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我也是這個意見。」
科長這才抬起頭來。與其說他是為了闡明自己的見解,倒不如說他是因為寫完了什麼東西。
「啊,動機不清楚,只能讓實際材料來理出這團亂麻羅,別無辦法。來,你先看看這個。」
說著,他將剛寫好的紙遞給了畑中。畑中兩手展開紙看了起來:這是一張象一覽表似的東西,只見上面密密麻麻地寫到:
(1)小谷朝子。12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某人電話後,不久外出。電話似乎讓她去指谷。到13日早發現其屍體的14個小時去向不明,尚無證據,經解剖鑑定,朝子遇害為10時至0時之間。假設田端儲煤場為做案現場,情況將是如下:朝子4時30分左右離家,5時左右到達指谷停車站(估計)之後,約7個小時去向不明。10時至0時,朝子于田端被害。此後6個小時屍體下落不明。此間,罪犯將屍體轉移。13日早6時30分,于田無町發現被害者的屍體。(2)川井貢一。12日下午3時至6時,同浜崎芳雄在新宿電影院(無第三者證明)。6時至7時離開電影院,與浜崎來到小平町鈴木八壽家(除鈴木八壽外無證明)。7時30分與浜崎、鄰居三人同去立川市聽浪曲。9時30分散場後,一起回到小平町鈴木家前。10時10分分手,此時約定三人稍後來家吃酒(鄰居三人證明)。之後,20分鐘,與浜崎、鈴木八壽同在八壽家(濱崎、八壽外並無證明)。10時30分,川井出面分別邀請鄰居三人來家。一同回到鈴木家的時間為10時50分左右(鄰居三人證明)。直到次日天明前(3時30分)一同飲酒,後留三人住宿。川井到鄰室同八壽共寢(三人證明),睡至7時30分。早7時30分左右於鈴木八壽家會鄰居三人之妻。
(3)浜崎芳雄。12日下午3時至6時同川井貢一在電影院(無第三者證明)。之後同川井貢一一起行動。晚11時離開鈴木八壽家(鄰居三人證明)。乘電車於11時40分到新宿「棄天」樓上,喚起a子。13日早5時多,說與a子吵架不合離開「棄天」(a子證明)。後到8時為止,睡在外苑長椅上約2個小時(無證明)。
(4)村崗明治、小谷茂雄。明顯沒有做案時間,故作略。
「怎麼樣?太複雜了吧?」科長問。
「不不,很清楚。」股長答,然後用手指著表中注有黑點的地方問道:
「這二十分鐘加了黑點,是什麼意思呢?」
「噢,這個啊。這二十分鐘是川井和浜崎在朝子被害期間之內,唯一沒有第三者證明的空白時間。也就是說,這個時間是屬於川井、浜崎和鈴木八壽這三個人的時間。鈴木是川井的情婦,所以不能做為證明的物件。」
是的,此話有理。川井和洪崎,正如科長所說的那樣,只有從十點十分(聽過浪曲回到八壽家前同鄰居三人分手)到十點三十分(再次出面邀請鄰居三人)為止的二十分鐘,得不到第三者的證明,而這個時間恰好在被害者死亡時間的範圍之內。
「可是,做案現場是田端機車倉庫貯煤場,這是明擺著的事。被害者好象在臨死之前吸進鼻孔和肺部的煤粉,大概和這個貯煤場的炭質是相同的。試驗的結果不久就會知道。這樣一來,即使有二十分鐘的空白時間,川井他們要從小平町趕到田端貯煤場,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們乘廳裡的車子從田端到小平還用了五十六分鐘呢。就算再快一點兒,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鐘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鐘,而且,還要加上做案的時間呢。只要證明他們確實在小平町,這二十分鐘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麼能夠破案的作用吧。」
從小平町到田端有四十五公里,無論多麼快的車,在二十分鐘之內往返一次,這是絕對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