露出一截子紙。整理起來需要的時間心力,使我一看見就心悸。

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較具體的說,是像寫東西的時候停下來望著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較近真實。適之先生講起大陸,說"純粹是軍事征服"。我頓了頓沒有回答,因為自從一九三幾年起看書,就感到左派的壓力,雖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樣,我永遠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響不止於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適之先生立刻把臉一沉,換個話題。我只記得自己太不會說話,因而梗梗於心的這兩段。他還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時候我雖然經常的到市立圖書館借書,還沒有到大圖書館查書的習慣,更不必說觀光。適之先生一看,馬上就又說到別處去了。

他講他父親認識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我連這段小故事都不記得,彷彿太荒唐。原因是我們家裡從來不提祖父。有時候聽我父親跟客人談"我們老太爺",總是牽涉許多人名,不知道當時的政局就跟不上,聽不了兩句就聽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興趣起來,一問我父親,完全否認。後來又聽見他跟個親戚高談闊論,辯明不可能在簽押房撞見東翁的女兒,那首詩也不是她做的。我覺得那不過是細節。過天再問他關於祖父別的事,他悻悻然說:"都在爺爺的集子裡,自己去看好了!"我到書房去請老師給我找了出來,搬到飯廳去一個人看。典故既多,人名無數,書信又都是些家常話。幾套線裝書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幕後事情。又不好意思去問老師,彷彿喜歡講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時候我姑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著問:"怎麼想起來問這些?"因為不應當跟小孩子們講這些話,不民主。我幾下子一碰壁,大概養成了個心理錯綜,一看到關於祖父的野史就馬上記得,一歸入正史就毫無印象。

適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書攤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沒有買。又說正在給《外交》雜誌("foreignaffairs")寫篇文章,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他們這裡都要改的。"我後來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錄,看有沒有登出來,工作忙,也沒看。

感恩節那天,我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吃飯,人很多,一頓烤鴨子吃到天黑,走出來滿街燈火櫥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別乾淨,霓虹燈也特別晶瑩可愛,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樂,但是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剛巧胡適先生打電話來,約我跟他們吃中國館子。我告訴他剛吃了回聲吐了,他也就算了,本來是因為感恩節,怕我一個人寂寞。其實我哪過什麼感恩節。

炎櫻有認識的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唯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餐廳裡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裡(the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鎊鎊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裡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臺,臺上有鋼琴,臺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但是適之先生直贊這地方很好。我心裡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臺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鎊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裡,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粘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衣,裡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彷彿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我二月裡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訊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享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住半年,那是a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裡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簡訊去道謝後,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臺訊息。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淚也流不出來。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愴惶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1。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瓷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有人說詩是不能誦的。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份。《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分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後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游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味。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做詩行令部分。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跡,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疏、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豔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裡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笠園。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ovalofman-ners評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叟與齊府的清官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叟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資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叟所眷妓女蘇冠香的婢女小青。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準,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階悲劇人物。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姘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裡。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裡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盪來盪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覺上有色彩。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嘆逐句夾評夾註。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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