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是撒謊呢?」
「不會,」他說,「我的朋友在這兒,他看著我的二十法郎眼紅,我要是說假話,他會拆穿我的。」
他的故事令人厭惡。然而它揭示了一顆勇敢的心,那裡面只有一種激情,即金錢的激情。
他們走後,於連變了一個人。他對自己的一切怒氣都消失了。劇烈的痛苦,因膽怯而激化,自德-萊納夫人走後一直折磨著他,現在一變而為憂鬱了。
「如果我能不受表象的欺騙,」他對自己說,「我就能看出,巴黎的客廳裡充斥著我父親那樣的正人君子,或者這兩個苦役犯那樣的狡猾的壞蛋。他們說得對,客廳裡的那些人早晨起床時絕不會有這樣令人傷心的想法:今天怎麼吃飯呢?他們卻誇耀他們的廉潔!他們當了陪審官,就得意洋洋地判一個因感到餓得發暈而偷了一套銀餐具的人有罪。」
「但是在一個宮廷上,事關失去或得到一部長職位,我們那些客廳裡的正人君子就會去犯罪,和吃飯的需要逼迫這兩個苦役犯所犯的罪一模一樣……」
「根本沒有什麼自然法,這個詞兒不過是過了時的胡說八道而已,和那一天對我窮追不捨的代理檢察長倒很相配,他的祖先靠路易十四的一次財產沒收發了財。只是在有了一條法律禁止做某件事而違者受到懲罰的時候,才有了法。在有法律之前,只有獅子的力氣,飢餓寒冷的生物的需要才是自然的,一句話,需要……不,受人敬重的那些人,不過是些犯罪時僥倖未被當場捉住的壞蛋罷了。社會派來控告我的那個人是靠一樁卑鄙可恥的事發家的……我犯了殺人罪,我被公正地判決,但是,除了這個行動以外,判我死刑的瓦勒諾百倍地有害於社會。」
「好吧!」於連補充說,他心情憂鬱,但並不憤怒,「儘管貪婪,我的父親要比所有這些人強。他從未愛過我。我用一種不名譽的死讓他丟臉,真太過分了。人們把害怕缺錢、誇大人的邪惡稱作貪婪,這種貪婪使他在我可能留給他的三、四百路易的一筆錢裡看到了安慰和安全的奇妙理由。禮拜天吃過晚飯,他會把他的金子拿給維裡埃那些羨慕他的人看。他的目光會對他們說:以這樣的代價,你們當中誰有高興有一個上斷頭臺的兒子呢?」
這種哲學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它能讓人希望死。漫長的五天就這樣過去了。他對瑪蒂爾德禮貌而溫和,他看得出來,最強烈的嫉妒使她十分惱火。一天晚上,於連認真地考慮自殺。德-萊納夫人的離去把他投入到深深的不幸之中,精神變得軟弱不堪。不論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想象中,什麼都不能使他高興起來。缺少活動使他的健康開始受到損害,性格也變得像一個德國大學生那樣脆弱而容易激動。那種用一句有力的粗話趕走縈繞在不幸者頭腦中的某些不適當念頭的男性高傲,他正在失去。
「我愛過真理……現在它在哪裡?……到處都是偽善,至少也是招搖撞騙,甚至那些最有德的人,最偉大的人,也是如此;」他的嘴唇厭惡地撇了撇……「不,人不能相信人。」
「德-某某夫人為可憐的狐兒們募捐,對我說某親王剛剛捐了十個跑易,瞎說。可是我說什麼?聖赫勒拿島上的拿破崙呢!……為羅馬王發表的文告,純粹是招搖撞騙。」
「偉大的天主!如果這樣一個人,而且還是在災難理應要他嚴格盡責的時候,居然也墮落到招搖撞騙的地步,對其他人還能期待什麼呢?……」
「真理在哪兒?在宗教裡……是的」他說,極其輕蔑地苦苦一笑,「在馬斯隆們、福利萊們、卡斯塔奈德們的嘴裡……也許在真正的基督教裡?在那裡教士並不比使徒們得到更多的酬報。但是聖保羅卻得到了發號施令、誇誇其談和讓別人談論他的快樂……」
「啊!如果有一種真正的宗教……我真傻!我看見一座哥特式大教堂,一些令人肅然起敬的彩繪玻璃窗;我那軟弱的心想象著玻璃窗上的教士……我的心會理解他,我的靈魂需要他……然而我找到的只是個蓬頭垢面的自命不凡的傢伙……除了沒有那些可愛之處外,簡直就是一個德-博瓦西騎士。」
「然而真正的教士,馬西庸,費奈隆……馬西庸曾為杜瓦祝聖。《聖西蒙回憶錄》破壞了我心目中費奈隆的形象;總之,一個真正的教士……那時候,溫柔的靈魂在世紀上就會有一個匯合點……我們將不再狐獨……這善良的教士將跟我們談天主。但是什麼樣的天主呢?不是《聖經》裡的那個天主,殘忍的、渴望報復的小暴君……而是伏爾泰的天主,公正,善良,無限……」
他回憶起他爛熟於心的那部《聖經》,非常激動……然而,自從成為三位一體,在我們的教士可怕的濫用之後,怎麼還能相信天主這個偉大的名字呢?
「狐獨地生活!……怎樣的痛苦啊!……」
「我瘋了,不公正了,」於連心想,用手拍了拍腦門。「我在這牢裡是狐獨的,可我在世上並不曾狐獨地生活,我有過強有力的責任觀念。或錯或對,我為我自己規定的責任彷彿一株結實的大樹的樹幹,暴風雨中我靠著它;我搖晃過,經受過撼動。說到底,我不過是個凡人罷了……但是,我沒有被捲走。」
「是牢房潮溼的空氣讓我想到了狐獨……
「為什麼一邊詛咒虛偽一邊還要虛偽呢?不是死亡,不是黑牢,也不是潮溼的空氣,而是德.萊納夫人的不在壓垮了我。如果在維裡埃,為了看到她我不得不躲在她家的地窖裡,我還會抱怨嗎?」
「同時代人的影響中了上風,」他高聲說,苦苦一笑,「跟我自己說話,與死亡僅兩步之隔,我還要虛偽……十九世紀啊!」
「……一個獵人在林中入了一槍,獵物掉下來,他衝上去抓住。他的靴子碰到一個兩尺高的蟻巢,毀了螞蟻的住處,螞蟻和它們的卵散得遠遠的……螞蟻中最有智慧的,也永遠理解不了獵人靴子這個黑色的、巨大的、可怕的東西,它以難以置信地迅速闖進它們的住處,還伴以一束髮紅的火光……」
「……因此,死生,永恆,對於其器官大到足以理解它們的人類來說,都是些很簡單的事物……」
「盛夏,一隻蜉蝣早晨九點鐘生,傍晚五點鐘死,它如何理解夜這個字呢?」
「讓它再活五個鐘頭,它就看見和理解什麼是夜了。」
「我就是這樣,死於二十二歲。再給我五年的生命,讓我和德-萊納夫人一起生活,」
他像靡非斯特那樣地笑了。「討論這些重大的問題真是發瘋!」
「第一,我是虛偽的,就好像有什麼人在那兒聽似的。」
「第二,我剩下的日子這樣少了,我卻忘了生活和愛……唉!德-萊納夫人不在;可能她丈夫不讓她再來貝藏鬆了,不讓她繼續丟臉了。」
「正是這使我感到孤獨,而不是因為缺少一位公正、善良、全能、不兇惡、不渴望報復的天主。」
「啊!如果他存在……唉!我會跪倒在他腳下。我對他說:我該當一死;然而,偉大的天主,善良的天主,寬容的天主啊,把我的女人還給我吧!」
這時夜已很深。他平靜地睡了一、兩個鐘頭以後,富凱來了。
於連覺得自己既堅強又果斷,像一個洞察自己的靈魂的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