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象笑了一下。
我笑我自己,原來,這麼多年來,我在她的心中,是這樣一個人。
也難怪啊,我們作愛實在是酣暢之至,所以預支了所有平淡相守的快樂。
我離開她那裡,文小華在家衣不解帶的等我。
我知道自己厚顏無恥,可是我的心已死,我不在乎跟誰一起,我只是想重新過日子,過新的日子。
我說:「小華,你說我們結婚,你現在還願意嗎?」
她想都沒想,過來擁抱我。
或者,她已經想了一晚。
新年之後,我們就要公證結婚,到時候,會有一個雙方親朋出席的小小的簽字儀式。
我母親還是抓緊時間,用了大使館的關係在巴黎為小華定了三套禮服。之前一起吃飯的時候,我父親親手送給小華一枚江詩丹頓的白金手錶,我也收到了來自文家家長的同等價值的饋贈。
婚禮進入倒數,我搬回家裡住。
有天晚上,我在自己的書房裡打盹的時候,收到旭東的電話。
「出來吧,結婚之前,再好好快活一下。」
「在哪裡啊?」
「海灘這邊的傾城,行不行?」
我愣了一下。
我說,好啊,你請等我一等。
拿著鑰匙要出門時,迎面碰上來送結婚照的工人。
我簽收的時候,看著照片上的自己,僵硬麻木,象足垂死的一棵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