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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詳紅樓夢(2)(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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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第四十五回也提起茜雪: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連上你我這十來個人,從小兒什麼話兒不說……"

第五回寶玉房裡的四個大丫頭內有個漏刪的"媚人",與襲人麝月晴雯並列。似乎早本有"人"字排行的丫頭:襲人媚人可人,大概都是寶玉房裡的,是他代改的名字,否則丫頭決不會叫這樣的名字。可人只有此處一見,看來也是早本遺蹟。但是彩霞是一七五四本才由彩雲改彩霞,所以此段是一七五四年或一七五四年後改寫過的,因此無法從而判斷茜雪之去是否舊有的。

如果早本遷怒茜雪一節還有下文,也是茜雪走了,然後在榮府勢敗後"慰寶玉","慰寶玉"也不會在獄神廟。在這階段,獄神廟只是巧姐巧遇劉姥姥的場所──第四十二回劉姥姥替巧姐取名,靖本眉批內有:"……獄神廟相逢之日,始知遇難成祥,逢凶化吉實伏線於千里。……"──賣巧姐應在鳳姐死後。賈家獲罪後鳳姐還有個時期支撐著門戶──"薛寶釵藉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見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此後賈母逝世,鳳姐被休病故,榮府"子孫流散"。賣巧姐也許引起糾紛,巧姐被扣留在獄神廟作人證,類似甄英蓮之被牽入葫蘆案。

因此八十回後的情節有兩條路線,百回"紅樓夢"的與改抄家後的。不過後者獨有的只有莤雪紅玉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茜雪紅玉那一回也可能是根據原有的茜雪"慰寶玉"改寫擴充。鳳姐不會在獄神廟,她與賈赦賈政賈珍賈璉等犯官一同被拘捕了。改抄家後,榮府二老的罪名加重,但是鳳姐的下場還是她個人的悲劇──被休棄。抄家抄沒了她的私房錢,更徹底的毀了她,但是官司方面不會更嚴重,仍舊是間接的被賈雨村帶累,與賈璉同是涉嫌替雨村好友冷子興說情。

第二十七回紅玉去替鳳姐傳話回來報告,太複雜了李紈聽不懂,"李氏道:噯喲喲,……"句旁甲戌本夾批:"紅玉今日方遂心如意,卻為寶玉後伏線。"下句是說紅玉去伏侍鳳姐,是使她以後在獄神廟能幫助寶玉。當然,鳳姐處是全家神經中樞,總比在怡紅院做粗活有施展的餘地。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就是此處對白中提起的。為什麼要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使她在抄家的時候更有機會幫助寶玉?

曹俯抄家的時候,先奉召進京,雍正下令查抄家產,諭旨上有"伊聞知織造官員易人後,說不定要暗遣家人到江南送信,轉移家財。倘有差遣之人,著令[江南總督]範時繹嚴拿訊去的原因,不得怠忽。"繼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奏摺中也提起"總督範時繹已將曹俯家管事數人拿去,夾訊監禁。"當然書中不見得這樣寫,上夾棍刑訊這種慘酷的紀實正是需要避免的。但是賴大林之孝不免被拘押問話,做林之孝的女兒似乎佔不了什麼便宜。不過女兒也許可以去探監,順便探望獄神廟裡主人的家屬。

改為林之孝之女,是否抬高紅玉的身分,使她能嫁給賈芸為妻?周瑞的女兒嫁了古董商人冷子興。賈芸雖窮,是賈家族人,地位比冷子興高。林之孝的地位也比周瑞高,但還是不可能。賈芸的舅舅勸他"便下個氣和他們的管家或是管事的人嬉和嬉和,弄個事兒管管",庚本夾批:"可憐可嘆,餘竟為之一哭。"管家正是林之孝。

改為林之孝之女,其實更沒希望了──林之孝一定反對紅玉嫁賈芸為妻。當然榮府勢敗後林之孝失去靠山,情形又不同了。但是紅玉似應在抄沒前嫁給賈芸,離開榮府,否則勢必與其他的奴僕同被圈禁,失去自由。那就除非鳳姐代為撮合──賈芸也是她賞識的人。賈芸為了派差使的事來見鳳姐,也許被鳳姐看出他與紅玉的神情,成全了他們。

鳳姐不見得這樣寬容。這是最嚴重最犯忌的事。

這都是難免的推測,但是隻要再一想,返顧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害她挨秋紋碧痕一頓罵這一節內,晴雯還有母親;第二十六回紅玉佳蕙的談話中,晴雯還仗父母的勢──"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裡去,仗著老子孃的臉"──二者都來自早本,一七六○本添寫紅玉與賈芸戀愛,伏下獄神廟回,改寫這兩節,一加賈芸連日來見的報告,一加借筆描花樣,因而遇賈芸,但是這兩場的紅玉都與林之孝之女的身分不合,顯然還沒改為林之孝的女兒。可見是直到第二十七回鳳姐紅玉的談話中,方才觸機改為林之孝之女,在後文情節上並不起作用。紅玉向鳳姐說:"我媽是奶奶的女兒,這會子又認我作女兒",不但俏皮,也反映這些管家娘子巴結鳳姐,認這樣年輕的乾孃──這時代距金瓶梅中奴僕稱主人為爹孃還不遠──又使鳳姐詫異林之孝夫婦生得出這樣的女兒,無非極寫鳳姐激賞紅玉。

鳳姐問紅玉可願意去伺候她,紅玉回答:"跟著奶奶,我們也學些眉眼高低,出入上下大小的事也得見識見識。"甲戌本夾批:"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細味這條批語,只能是說寶玉在獄神廟向紅玉表示歉意,他與鳳姐一樣識人,而不能用她;但是紅玉告訴他她是自己願意跟鳳姐去歷練歷練,長些見識。

如果紅玉已經嫁了賈芸,不算侄媳也是侄兒房裡人,寶玉就不便再提從前這些話。看來紅玉還在鳳姐房中。這小妮子神通廣大,查抄期間竟能外出活動──可能由於鳳姐帶病下獄,設法獲准送藥急救──也不會絕對違法,如行賄。這是天子腳下,還不比外省,又是聖主,又是欽案。

賈芸紅玉並沒在鳳姐處重逢──難怪紅玉自第二十八回一去影蹤全無,除了清虛觀打醮大點名點到她,只在第六十七回鶯兒口中提起過一聲,直到第八十回都沒露面,要到獄神廟回才重新出現。一到鳳姐處就此冷藏起來,分明只是遣開她,使人不能不想起宋淇在"論大觀園"一文中指出的:像秦可卿就始終沒機會入園──大觀園還沒造她已經死了;以及所引的第七十三回的批語:"大觀園何等嚴肅清幽之地"。紅玉一有了私情事,立即被放逐,不過作者愛才,讓她走得堂皇,走得光鮮,此後在獄神廟又讓她大獻身手,捧足了她,唯有在大觀園居留權上毫不通融。到底脂硯是曹雪芹的知己:"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畸笏糾正他,是隻看表面。固然脂硯以寶玉自居,而比寶玉有獨佔性,火氣太大了些,也是近代人把紅玉賈芸與司棋潘又安的戀愛視為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所以不以為然。

茜雪雖然不是被逐,是寶玉虧待過的唯一的一個丫頭,紅玉是被排擠出去的。偏偏是她們倆在患難中安慰他,幫助他,這種美人恩實在難以消受,使人酸甜苦辣百感交集,滿不是味。這一章的命意好到極點。

茜雪紅玉也像晴雯與金釧兒一樣,是音樂上同一主題而曲調有變化。將兩個平行的故事大膽的安排在一回內,想必有個性上的對照。寶玉發脾氣的時候茜雪一句話都沒有,事後卻執意要走──在寶玉房裡她小時候跟襲人麝月好,想必她們一定極力勸解──她似乎性格比較"燜",反應較慢,當然不像紅玉是個人才。

寫抄沒,從這兩個故人身上著眼,有強烈的今昔之感,但是我們可以確定寫抄家本身極簡略,沒有驚天動地的抄家的一幕。"此書只是意於閨中,故敘閨中之事切,略涉於外事者則簡,……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筆帶出,蓋實不敢用寫兒女之筆墨唐突朝廷之上也。"(甲戌本"凡例")寫甄家抄家就根本沒說出原因來。由於作者的家史,抄沒是此書禁忌的中心,本來百般規避,終於為了故事的合理化,不得不添寫藉沒。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又值書中歌頌的治世,不抄家還真一時窮不下來。但是自從一七五四本加上探春預言抄沒,次年又補加秦氏託夢預言抄沒,直到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間才寫了獄神廟回,難產時間之長與選擇的角度──從兩個多少是被摒棄的丫頭方面,側寫境遇的滄桑──顯然經過慎重的考慮,仍舊是一貫的"寫兒女之筆墨",絕對不會有礙語或是暴露性的文字。

前面引過畸笏一七六七年的一條批:"襲人正文標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餘隻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借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完全是旁觀者的口吻,是說"花襲人有始有終"這一回他只看過一次,是作者生前定稿後著人謄清的時候,與茜雪紅玉獄神廟回等"五六稿"由作者出借,被人遺失了。看來也沒再補抄一份,如果原稿還留著的話。曹雪芹逝世四五年後,畸笏多少成為遺稿的負責人,因此宣告這件事與他無干。

"獄神廟慰寶玉"是一大回,所以這"五六稿"是五六回。內中應有賈芸"仗義探庵",因為賈芸是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當時還沒寫到榮府敗落後他怎樣"有一番作為"。紅玉雖然還沒嫁給賈芸,他們的故事有關連,探庵這一回該也是差不多的時候寫的。

畸笏在一七六二年初夏將他新近的一條眉批移作回前總批(靖本第二十四回),加了一句:"醉金剛一回文字,伏芸哥仗義探庵。"似乎是剛看了探庵回,而這一回還沒有遺失。前面說過,"五六稿"內的獄神廟回寫在一七六二下半年刪第十、十一回內茜雪之去以前,因為讀者如果不知道茜雪是怎麼走的,作者也無法寫她重新出現"慰寶玉"。看來這"五六稿"就在一七六二年初夏謄清,當時畸笏看了"花襲人有始有終"與其他的幾回,隨即出借,久假而不歸,才知道遺失了。

探庵是去救誰?

第四十一回寫妙玉的潔癖,靖本眉批錯字太多,"新編紅樓夢脂硯齋評語輯校"(陳慶浩撰)只校出斷斷續續的兩句:"……所謂過潔世同嫌也。……他日瓜洲渡口勸懲……"賈家獲罪後,妙玉當然回蘇州去,路過瓜洲渡口,遇見歹人──上了黑船?還是從前迫害她的權貴?第六十三回邢岫告訴寶玉,妙玉在榮府寄居是求庇護:"聞得他因不合時宜,權勢不容,竟投到這裡來。"妙玉的仇家顯然不是地頭蛇之類,而是地位很高的新貴。書中人對當代政治表示不滿,這是僅有的一次。"不合時宜"四字很大膽,因為曹家幾代在悠長的康熙朝有寵,一到雍正手裡就完了,另有一批新貴。

太虛幻境第七支曲詞首句"氣質美如蘭",甲戌本夾批:"妙卿實當得起"。下有:"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願,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須王孫公子嘆無緣?"末句是說他們可以去嫖。她被賣入妓院。這是百回"紅樓夢"裡的情節。當然加抄家後也可能改寫。探庵是否變相妓院的尼庵?但是賈芸邀請當地的潑皮倪二同去探庵,當然是在本地,不是江蘇。

書中的老尼都不是好人,水月庵的淨虛之外,數十回後又有"水月庵的智通"。淨虛的徒弟有智善智慧,智通想必是她圓寂後接管的大徒弟。智通與"地藏庵的圓信"聽見芳官藕官蕊官要出家,"巴不得又拐兩個女孩子去,好作活使喚。"(第七十七回)但是此回回目"美優伶斬情歸水月",顯然是芳官的結局。芳官不會再在書中出現。

書中一再預言惜春為尼。百回"紅樓夢"裡寧府覆亡,惜春出家是順理成章的事。

第二十一回回前總批引"有客題紅樓夢一律",批者認為作詩者"深知擬書底裡",當然詩中的"自相戕戮自張羅"是有所指。探春預言抄家,也說"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呢。"探春這一席話是一七五四本加抄家的時候添寫的,比較大膽。在這之前,百回"紅樓夢"中只用甄家抄家來影射曹家。但是如果曹俯抄家是有曹家自己人從中陷害,書中絕對不會敢影射這件事,因為反映在雍正帝身上,顯得他聽信小人。書名"紅樓夢"時期,題詩所說的自相殘殺,也只能改頭換面改為賈環爭奪世職。

書中深貶東府,但是百回"紅樓夢"中寧府獲罪慘重,對榮府除了帶累,當然並沒有加害。自一七五四本起,改榮府罪重,第七十五回一七五六年定稿謄清時新添了一條批註,解釋回內大體原封不動的百回"紅樓夢"原文,寧府家宴,祠堂鬼魂夜嘆:"未寫榮府慶中秋,卻先寫寧府開夜宴。未寫榮府數盡,先寫寧府異道(兆)。蓋寧乃家宅,凡有關於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豈無得而警乎?幾(凡)人先人雖遠,然氣遠(息)相關,必有之利(理)也。非寧府之祖獨有感應也。"從末句看來,顯然榮府抄沒的時候寧府也倒了。改抄家後榮國公世職勢必革去,賈環無爵可爭,也仍舊沒改由東府來自相殘殺。

兩府齊倒,惜春為尼更理由充足了。她這不像妙玉宦家小姐帶髮修行,自然被優遇。再碰上書中典型的老尼,被奴役外還要"緇衣乞食"──第二十二回惜春制燈謎批語──拋頭露面。有人打聽出她的來歷,對她發生好奇心,買通老尼,那就需要賈芸倪二探庵打救了。

值得注意的是探庵與獄神廟慰寶玉兩回的背景都不在賈家。顯然作者還沒有解決榮府充公後的住的問題。其實安排一個地方讓他們住還不容易?難在放棄冷落的大觀園的景象,那是作者與脂硯從小縈思結想的失樂園,在心深處要它荒蕪下來殉葬的。這淒涼的背景大概像主題歌一樣時作時輟,貫串百回"紅樓夢"的最後十來回。

明義題"紅樓夢"詩二十首,這是最後一首:

饌玉炊金未幾春,王孫瘦損骨嶙峋。青蛾紅粉歸何處?慚愧當年石季倫。

首句有點語病,"未幾春"屬於下一句,是說沒過幾年苦日子已經骨瘦如柴了。末二句指襲人比不上綠珠,寶玉應在石崇前感到慚愧。可知百回"紅樓夢"裡也是襲人嫁蔣玉菡。

第二十八回回前總批有:

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庚本這些回前附葉總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的百回"紅樓夢"舊批。"得同終始"也就是有始有終。批中所說的"後回",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回目也是"花襲人有始有終"。畸笏不會沒看見過百回"紅樓夢"裡"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但是畸笏一七六七年批說他只在有一次謄清的時候看過這一回,隨即一共五六回被借閱者遺失。現在我們知道內中有兩回是新寫的:小紅茜雪獄神廟回與賈芸探庵。時間在作者生前最後兩年內,可能是一七六二年初夏。

作者自承"增刪五次",但是批者都諱言改寫──除了刪天香樓一節情形特殊。──例如脂硯關於香菱入園的那條長批,分析得那麼精密透徹,而純是理論,與事實不符──專為香菱入園而設的薛蟠"情"賴尚榮這人物都是早本原有的,不過在改寫中另起作用。

因為絕口不提改寫,批者逕將定稿的一回視為此回唯一的本子。所以畸笏只在一七六○初葉看過一次的"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是新改寫的,百回"紅樓夢"中的這一回根本不算。

襲人與蔣玉菡供奉寶玉寶釵夫婦,應在榮府"子孫流散"後,才接到家中奉養。所以改寫"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因為此回也是背景不在榮府。此外同時遺失的兩三回,想必也是百回"紅樓夢"中原有的,經過改寫。其餘的寫鉅變後的若干回,情節或情調太與榮府的背景分不開,因此沒動。所以這五六稿不會連貫。就連新寫的獄神廟回與探庵回大概也不連貫,因為抄沒後惜春出家,此後總還要經過一段時間,賈芸才去"仗義探庵"。"五六稿"被借閱者遺失後,如果原稿還在,也沒再補抄,除了心緒關係,可能因為仍舊舉棋不定,背景問題還沒解決。

第二十一回寶玉不理襲人等,"便權當他們死了,毫無牽掛,反能怡然自悅。"庚、戚本批註:

此意卻好,但襲卿輩不應如此棄也。寶玉之情,今古無人可比固矣,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此是寶玉(第)三大病也。[按:上兩條批有寶玉第一第二大病。]寶玉看("有"誤)此世人莫忍為之毒,故後文方能"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

靖本第六十七回回前總批如下:

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雖眷念,卻破迷關。是何必削髮?青埂峰證了情緣,仍不出士隱夢。而前引即秋三中姐。("中秋三姐"?──續書人似乎看過這條批,因此寫寶玉重遊太虛幻境的時候是尤三姐前引。)

靖本第七十九回批芙蓉誄有一條眉批:"觀此知雖誄晴雯,實乃誄黛玉也。試觀證前緣回黛玉逝後諸文便知"。"證前緣"也就是"證了情緣"。百回"紅樓夢"末回回目中有"懸崖撒手"與"證前緣"。

第二十五回寶玉鳳姐中邪,癩頭和尚與跛足道士來禳解,各本都批:"僧因鳳姐,道因寶玉,一絲不亂。"因此鳳姐臨終應有茫茫大士來接引,但是寶玉出家,顯然並不是渺渺真人來度化他,而是正式到佛寺削髮為僧,總做了些時和尚才有一天跟著個跛足道士飄然而去,到青埂峰下證了情緣。這樣寶玉比較主動。

寶玉那塊玉本是青埂峰下那大石縮小的。第十八回省親,正從元妃眼中描寫大觀園元宵夜景,插入石頭的一段獨白,用作者的口吻。石頭掛在寶玉頸項上觀察記錄一切,像現代遊客的袖珍照相機,使人想起依修吳德的名著"我是個照相機"──拍成金像獎歌舞片"cbret"。

八十回後那塊玉似乎不止一次遺失,是石頭記載的故事快完了,所以石頭躍躍欲試的想回去。因此丟了玉並不使寶玉瘋傻,像續書裡一樣,而是他在人間的生命就要完了。所以一再失玉有一種神秘的恐怖。賈家出事後,鳳姐"掃雪拾玉",顯然是丟了玉又給找了回來。省親元妃點戲,有一齣"仙緣",注:"邯鄲夢中。伏甄寶玉送玉。"甄家抄了家,甄寶玉流為乞丐,出家得了道,把寶玉再次丟了的玉送了回來,點醒了他。寶玉不久就削髮為僧,人與玉一同走了。終於由渺渺真人帶他到青埂峰下,也讓石頭"歸位"。

第十八回介紹妙玉一段,庚本有畸笏極長的批註,計算十二釵已出現的人數,"又有又副刪("冊"誤)三斷(段?)詞,乃情(晴)雯襲人香菱三人而已,"又推測副冊、又副冊還有些什麼人。上有眉批:"樹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漫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這條批第一個字有人指為"前"誤,俞平伯、周汝昌都接受這讀法。但是宋淇遍查草字,二字字形僅有一部份相似,極為勉強,所以認為"樹"字應作"數"字,是音誤,不是形誤。我也覺得對。

"末回警幻情榜"來自早本,情榜上"又副"作"再副"。"再副"改"又副"的時候,不預備情榜上再有"三四副"了。第五回警幻明言正冊外只有"下邊二廚"──"寫著「金陵十二釵副冊,又一個寫著「金陵十二釵又副冊"──"餘者庸愚之輩,則無冊可錄矣。""三副冊、四副冊"已經改去,但是顯然沒有連帶改最後一回。

這"紅樓夢"的第一百回是從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末回警幻情榜"與"末回撒手"並不衝突──"懸崖撒手"一回內有情榜。回目內有"懸崖撒手",也許沒有"情榜"。

第二十五回通靈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嘆不能得見寶玉懸崖撒手文字為恨。丁亥夏,畸笏叟。"

一七六二年,作者在世最後一年的季春,畸笏已經看過百回"紅樓夢"末了的"懸崖撒手回",發現他從前擬的十二釵副冊、又副冊人名錯誤,但是五年後又慨嘆他看不到"懸崖撒手"一回了。當然這是因為此回改寫過,他沒看過的是此回定稿。這改寫的"撒手"回也遺失了。也許不在那"五六稿"內,否則他似乎不會沒看到。

寶玉出家,是從蔣玉菡襲人家裡走的。改寫過了"花襲人有始有終"一回,理應帶改"懸崖撒手"回,照應前文。此外就我們所知,末回情榜早就該刪十二釵三副冊、四副冊了。榜上女子歸入十二釵分等次,男子除了寶玉,不會沒有柳湘蓮秦鍾蔣玉菡,大概還有賈薔,因為畫薔的齡官一定在榜上。一七六○初葉改寫,可能添上賈芸。不過十二釵都是薄命司,賈芸紅玉多半是結局美滿的,那就榜上無名了。

此回寶玉去過青埂峰下後,該到警幻案下注銷檔案,再回西方赤瑕宮去做他的神瑛侍者。此後還要接寫寶釵的事,因為第一回甄士隱的歌詞有"說什麼粉正濃,脂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甲戌本夾批:"寶釵湘雲一干人"。寫到她們老了,只能是在此處,除非寶玉做了十廿年或更久的和尚,考驗他的誠意。寶釵作"十獨吟",可能是被遺棄後,也可能是以前流散鄉居的時候。那時候有寶玉,這時候也還有襲人作伴。因此最大的可能性還是自第八十一回起的"散場"局面中,寶玉出園,探春遠嫁,黛玉死了。寶釵雖然早已搬出園去,各門各戶另住,也不會常與寶玉見面。這時候寫"十獨吟",是"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見第四十二回總批)。

末回除了寶釵湘雲,還寫到李紈賈蘭與族人賈菌。第一回甄士隱的歌詞有"昨憐破祅寒,今嫌紫蟒長",甲戌本夾批:"賈蘭賈菌一干人"。太虛幻境關於李紈的曲文如下:

鏡裡恩情,更那堪夢裡功名。那美韶華去之何迅!再休提帳鴛衾,只這戴珠冠,披鳳祅,也抵不了無常性命。雖說是人生莫受老來貧,也須要陰騭積兒孫。氣昂昂頭戴簪纓,簪纓;光閃閃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高登;昏慘慘黃泉路近。……

李紈沒受到"老來貧"的苦處,但是兒子一發達她就死了。寶玉二十幾歲出家──十五歲(比今本大兩歲)的時候"塵緣已滿大半了"。──見全抄本第二十五回──賈蘭比他小几歲,如果已經有了功名,不會不資助他,因此是在他出家後才發跡。所以也是在末回敘述賈蘭接連高中,彷彿是武舉,立了軍功,掛了帥印,封了爵,像祖先一樣。但是李紈沒享兩天福就死了。

第一回賈雨村"對月寓懷"一詩,甲戌本眉批中有"用中秋詩起,用中秋詩收。"當然不一定兩次都是雨村作詩。

第二回雨村很欣賞一個破廟裡的一副對聯:"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心裡想"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斗來的",進去看見一個老和尚,"那老僧既聾且昏,(甲戌本夾批:是翻過來的。)齒落舌鈍,(又批:是翻過來的。)所答非所問,雨村不耐煩,便仍出來。"又有眉批:"畢竟雨村還是俗眼,只能識得阿鳳寶玉黛玉等未覺之先,卻不識得既證之後。"

同回冷子興談榮府,講到寶玉的怪論與奇特的行徑,雨村代寶玉辯護,認為有一種兼秉靈秀之氣與邪氣而生的人物,一方面聰俊過人,而乖僻邪謬不近人情。這就是雨村"能識阿鳳寶玉黛玉等未覺之先"。"卻不識得既證之後","證"是"青埂峰證了情緣",在"末回撒手"內。顯然全書結在雨村身上。末了的中秋詩也是他寫的。

雨村丟官治罪,充軍期滿後,"眼前無路想回頭",到荒山修行,看見青埂峰下一塊大石上刻著情榜,但是他並不欣賞榜上那些"情不情"、"情情"的考語。這就是他"卻不識得既證之後"。當然大石上也刻著全部"石頭記",否則他光看各人的考語,不知道因由,也無從瞭解起。

這樣看來,寶玉跟著渺渺真人來到青埂峰的時候,石頭一"歸位"就已經刻著「石頭記"全書,包括情榜,否則如果本來沒有,不會二三十年後石上又現出許多文字來。因此寶玉"證了情緣"就是看這部書,明白了還淚的故事,大徹大悟後,也不想"天上人間再相見"了,所以絳珠仙子並沒出現。

除了這"五六稿"──如果"撒手"回不在內,就是六七稿──還有一回也遺失了。第二十六回馮紫英一段,庚本有兩條一七六七年的眉批:"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第三十一回回末湘雲把她拾來的寶玉的金麒麟給他看,各本都有回後批:"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下一回開始:

史湘雲笑道:"幸而是這個,明兒倘或把印也丟了,難道也就罷了不成?"寶玉笑道:"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襲人斟了茶來與史湘雲吃,一面笑道:"大姑娘,聽見前兒你大喜了。"史湘雲紅了臉吃茶不答。襲人道:"這會子又害臊了!你還記得十年前咱們西邊暖閣住著,晚上你同我說的話兒,那會子不害臊,這會子怎麼又害臊了?"史湘雲笑道:"你還說呢,那會子咱們那麼好,後來我們太太沒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麼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來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此段寶玉告訴湘雲他珍視這麒麟,當然她知道他是愛屋及烏,因為像她那隻麒麟。他不會不知道她定了親的訊息,但是仍舊向她示愛,是他一貫的沒有佔有慾的愛悅。襲人提起的十年前的夜話,似乎是湘雲小時候說要跟襲人同嫁一個丈夫,好永遠不分開。──十年前當然是早本的時間表。按照今本,寶玉這一年才十三歲,黛玉比他小一歲,湘雲又比黛玉小,十年前至多是一兩歲的嬰兒。

第二十一回湘雲初次出現:"湘雲仍往黛玉房中安歇"句下批註:

前文黛玉未來時,湘雲寶玉則隨賈母。今湘雲已去,黛玉既來,年歲漸成,寶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有房,故湘雲自應同黛玉一處也。

顯然早本寫賈家不是從黛玉來京寫起的,還有"前文",寫湘雲寶玉小時候跟賈母住一間房,也像後來寶黛一樣。第十九回襲人自述:"自我從小兒來了,跟著老太太,先伏侍了史大姑娘幾年,"可見湘雲一住幾年,死了母親才回去了一趟,像第十二回黛玉回揚州一樣。想必她家在江南,但是父母雙亡後跟叔嬸住,"小史侯家"在京中,所以到賈家來也不能長住了。她的地位為黛玉取代,所以總有點含酸。早本大概湘雲文字的比重較多,與襲人西邊暖閣夜談等事都是實寫的。射圃是否在大觀園,不得而知。第二十六回賈蘭演習騎射,是在山坡上射鹿。寧府請客練習弓箭,是在天香樓下箭道上。大觀園內如果有個射圃,男賓入園不便,連各處的丫頭都要回避。當然,這是"後數十回"了──第十九回批註中有"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圍破氈等處",指榮府敗落後寶玉的苦況。射圃回也在"後數十回",當時園中人早已散了,難得有客來訪,一時興起,沒有理由不到荒園中習射。

第五十二回寶玉到王子騰家去,有許多隨從與排場,庚本批註:"總為後文伏線。""後數十回"當有榮府衰落後寶玉出門應酬的慘狀,作為對比。也可能就是應邀演習弓箭,不在王子騰或小史侯家──護官符上的王史薛三家與賈家"一損皆損,一榮俱榮"──而是在依然富貴的親戚故舊家中,對照才更強烈。湘雲的未婚夫是誰,始終沒有透露,也許就是衛若蘭。不然就是湘雲家裡窮了之後對方悔婚,另許了衛家。這時候還沒過門。若蘭比箭熱了脫下外衣,露出佩戴的金麒麟,寶玉見是他賣掉的那隻,輾轉落到衛家,覺得真是各人的緣份,十分惆悵。──當然,也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太虛幻境關於湘雲的畫冊與曲詞都預言早寡,與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雙星"衝突,一直是一個疑案。

第十二回跛足道人向賈瑞介紹他那隻鏡子:"這物出在太虛玄境空靈殿上,警幻仙子所制。"庚本眉批:

與紅樓夢呼應幻

"紅樓夢"指"紅樓夢迴",即第五回,因為回目有"開生面夢演紅樓夢"(甲戌本),"飲仙醪曲演紅樓夢"(庚本)。這條眉批小字旁註"幻",是指示下一個抄本的抄手,"玄境"應改"幻境"。這一回是關於賈瑞的,"風月寶鑑"內點題的故事,來自作者舊著「風月寶鑑"。搬到這部書裡來的時候,此處有沒有改寫,把太虛幻境──原名"太虛玄境"──寫了進去?倘是這樣,第一回、第五回連批語在內提起太虛幻境好多次──有時候光稱"幻境"──怎麼從來沒有一個本子有個漏網之魚的"玄境"?看來賈瑞的故事裡的"太虛玄境"是從"風月寶鑑"裡原封不動搬來的。

移植到此書內的"風月寶鑑",此外只有二尤的故事裡間接提起過太虛幻境一次。第六十九回尤二姐夢見尤三姐"手捧鴛鴦寶劍前來",勸她"將此劍斬了那妒婦,一同歸至警幻案下,聽其發落",沒有用太虛幻境名稱,否則一定也是"太虛玄境"。

自從"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一採用了就改"玄"為"幻",所以第一、第五回內都是清一色的"幻境"。

還有個理由令人懷疑太虛幻境或玄境是此書一直就有的。太虛幻境的預言與第二十二回的燈謎與第六十三回的"佔花名"酒令有點犯重,尤其是關於賈家四春與襲人的預言。第六十三回來自極早的早本,回內元妃還是個王妃。是否因為太虛幻境是後加的,隔得年數多了,所以有重複的地方?第二十二回如果也是極早的早本,那麼太虛幻境就是跟著「風月寶鑑"一起搬來的,與最初的"石頭記"中這兩回相隔太久,以至於有些地方重複。

庚本第二十二回未完,到惜春的燈謎為止,上有眉批:"此後破失,俟再補。"似乎是編纂者發現此回的一回本末頁殘破,預備從別的本子上補抄來,但是結果沒找到,只在背面加釘一葉,補抄了兩條批。第一段是作者生前的備忘錄:

暫記寶釵制謎雲:

朝罷誰攜兩袖煙……?[七律。詩下略。]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丁亥夏,畸笏叟。[靖本多一"補"字,作"未補成",署名缺"叟"字。]

到了現存的庚本,當然已經由同一個抄手一路抄下來了,因此筆跡相同。

回內賈政請賈母賞燈。

地下婆娘丫頭站滿。李宮裁王熙鳳二人在裡間又一席。賈政因不見賈蘭,便問"怎麼不見蘭哥?"地下婆娘忙進裡間問李氏。李氏起身笑著回道:"他說方才老爺並沒去叫他,他不肯來。"婆娘回覆了賈政,眾人都笑說:"天生的牛心古怪。"賈政忙遣賈環與兩個婆娘將賈蘭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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