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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詳紅樓夢(2)(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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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內寶玉說出一個奇異的藥方,鳳姐附和,證明他不是信口開河。

寶玉向林黛玉說道:"你聽見了沒有?難道二姐姐也跟著我撒謊不成?"

──各本同

稱鳳姐為"二姐姐",與迎春混淆不清。

書中人當面稱呼兄嫂不興連名字,例如第十三回鳳姐稱賈珍"大哥哥",賈瑞向她提起賈璉,也稱"二哥哥"。寶玉平時只叫鳳姐"姐姐",對別人說起才稱"鳳姐姐"。此處稱"二姐姐"是跟著賈璉行二,正如"二弟妹"往往稱做"二妹妹"。但是叫鳳姐"二姐姐",叫迎春什麼?

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當時還沒有賈赦邢夫人,賈家只有賈政一房,賈璉可能是堂侄(見"四詳")。第二十八回也寫得極早。是否起初也沒有迎春,因此叫鳳姐"二姐姐"?那這"二"字就是個漏網之魚了。

"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寧府。惜春原是賈政幼女,自有寧府後才改為賈珍的妹妹(見"四詳")。惜春原是賈政之女的又一跡象,是第六十二回林之孝家的報告探春:

"四姑娘房裡小丫頭彩兒的娘,現是園內伺候的人,嘴很不好,才是聽見了問著他,他說的話也不敢回姑娘,竟要攆出去才好。"探春道:"怎麼不回大奶奶?"林之孝家的道:"方才大奶奶都往廳上姨太太處去了,頂頭看見,我已回明白了,叫回姑娘來。"探春道:"怎麼不回二奶奶?"平兒道:"不回去也罷,我回去說一聲就是了。"探春點點頭道:"既這麼著,就攆出他去,等太太回來了再定奪。"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寧府奴僕,不會在大觀園內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紈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還是探春的異母妹,當時還沒有寧府。此回與下一回都是寫寶玉的生日。此回湘雲醉眠芍藥裀,下一回佔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寫得極早,回內元春還是個王妃;大概與此回本是一回,後來擴充成兩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賈政的女兒?

前面提起過,寶玉起初與元春只相差一歲。如果迎春也是賈政的女兒,只能是庶出。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不是孤兒,但是至少是早年喪母,才養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詳"推測她也許是周姨娘的女兒,是錯誤的。迎春也死了母親,而與惜春不應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賈政亡妾所生,加上趙姨娘以及與趙姨娘作對照的周姨娘,賈政姬妾太多──今本將他與姬妾眾多的賈赦對照,正如迎春反襯出探春的才幹。──因此迎春不會是賈政的女兒。她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賞燈家宴有迎春而沒有賈赦夫婦,想必是因為回內迎春制的燈謎是後添的,所以沒忘了在席上也連帶添上迎春。

第一個早本就我們所知,已經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為這時候還沒有甄士隱賈雨村與英蓮──與第六十三回。寫第二十八回時,仍舊只有賈政一房,沒有賈赦夫婦與迎春,但是元春已經改為皇妃,賞賜的節禮暗示後文元妃主張金玉聯姻。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黛玉死後寶玉才定親。明義"題紅樓夢"詩有:"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第一個早本內大概也是這樣,此後改為奉妃命定親後黛玉才死。至書名"紅樓夢"時已經又改了回來。為什麼要改回來?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這一點一直就是這樣──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燈謎預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聯姻的本子裡,遺命沒有宣佈,因為賈家給賈妃戴孝是國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說穿了需要回避,種種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則婚後與黛玉相處,實在無法下筆。寶玉婚後不會像賈璉那樣與別房婦女隔離──賈母離不了他,與黛玉不免天天在賈母處見面。他們倆的關係有一種出塵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氣了。僅只定了親,寶釵不過來了,寶黛仍舊在賈母處吃飯,直到黛玉病倒,已經十分難堪──為了寶玉定親而病劇,照當時的人看來,就有不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臨終向紫鵑自剖,斯文掃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讓她先死,也免得妨礙釵黛的友誼,儘管寶釵對婚事也未見得願意。她對寶玉雖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這早本怎麼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葉以後,八十回抄本"石頭記"是有市價的,所以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銷售。等到書主發現上了當,此本倒比今本有結尾,使讀者比較滿足,也許因此不忍抽換成為今本。

最後還有最怪的一個"舊本"之六:

相傳舊本紅樓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隆隆日起,襲人既享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有誦經化齋之聲,聲音甚熟習,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劄記"(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

在這本子裡,寶玉出家為僧,但是並沒有到青埂峰下"證前緣",回到神的話框子裡,而是極平凡的乞討齋飯。

程本寫寶玉走失後,賈政看見他一次,已經做了和尚,與二仙偕行,神出鬼沒。於是襲人別嫁。當時家境也還過得去,抄家榮府只抄了賈赦一房,一切照舊,因此襲人嫁人並不是為了生活。此本寫襲人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是說在賈家十分窮苦,與程本的情況不合。寶玉成了仙再來化齋,除非是試她的心──還有什麼可試的?而且也不會死了。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的結局,年代早於程本,因為程本一齣,很少能不受影響的。

程本後四十回的作者寫襲人嫁蔣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羅的暗示與第六十三回襲人的籤詩"桃紅又是一年春"。看過刪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總批的人,知道襲人後來與蔣玉菡一同供養寶玉寶釵,也未必一定照這條線索續書,因為也許覺得這樣寶玉太沒志氣了。但是此本寶玉與已作他人婦的襲人同死,豈不更沒出息?程本的襲人在寶玉失蹤,證實做了和尚之後嫁人,已經捱罵。原著內寶玉沒出家她倒已經出嫁了,太與當時一般的觀點不合,所以幾乎可以斷言沒一個續書人會寫寶玉與背棄他的失節婦同死──太不值得。而且為了黛玉出家,倒又與襲人作同命鴛鴦,豈不矛盾?

但是書中兩次預言寶玉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為襲人而發。襲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襲人雖然沒死,他也失去了她。

寶玉四周這許多女性內,只有黛玉與襲人是他視為己有的,預期"同死同歸"(第七十八回)。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當然她們倆的關係是通過寶玉。

那樣愛晴雯,寶玉有一次說她"明兒你自己當家立事,難道也是這麼顧前不顧後的?"分明預備過兩年就放她出去擇配。一語刺心,難怪晴雯立刻還嘴,襲人口中的"我們"又更火上澆油。

提起晴雯來,附帶討論明義"題紅樓夢"詩有一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這是倒數第四首。上一首詠晴雯: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下一首粗看是詠黛玉初來時睡碧紗廚。周汝昌舉出下列疑點:

"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若要寫碧紗廚,最早該寫,為什麼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麼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

三、寶黛幼時同室而未同榻。夢魂多個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周汝昌因此認為這首詩是寫八十回後的寶釵,指寶玉婚後沒與她發生肉體關係("紅樓夢新證"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頁)。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後,

一時鋪床,襲人不得不問"今日怎麼睡?"寶玉道:"不管怎麼睡罷了。"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發自尊自重,凡揹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圈,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且有吐血舊症,雖愈,然每因勞碌風寒所感,即效中帶血,故邇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寶玉夜間常醒,又極膽小,每醒必喚人。因晴雯睡臥警醒,且舉動輕便,故夜晚一應茶水起坐呼喚責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寶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還是襲人睡在外床,襲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邊睡去。……伏侍寶玉臥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籠上,麝月便在暖閣外邊。"

暖閣大概就是牆壁上凹進去一塊,挖出一間缺一面牆的小室,而整個面積設炕,比普通的炕聚氣,所以此節麝月說"那屋裡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時的臥室。暖閣上也掛著「大紅繡幔"(同回太醫來時),夜間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鵑"坐在暖閣裡,臨窗作針黹"。瀟湘館的暖閣有窗。

芙蓉誄中有"紅綃帳裡,公子多情";又寫晴雯去後,"蓉帳香殘,嬌喘共細言皆息"。"嬌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難。

"夢魂多個帳兒紗,"是睡夢中也都多嫌隔著層帳子。此句與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麼又隔著帳子?只有晴雯有時候同榻,也有時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紅樓夢"也許曾經實寫隔帳看她的睡態,今本刪了。

上一首詩寫晴雯屈死,此詩接著代晴雯剖白,雖"同室榻",並無沾染。稱十六歲的少女為"紅粉佳人"並無不合,尤其是個"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語)。如果是寫寶釵婚後,夫婦當然"同室榻",為什麼"不妨同室榻"?

寶玉對寶釵豐豔的胴體一向憧憬著。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總批有:"寶玉忘情露於寶釵,是後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會是指婚後──婚後忘情"露於寶釵"有什麼妨礙?──因此八十回內應當還有不止一次,但是並沒有,想必像"回回寫藥方"一樣,嫌重複刪掉了。總之,婚後寶玉決不會用這方式替黛玉守節。

結在寶玉襲人之死上的異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護人面桃花故事──因為怡紅夜宴佔花名,襲人是桃花?──雖然套得稚拙可笑,仍舊透露襲人的複雜性──以為忘了寶玉,一見面往事如潮,竟會心臟病發,或是腦溢血中風倒斃。寶玉也同樣的矛盾,出了家還是不能解脫。第一個早本那兩句批仍舊適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寶玉不能悟也。"結局改出家,是否有過這麼個"半途屋"(hlf-wyhouse)──美國新出獄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橋樑?寶玉至死只是個"貧僧","緇衣乞食",也繼承第一個早本的黯淡寫實作風。關於此本的資料實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來,還是可能是個早本,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

"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有寧府,有衛若蘭。從太虛幻境的冊子曲文上,我們知道衛若蘭早死,湘雲沒有再嫁。既然沒有再醮寶玉,顯然寶玉與湘雲偕老的結局已經改為出家。

太虛幻境的畫冊歌詞預言寧府是賈家獲罪的禍首。因此書中有了寧府,就有獲罪的事。出了事就窮了下來,不必一直等到寶玉晚年。所以寶玉出家的時候年紀還輕。

最初書中只有賈政一房,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有了寧府,奉元妃命金玉聯姻的早本卻還沒有賈赦這一房。因此奉妃命聯姻的本子結局還沒改為出家。那是個八十回本,八十回後應當還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第一個早本已有襲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書名"紅樓夢"期總批,內引"後卅回""薛寶釵借辭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回目,並透露此回襲人已去。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個早本。第一個早本內寶釵嫁後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內襲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寶釵容不得人。但是襲人嫁人要趁年輕,不在寶釵生前,也在死後不久。寶釵死後多年,寶玉才窮得無法度日,所以襲人離開他的時候,生活還不成問題。

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改了賈家獲罪驟衰,因此襲人嫁蔣玉菡時業已家境貧寒,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似乎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非常現實。

有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舊抄本──一開頭就說:"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末兩句是"自傳說",認為此書全部紀實。刪去這兩句,似乎就是結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為了忠於黛玉,出了家化齋遇襲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寶黛的故事。

我想這是因為襲人之去是作者身歷的事,給了他極大的打擊,極深的印象。而寶黛是根據脂硯小時候的一段戀情擬想的,可用的資料太少,因此他們倆的場面是此書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經又改寫過,回內的寶黛也還不像作者的手筆。固然早本高低不勻,最初已有的怡紅夜宴就精彩萬分,第六十七回剛巧是波浪中的一個低槽。但也是寶黛的場面實在難寫。結局初改出家的時候,寶黛之戀還不是現在這樣,所以不專一,剛去掉了個湘雲,又結束在寶玉襲人身上。等到寶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愛情不論時代,都有一種排他性。就連西門慶,也越來越跟李瓶兒一夫一妻起來,使其他的五位怨"俺們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添寫金釧兒這人物的時候改寫過。除了少量的原文連批註一併保留了下來,此外全無回內批。加金釧兒在書名"紅樓夢"期之前,至遲也是一七四○末葉,此後二十年來不會一直沒批過。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後來作者再次改寫這七回,抽換的幾頁上的批語當然沒去抄錄;然後直接交抄手謄清,也沒交代抄手將保留的諸頁上哪條夾批眉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這七回仍舊只有加金釧前的四條批註。固然作者一向不管這些細節,也可見他重視脂批的限度。

這七回謄清後也沒經批者過目,就傳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這情況,與一七五四年脂硯"抄閱再評",一七五六年畸笏"對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遲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獄神廟回等"五六稿"交人謄清時,畸笏也還看過。

寶黛最劇烈的一次爭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後好容易和解了又給黛玉吃閉門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寶玉激動得神志不清起來,以至於"肺腑言"被襲人聽了去,才能夠義正辭嚴向王夫人進言,防範寶黛。第三十四回寶玉打傷了之後黛玉來探視,加金釧時這一場曾經添寫夢中向金釧兒蔣玉菡說"為你們死也情願",最後這次改寫又改為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也情願"(見"三詳"),感情於分散中集中,顯示他們倆之間的一種奇異的瞭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預備添寫一個寶黛場面──養傷時再度來探──所以回末"只聽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忙叫快請"是新改的,與下一回回首不銜接。下一回還沒改寫就逝世了。寫寶黛的場面正得心應手時被斬斷了,令人痛惜。

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後幾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劇發生──除了紫鵑試寶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雖然強烈,也不是寶黛面對面,而是通過紫鵑。

彷彿記得石印"金玉緣"上的一個後世評家太平閒人代為解釋,說這是因為二人年紀漸長,自己知道約束了。這當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見此點確實有點費解──除非我們知道後部的寶黛場面寫得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後改寫的。

逐晴雯后王夫人說:"暫且捱過今年一年,給我仍舊搬出去心淨。"庚本批註:"一段神奇鬼訝之文,不知從何想來。王夫人從來未理家務,豈不一木偶哉?且前文隱隱約約已有無限口舌,浸潤之譖,原非一日矣。……""不知從何想來"難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襲人說過"以後竟還叫二爺搬出園外來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難怪批者沒看見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是脂硯,根本沒趕上看見。

寶玉養傷期間,支開襲人,派晴雯送兩條舊手帕給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淚都是為他流的,在帕上題詩。她有許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傳遞,於我可懼。"人是健忘的動物,今人已經不大能想像,以他們這樣親密的關係,派人送兩條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傳遞",嚴重得像墜兒把賈芸的手帕交給紅玉──脂硯所謂"傳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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