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香不置一詞。
靜香寫的是遺書——寫給住在函館的家人之遺書。
「你打算尋死?」理沙問。
「如果只有……」
「為什麼?告訴我吧!我們是好朋友呀[」理沙說。
兩人是在某次聚會認識的,理沙比靜香年長三歲。
靜香說了。
她有戀人,是比她小一歲、名叫羽生的男人。前年夏天,羽生仍讀大學時至函館避暑時偶然認識,感情急速親密,在不停利用飛機往返約會之後,靜香相信對方所說畢業後就結婚之語,當年秋天就來到東京了。
由於雙親強烈反對,她等於離家出走!
但,去年春天,對方大學畢業後,常以某些藉口拖延結婚。不過,靜香仍舊相信對方的話,甚至因為對方表示想在湘南海岸擁有以衝浪族為物件之店面,她還拿錢出來。
高校畢業後就上班的靜香,有約莫三百萬圓的積蓄,但因對方說不夠,又向公司及高利貸業者借了約莫一百萬圓。
這筆錢完全花光了。羽生表示想增資,開始著手有如詐欺行為的可疑證券交易,並且對靜香說沒自信兩人共同生活,要求彼此分手,至於他自己,則打算找人幫忙偷渡至巴西。
「太過分了。」靜香啜泣。
「你打算怎麼死?」
「服藥……只有一點點痛苦……就算死了,身體仍維持乾淨。」靜香說著,寂寞一笑。
「你剛剛藏起來的是毒藥吧?」
理沙徑自開啟藏藥的抽屜。靜香驚訝地想奪回,但,結果仍是理沙贏了。和理沙相比,靜香個子較嬌小,力氣也較弱。
藥瓶在理沙手中。靜香頹然蹲在地板上。
理沙溫柔地說:「你再重新考慮一星期吧!你還年輕,任何事都可以從頭開始。」
理沙並說,如果一星期後她的心意仍末改變,就把毒藥還她。同時……「就算要用毒藥,也不必你自己吃吧!該吃的是那個叫羽生的男人。」
這時,靜香的脖子一動,但似仍無法理解理沙之言,沉默不語。
窗外有雨聲。
結果,靜香沒有死。一星期過後,她也未來拿回毒藥,不久就回函館去了。
靜香如何拿到毒藥,理沙並末直接問,不過大致能猜出。靜香是一家小型醫院的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