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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女秘書失蹤(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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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賀高明

警視廳刑警部搜查第一課課長

司法警察員大田中國治殿下

適用罪名和條款脅從殺人

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刑法第六十二條

刑法第六十三條

嫌疑人:本籍東京都練馬區貫井町256

住址同上

職業護城河旅館職員

姓名有坂冬子

關於昭和40×年7月22日凌晨1點30分左右,在東京都千代田區竹平町1-1、護城河旅館3401室,該旅館社長久住政之助被害的事件,現調查結果如下,特此報告。

(一)嫌疑人作為被害人的秘書在被害人的身邊工作,並擁有3401室的鑰匙,每當被害人進出該房間時,代替被害人開關該房間的房門。

(二)嫌疑人諳知自己的位置,因職務關係,當被害人在3401室被殺時必然最令人懷疑。本職早就傾心於嫌疑人。因此,嫌疑人便利用本職為其在被害人的死亡推斷時間裡作不在現場的證明。

(三)本職懷疑嫌疑人作案的理由有以下兩點:

(1)嫌疑人在被害人死亡推斷時間裡曾向本職詢問時間;

(2)案發前夜,嫌疑人為了與本職約會,以十分鐘的時間從護城河旅館趕到東都飯店(據本職調查得知,要用十分鐘的時間走完該段路程,如不事先備好汽車是不可能的)。

(四)嫌疑人沒有汽車駕駛證,也不會駕駛汽車,由此推斷有人開車將嫌疑人送到東都飯店。而且,據以後的調查得知,21日晚上7點50分左右,護城河旅館的警衛田代正男目睹嫌疑人上了一輛有男人駕駛的黑色中型車裡。司機特徵不詳,車型和汽車號碼不詳。

(五)嫌疑人因職務便利將被害人隔壁的3402室作為其專用房間。

(六)兇手潛入處於全封閉狀態的3401室,據推測方法如下:

(1)護城河旅館的客房鑰匙由鑰匙和鑰匙牌組成,鑰匙牌用白塑膠製成,呈長方形,上面用黑字刻有各房間號碼。鑰匙和鑰匙牌用十釐米長的扁平形鏈條連線。鏈條兩端各有一個直徑一釐米的不連結u形圓環連線鑰匙和鑰匙牌。(插圖3)

(2)嫌疑人因職務便利能隨意接觸到被害人的房間鑰匙,她利用鉗子類工具將上述兩間客房的鑰匙牌上的不連結u形圓環拉開,使鑰匙和鑰匙牌分離以後,將3402室的鑰匙換到3401室的鑰匙牌上,將3401的鑰匙換到3402鑰匙牌上,然後將拉開的不連結u形圓環再次用鉗子恢復原狀。

(3)嫌疑人將該兩間客房的鑰匙調換以後,在被害人要進出3401室時,用3401室鑰匙(準確地說是用接著3402室鑰匙牌的鑰匙)開關房門。被害人大多站在嫌疑人身後等候開門,因此看不到嫌疑人的手上動作,即便看到也看不清鑰匙牌上的號碼。何況用雙手開門,就能輕而易舉地用手掌將號碼遮蓋住。

(4)為了嫌疑人的安全,鑰匙和鑰匙牌的相互調換,估計是在案發的前一天即與案件極其接近的時間裡進行的。根據本職的實驗,倘若有兩把鉗子,這一作業一分鐘就能做完。

(5)因此,嫌疑人在被害人和吉野文子面前留下的3401室鑰匙,實際是連線在3401鑰匙牌上的3402室的鑰匙。被害人和吉野文子完全不可能從鑰匙齒輪的細微差別和鑰匙牌的號碼識破嫌疑人的花招。

(6)嫌疑人將調換過的鑰匙留在3401室的茶几上以後,倘若被害人還要離開房間,回房間裡就會發現鑰匙打不開銷子銷,可見嫌疑人知道被害人日常生活極有規律,晚上8點以後不會離開房間。

(7)嫌疑人一離開3401室,便立即趕往本職等她約會的東都飯店。調換嫌疑人手上鑰匙的時間越接近「作案實施時間」,嫌疑人就越安全,但同時也會減少將3401室鑰匙(連線著3402鑰匙牌)交給兇手的機會。從這一矛盾來看,本職認為,嫌疑人接觸兇手的時間是在兩家旅館之間的路上。即,送嫌疑人的汽車司機作為本案的兇手有著最大的嫌疑。

(8)兇手用嫌疑人交給的鑰匙於當天夜裡1點30分左右闖入3401室,殺害被害人後用攜帶著的鉗子像嫌疑人所作的那樣將兩把鑰匙做了手腳,重新連線上各自的鑰匙和鑰匙牌上。

(9)內室門銷子鎖的開啟方法很複雜,估計是嫌疑人事先告訴兇手的。

(10)兇手作案後逃走之前特地擦去一切痕跡,將3401室的鑰匙(重新連線到3401室的鑰匙牌上)放在床頭櫃上。內室門和房門都是自動鎖,因此關上房門就成了全封閉的房間。3402室的鑰匙由兇手作案後交還給嫌疑人。

(七)兇手侵入和逃離旅館3401室的路線,據推測如下:

3401室處於護城河旅館a棟的底端,離備用樓梯很近,從服務檯望去是一個盲點。因此,兇手在第33層樓走出電梯,從備用樓梯上樓進出3401室。旅館的備用樓梯建在大樓內,所以門即使從外側也能啟開或關閉。

有關證據

(一)護城河旅館3401室、3402室的鑰匙和鑰匙牌(鏈條圓環的連線處有鉗子類工具夾過的損傷)

(二)7月21日護城河旅館鑰匙登記表

(三)嫌疑人當天填寫的東都飯店住宿卡影印件一枚

逮捕申請

根據以上事實和推斷,有坂冬子有協助殺人的嫌疑,可能會銷燬證據,因此本職認為必須拘留審查。

翌晨,搜查本部情緒高漲。平賀的報告巧妙地打破了難以攻克的雙重封閉的鐵壁。平賀將自己所愛的女性逼到這一步,可說是「警察秉性」所致,大家對此頗感敬佩。

但是,平賀刑警提出的,不僅僅是調查報告。等村川警部讀完報告以後,平賀遞上一個信封。

「這是什麼?」

村川讀完報告後頗感激動,他興奮地望著平賀問。

「是辭職書,我希望從今天起能同意我辭去警視廳巡查的職務。」

「你說什麼?」

這位部下為打破密室立下了一大功,正是最得意的時候,卻提出辭呈。難怪村川懵了。

然而,仔細想來,也不難理解平賀不惜提出辭呈的苦心。

在密室的房門被開啟的時候,有坂冬子就被確定為嫌疑物件,同時也無情地嘲笑著平賀身為刑警卻證明她不在現場的愚蠢,而且是在治安值班期間受女色所惑。

冬子竟然以身試法幫助兇手,平賀作為刑警奮力追查著兇手。在他的熱情中蘊含著像冒著濃煙燃燒的油火那樣旺燃著的男人受女色所騙的憤懣,以及作為情敵的憎恨和嫉妒。

平賀從開啟密室的時候起,就不得不考慮辭呈的措辭,因此對兇手的憎恨愈加熾烈。

「平賀君,你恨兇手嗎?」

村川剋制著最初的驚愕問道,他作為刑警並非明知故問。他理解平賀的心情,因此不是作為刑警而是作為一個人證實平賀對兇手的憎惡。

「是的!我恨不得將兇手撕得粉碎!」於是,平賀也按他的意思作了回答。

「警察說要撕得粉碎就不穩重了吧!」

村川忽然語氣緩和。

「可是,辭去警職就難以追捕兇手了!」

「這……」平賀一時語塞。村川巧妙地抓住了這個微妙的機會。

「這樣吧,這份辭職報告先暫時放在我這裡。現在不要胡思亂想,集中精力抓兇手,辭職的事在逮捕兇手以後再說。」

村川警部成功地將平賀的個人感情轉化為更為強烈的「警察秉性」,也許以後平賀會不顧一切地追捕兇手。

於是,有坂冬子被認定為嫌疑物件。但是,那種嫌疑始終只是第一線搜查機關的主觀推測,還缺乏足以讓檢察官和法官定罪的客觀依據。

有關兇手的作案動機也還一無所知。嫌疑物件的犯罪事實即脅從殺人罪行的受幫助者即主犯還在查詢之中。

同時,即便作為有關證據被提出的鑰匙,圓環部分的損傷也可以由嫌疑物件以外的人造成的。至於鑰匙登記表和旅客住宿卡,就連與案件本身有無關係都還沒有確定。

總之,「平賀報告」大部分只是根據他的推導而引出的可能。光憑這些,甚至還談不上是一種證據。

即便申請簽發逮捕證,也會被退回來的。

將冬子作為重要涉嫌物件而如若處理不當的話,又擔心她會銷燬好不容易才開啟的「雙層房門」內的線索。

村川警部愁眉不展。

冬子和隱藏在她背後的主犯現在還不知道搜查本部已經開啟了「雙層房門」。眼下密室一事還不能向媒體透露。趁他們(冬子和兇手)還不知道的時候,先審訊冬子,肯定會有所收穫的。

「總之,先作為涉嫌物件帶來吧!」

村川下了決斷。村川班的刑警乘坐巡邏車趕往有坂冬子的家裡,得知她從昨天晚上起就失蹤了。

據說,她離家時對家人稱到九州一帶旅行一個星期。她是趁警方放鬆監視之際離家出走的。

事不宜遲,趕緊簽發有坂冬子的逮捕令。有坂冬子被日本全國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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