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據的研究方式,……"拙作《紅樓夢未完》赫然在內,看了叫聲慚愧。也可見一般都厭聞考據。裡面大部分的文章仍舊視程本為原著,我在報紙副刊上也看到這一類的論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學生或研究生的課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態度。——也許也是因為研究一個未完的著作,教學上有困難。——有一篇罵襲人誘惑寶玉,顯然還是看了程本篡改的第六回,原文寶玉"強襲人同領警幻所授雲雨之事",程甲本改"強"為"與",程乙本又改"與"為"強拉",另加襲人"扭捏了半日"等兩句。我們自己這樣,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譯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譯本也還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冊,二十六回,後四十回的狐狸尾巴還沒露出來。彌羅島出土的斷臂維納斯裝了義肢,在國際藝壇上還有地位?
我本來一直想著,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聽見專研究中國小說的漢學家派屈克·韓南(hanan)
說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兩個不相干的人寫的。我非常震動。
回想起來,也立刻記起當時看書的時候有那麼一塊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實那就是驢頭不對馬嘴的地方使人迷惑。遊東京,送歌僮,送十五歲的歌女楚雲,結果都沒有戲,使人毫無印象,心裡想"怎麼回事?這書怎麼了?"
正納悶,另一回開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鑽出了隧道。
我看見我捧著厚厚一大冊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間裡。
"喂,是假的。"我伸手去碰碰那十來歲的人的肩膀。
這兩部書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紅樓夢》。《紅樓夢》遺稿有"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時間機器飛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來搶回來。現在心平了些,因為多少滿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這集子裡的,除了"三詳"通篇改寫過,此外一路寫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沒去改正前文,因為視作長途探險,讀者有興致的話可以從頭起同走一遭。我不過是用最基本的邏輯,但是一層套一層,有時候也會把人繞糊塗了。
我自己是頭昏為度,可以一擱一兩年之久。像迷宮,像拼圖遊戲,又像推理偵探小說。早本各各不同的結局又有"羅生門"的情趣。偶遇拂逆,事無大小,只要"詳"一會紅樓夢就好了。
我這人乏善足述,著重在"乏"字上,但是隻要是真喜歡什麼,確實什麼都不管——也幸而我的興趣範圍不廣。在已經"去日苦多"的時候,十年的工夫就這樣摜了下去,不能不說是豪舉。正是:
十年一覺迷考據
贏得紅樓夢魘名。
(一九七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