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傍晚,畑中又被叫到科長的房間。
石丸科長似乎格外高興,一見到畑中進來就立即眉開眼笑地說道:
「畑中,你不是說那個於提包是突破口嗎?我琢磨了一下,好象是有些道理嘛,啊?」
「噢?您是說……?」
「啊,來,你看看這兒。」
還是上次看過的那張表。科長指著浜崎芳雄名字下面的一段。上面寫到:
13日早5時多,說與a子吵架不合離開「棄天」
(a子證明)。
「啊!原來如此。」
手提包被丟在現場,正是五點鐘停雨以後。
「這兩個齒輪總算用‘五點’這個時間給合上牙了。」科長頗為得意地說道:
「從新宿到田端,就是坐國電也不過二十分鐘吧。五點離開新宿,到田端現場也就是五點三十分左右。把手提包放在那裡就可以返回來去外苑睡覺。」
「哎?您是說,朝子的手提包是浜崎放在那兒的嗎?」
「嗯,這是最合適的。不妨我們按邏輯來推理一下試試。而且,你想想,浜崎說他離開‘棄天’以後,在外苑的椅子上睡了兩個小時,這是沒有第三者證明的事兒。哦,對啦。趕快派人去問問‘棄天’的a子,看看浜崎的話符不符合事實吧!」
被派住新宿的刑警很快就回來報告說:
「浜崎那天晚上來幽會的時候,帶著一個象包著飯盒一樣的報紙包。a子曾問過他那是什麼,浜崎沒有理睬她。a子也不好再問,事情就算了。」
聽了刑警的報告,石丸科長很高興,顏色也頓時變得明朗起來。然而,他又有些火氣,不禁懊悔地嘮叨起來了:
「最初去查訪a子的那個刑警要是早點兒問就好了。看來這傢伙是忘了詢問洪崎當時帶沒帶什麼東西這個重要的問題啦。」
隨即,科長又命令畑中道:
「你馬上把浜崎給我叫來,問問報紙裡包的什麼。」
浜崎芳雄被刑警叫來了。然而,不管畑中怎麼質問,他都佯裝不知。
「我沒帶那樣的東西,是a子記錯了。」
僅僅為了這麼個小事兒就把他叫來,他似乎很不滿意,氣得他鼓著腮幫子,大聲叫道。
「哎,好了。你要是不知道我就來告訴你吧!那裡麵包的是被害者朝子的手提包!」
畑中的申斥雖然很嚴厲,可浜崎只是毫不在意地翻了個白眼,衝著畑中說道:
「別開玩笑了吧!我怎麼能拿她的手提包?你是說我在什麼地方搶來的嗎?」
他反而轉守為攻,並不直接回答問題,畑中沒有理睬他,繼續追問道:
「你五點多離開‘棄天’以後到什麼地方去了?是去田端了吧?你把於提包放在貯煤場以後就若無其事地回到了公寓,是不是?」
「豈有此理,不管你說什麼,我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