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就是太吃力了,又要管家,又要做事,又要打扮。職業婦女同時還要持家,所以,如果她只能做比較輕的工作,賺的錢比男人少,也不能看不起她,說男女沒有同等能力,男女平等無望那樣的話。比較輕的工作,我的意思是時間比較短的,並非不費力。有些職業,很不吃力,可是必須一天到晚守在那裡,那還是妨礙了家庭工作。
蘇青的確,像女傭人的工作時間就是不合理的,像我家的女傭便三年不曾回家過,夫婦之道固然沒有,就是她私生活也是沒有的。
記者張小姐家女傭人怎樣?
張愛玲我們的阿媽早上來,下午回去,我們不管她的膳宿,不過她可以買了東西拿到這裡來燒。我不很喜歡傭人一天到晚在眼前,吃飯的時候還立在旁邊代人盛飯。
蘇青有次我到朋友家裡去吃飯,添飯的傭人還是一個小孩,他只對我直視,我真難過極了。
張愛玲尤其是剩下的菜,如果是給傭人吃的,要時刻注意,多留下一點,吃得很不舒服。
蘇青我聽見過一個笑話:有一次一個人吃魚,一面吃完了,再翻過一面來,立在旁邊的僕人眼見魚不剩了,氣急起來,把筆在嘴唇上抹上兩撇鬍子,主人問他幹嘛?他說:「你顧自己的嘴吧,不用管別人的嘴了。」
用丈夫的錢是一種快樂記者現在一個職業婦女所賺的錢,恐怕只夠買些零星東西,或是貼補家用吧?
張愛玲是的,在現在的情形下,恐怕只能做到這樣。記者從一個女性來看,還是用自己賺來的錢快活呢,還是用別人的錢快活?
蘇青那我要說:還是用別人的錢快活。
記者為什麼呢?
蘇青用母親或是兒子辛苦賺來的錢固然不見得快活,但用丈夫的錢,便似乎覺得是應該的。因為我們多擔任著一種叫做生育的工作。故覺得女子就職業倒決不是因為不該用丈夫的錢,而是丈夫的錢或不夠或不肯給她花了,她須另想辦法,或向國家要求保護。
張愛玲用別人的錢,即使是父母的遺產,也不如用自己賺來的錢來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可是用丈夫的錢,如果愛他的話,那卻是一種快樂,願意想自己是吃他的飯,穿他的衣服。那是女人的傳統的權利,即使女人現在有了職業,還是捨不得放棄的。
蘇青女人有了職業,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離婚時或是寡居時,小孩可以有保障,譬如我從小就沒有父親,母親又沒有職業,所以生活不大好,假使母親當時是職業女性也許就生活得更好。
記者男子和女子的工作效能有沒有差別?
張愛玲當然,一般女人的程度是比較差的……蘇青做戲女人可沒有差吧!
張愛玲就連做戲,女人如果生得美,彷彿就使演技差一點,也可以被寬容的吧?這樣的例子很多,尤其在銀幕上。蘇青我總不很相信,從前有一位文友對我說:「你們女人總不會拉黃包車呀」,我就回答道:「我是不能夠,但是你就能夠嗎?」
職業女性的威脅——丈夫被別人奪去記者我看你們總以為專會打扮的女人是職業婦女的威脅,其實將來風氣也許會變,一般人都會重視職業婦女,而專會打扮的女人也許反而不時髦了。
張愛玲可是男人的天性總不見得變得這樣快。蘇青我看到某刊物上有這樣的記載(當然我也並不一定認為可靠,但無論如何總是一種有趣的諷刺),說莫斯科有一次會議裡討論到婦女的打扮問題,結果女的方面不主張打扮,男的方面都舉手歡迎打扮。還有一次聽到商店裡有化妝品出售,雖經理論家大聲疾呼,叫女人們千萬別輕自墮落。但女工們還是擁擠著去爭買,後來鬧到紅軍出來維持秩序才休。張愛玲有些女人本來是以愛為職業的。
蘇青她們是專家。普通的職業婦女恐怕競爭不過她們。
記者專們以「愛」為職業的女子恐怕只是少數人吧?張愛玲並不少。
蘇青正當的婦女很辛苦的工作,以愛為職業的女人很容易把她們的丈夫搶了去,這對於兼做社會工作的女人真是太吃虧了。還有賣淫的制度不取消,男人儘可獨身而解決性生活,結果會影響到女性方面的結婚問題。
張愛玲家庭婦女有些只知道打扮的,跟妓女其實也沒有什麼不同。
蘇青做妓女真是最取巧的職業。猶如以武力來搶取別人用勞力獲得的財富。
記者如何可以消滅這制度呢?
蘇青這是很困難的。
科學育兒法
記者蘇青女士在某一篇文章裡曾說過科學育兒法,究竟什麼是科學育兒法呢?
蘇青我以為母親管小孩並不是完全沒有害處,倘若小孩生胃腸病,吵著哭,做母親的,總心軟,餵給他吃,可是倘若交給別人,就可以實行科學管理,不給他吃。一般的母親沒有常識,就說我,從小她們就常給我吃豆酥糖,所以現在牙齒弄得很壞,假使能採用科學管理,就不會這樣。母親的感情
記者女人常說:男人都不可靠,你們以為怎樣?蘇青我並不存在什麼偏見,只不過在一切都不可靠的現社會里,還是金錢和孩子著實一些。
記者這樣說,養孩子是女人比較好的投資?
蘇青我並不覺得頂好,不過我們寧願讓感情給孩子騙去而不願意受別的不相干的人的騙。
被屈抑的快活
記者蘇女士是不是覺得男女一切方面都該完全平等?蘇青假使女人在職業及經濟上與男人太平等了,我恐怕她們將失去被屈抑的快樂,這是有失陰陽互濟之道的,譬如說以性心理為例吧,男的勇敢,女的軟弱,似乎更可以快活一些,倘若男女一樣的勇敢,就興趣全失的了。我有這樣感覺,倘若同男的一塊出去,費用叫我會鈔,我就覺得很驕傲,可是同時也稍微有些悲哀,因為已經失去被保護的權利了。這並不是女人自己不爭氣,而是因為男女有天然(生理的)不平等,應該以人為的制度讓她佔便宜來補足,叫我請客,便有不當我是女人的悲哀。假如我有,則我倒是很希望自己的丈夫常請人家客的。
張愛玲一般人總是怕把女人的程度提高,一提高了,女人就會看不起男人。其實用不著擔憂到這一點。如果男女的知識程度一樣高,如果是純正的而不是清教徒式的知識),女人在男人之前還是會有謙虛,因為那是女性的本質因為女人要崇拜才快樂,男人要被崇拜才快樂。
蘇青假如女人的程度太提高了,男的卻低,女人還是悲哀的,我就獨怕做了女皇,做了女皇誰又配做我的配偶呢?張愛玲前兩天在報上看到關於菲律賓的一個島上,女權很高,因為一切事情都由女人來做,男人完全被養活,懶得很,只知道鬥雞賭博。那樣的女權我一點也不羨慕。蘇青我說只要男女同樣做事就該同樣被尊重,固不必定要爭執所做事情的輕重,男人會當海軍會造兵艦並不比女打字員高貴,就是管小孩處理家務的女人,也同樣的出著勞力。不過這也得有保障才行,法律該有明文規定:男女的職業雖然不同,但是職業的地位是平等的。現在有人說:「管家就是職業」,可是普通職業可以解職,而女人這職業是終身的,倘若丈夫中途變心時,又該怎麼辦呢?
女人最怕「失嫁」
記者現在再談婚姻問題吧。目前上海女人的結婚方式是怎樣的?
蘇青目前結婚的方式還是不一律,有的新式,有的舊式,有的半新半舊。大多數是先經介紹,後交朋友然後再訂婚。記者本期《雜誌》裡有篇文章,叫《女大不嫁》,說到現在女性擇配困難,以前總是中學女生想嫁大學生,大學生想嫁留學生,現在戰事發生,沒有了留學生的來源,於是大學女生就難有物件,譬如一家做生意人家,要娶個大學畢業的女生做媳婦,總覺得不妥。
蘇青在十年前,革命空氣濃厚,大家心理上總以為娶新式老婆好,現在是停滯退潮時候,以為娶箇舊式老婆反而實惠,新式女子只能找個把來做做情人,所以知識女子更吃虧了。記者假使你有個妹妹,要你替她擇配,你會提出什麼條件呢?
蘇青女人以「失嫁」為最可怕。過時不嫁有起生理變態的危機。不過知識淺的還容易嫁人,知識高的一時找不到正式配偶,無可奈何的補救辦法,說出來恐怕要捱罵,我以為還是找個把情人來補救吧,總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丈夫是寧缺勿濫,得到無價值的一個(整個),不如有價值的半個甚至僅三分之一。不過這樣一來,社會對私生子應該承認他的地位。這樣說來,似乎太便宜了男人,不過照目前(希望僅限於目前)實際情形而論,男人也有他的困難,因為在習慣和人情上,不能犧牲他的第一個妻子(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也無法改嫁的)。而知識婦女自有其生活能力,不妨僅侵佔別人感情而不剝奪別人之生活權利。自然能夠絕對不侵佔更好,不過現代男人多數早婚,而職業婦女常常遲嫁。這是過渡時代的無可奈何的辦法。原是不足為訓的,而且每人的結婚倘僅限一次實在太危險,因為年輕人觀察力差,而年老了又要色衰。我的主張是儘自己能力觀察,觀察停當(自以為停當)就結婚,雖然總想天長地久,不過就不久長也罷,多嫁幾次只不過是自己的不幸,既非危害民國的事,亦無什麼風化可傷也。
記者現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說合理吧?離婚在事實上又很困難……
蘇青離婚不成問題,至於小孩,依我說最好由父親出錢,歸母親撫養。假如男的不出錢,不妨就帶他們去做「拖油瓶」,據說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他的繼父姓朱,似乎後世也並不因此就看輕他。做繼父的與孩子接觸不多,實在沒有討厭他們的理由……
張愛玲一半,男人也是為了面子關係。
蘇青但是慢慢兒就會好的。我總覺得孩子與女人關係來得密切,並未礙著男人什麼事。而後母管養前妻子女便不行,因為他們是時時接觸的,容易發生衝突。
張愛玲離婚後的小孩也並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麼痛苦。記者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
蘇青比較合理,但不能嚴格執行,其間應該有伸縮餘地。譬如說,這次戰後我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法律號不允許,亦不忍嚴禁)。原因倒不一定是戰死的人太多,而是有許多男人活著也討不起老婆。將來無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著去當人家姨太太,有生活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的向別人分潤些愛情。這話又該給人家罵為無志氣,但希望有志氣的女人們速速自去斷絕生殖機能吧。
記者在現社會,早婚還是相當流行的……張愛玲早婚我不一定反對,要看情形的。有些女人,沒有什麼長處,年紀再大些也不會增加她的才能見識的,而且也並不美,不過年青的時候也有她的一種新鮮可愛,那樣的女人還是趕早嫁了的好。因為年青,她有較多的機會適應環境,跟著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發展。至於男人,可是不宜於早婚,沒有例外。一來年青人容易感情衝動,沒有選擇的眼光,即使當時兩個人是非常相配的,男的以後繼續發展,女的卻停滯了,漸漸就有距離隔膜。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夠經濟獨立,早婚,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贍養,養成依賴的心理,於將來的前途有礙。
大家庭與小家庭
記者關於家庭制度,兩位看,還是所謂小家庭制度好呢,還是舊式的大家庭好?
蘇青小家庭也苦,孤零零的,依我說頂好是跟岳父母同居,岳母與女婿,一定相處得很好,而婆婆和媳婦因為婆婆感到做母親的太淒涼,所以會嫉妒媳婦的。
張愛玲這方法真好。我從沒有想到,可是聽了實在感到好。
記者倘使老夫婦只養幾個男孩子不是太寂寞了麼?蘇青這當然也要看情況來決定。
同居問題
蘇青還有,夫妻有同居的義務一條,我認為不妨自由些,想起這樣長時期的同居生活,實在也是很可怕的。或同居或不同居,一方感到需要時只可向對方提出要求,倒不必因法律規定是義務而要求強制執行也。像外國人般分床分寢室還比較好一些。但最好還是像朋友一樣,大家往返,不致於每個人在婚便沒有一刻的私生活可過。我說女人再嫁比初嫁難,就是因為一回想到從前住在籠裡的生活也就有些怕起來了。再有社會的輿論不要對男女問題太感興趣,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儘可由他們自己去決定,分居並不礙著眾人什麼事,同居亦不見得肯分惠什麼給眾人也。
記者男女結了婚的人省,還是未結婚的省呢?張愛玲從前英文有句話說「twocanliveascheaplyasone」從前是結婚比較省錢,現在似乎情形兩樣了。獨身的人生活簡單,大家都這樣想,所以不留人吃飯也沒人見怪,結了婚的人,就有許多不能夠避免的應酬。
誰是標準丈夫
記者依照女人的見解,標準丈夫的條件怎樣?蘇青第一,本性忠厚,第二,學識財產不在女的之下,能高一等更好。第三,體格強壯,有男性的氣魄,面目不要可憎,也不要像小旦。第四,有生活情趣,不要言語無味。第五,年齡應比女方大五歲至十歲。
張愛玲常常聽見人家說要嫁怎樣的一個人,可是後來嫁到的,從來沒有一個是像她的理想,或是與理想相近的。看她們有些也很滿意似的。所以我決定不要有許多理論。像蘇青提出的條件,當然全是在情理之中,任何女人都聽得進去的。不過我一直想著,男子的年齡應當大十歲或是十歲以上,我總覺得女人應當天真一點,身人應當有經驗一點。記者今天真是「暢聆高論」了,這次對談就到這裡結束吧,真是謝謝你們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