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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說中的無聊流程Ⅱ ——(現場取證)(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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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樓。這幢樓的一樓有一個垃圾堆放處,就是那裡被燒了。我們是在五樓呢,沒客人也沒火災,真是萬幸。”

“呵呵。”我曖昧地回應,心頭浮起一個疑問,“那麼其實並不是衝著這家店來的咯。”

“很幸運呢。起火的只有一樓,所以我們並沒有被燒到。”

“是啊。”

由於春說的是房產中介起火,所以我一直認定是店鋪被放火。其實我也並不認為乘電梯到五樓以後再放火是個好主意,卻依舊先入為主地這麼認定。

“那麼,起火的地點也就只是一樓而已?”為了以防萬一,我再三確認。店主則笑眯眯地點頭:“正是。”

我回去的時候,店主一直把我送到電梯口,這讓我更加過意不去。

“這棟建築叫什麼名字?”

“大嶽大廈。”

問完這個問題,我向店主道謝,走進了電梯。

一樓的確有被燒過的痕跡。就在寫有垃圾回收日的標示板附近,有一處木製的堆放點,我想應該就是起火的地點。我拍下照片。然後仰望五樓,對著“朝日房產中介”的招牌也拍了一張。回頭我一定要好好數落春:“說什麼‘朝日房產中介’起火這種讓人誤會的話,明明應該是‘大嶽大廈’起火嘛。”

走進一家茶館坐下,我把地圖從口袋裡取出鋪開。“css”、“黃金海岸”還有“朝日房產中介”三處的確都發生了火災,看來春並非信口雌黃。我從地圖上尋找著他們之間地理上的關聯,同時確認自己騎著腳踏車的行進路線。“東、西、東……”我小聲地說出聲。以車站為中心,起火的地點在東西兩個出口附近轉移。

這莫非也算是個小規律?搞不好其他幾個縱火地點也都這樣。

“縱火是以東西交替的順序發生。”我自言自語著,腦中似乎閃過一絲靈感。一邊看著地圖,一邊思考著其他幾個縱火場所,我感到自己心頭一陣雀躍。“還真讓弟弟說中了嗎?”我不由得感到十分錯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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