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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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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在俱樂部喝了些威士忌,可弗洛裡夜裡沒怎麼睡著。那些流浪的惡狗又在對月狂吠了——現在只是弦月,而且幾近午夜時分,但狗在酷熱的白天都睡覺去了,所以一到晚上就開始了它們的月下合唱。有一隻狗格外不喜歡弗洛裡的房子,因此集中精神專門衝著這兒叫。這隻狗蹲在距房門五十碼遠的地方,發出刺耳的狂吠聲,每半分鐘一次,簡直跟時鐘一樣準時。它能一直叫上兩三個鐘頭,直到公雞開始打鳴。

弗洛裡翻來覆去地,頭疼得厲害。記得哪個白痴曾經說過,你根本恨不起一隻動物來;那他應該到印度呆上幾個夜晚試試,特別是狂犬吠月的時候。最後,弗洛裡實在忍受不住了,起身在床下裝制服的錫制箱子裡翻出一隻步槍和幾顆子彈,出門到陽臺去了。

在弦月的映照下,屋外倒也光亮。他看得見那隻狗,也看得見準星。於是他把身子靠在陽臺的木頭柱子上,小心瞄準,可當他感覺到硬橡皮頂在自己裸露的肩膀上時,還是遲疑了。步槍具有很強的反彈力,開火的話會留下瘀傷,他肩上細嫩的肌肉有些畏縮。他放下了步槍,因為自己實在沒有勇氣殘忍地開火。

睡覺是睡不著了。弗洛裡穿上夾克,帶上幾根菸,開始在花園小徑上、那些幽靈般的花叢中徘徊。天很熱,蚊子見他出來,嗡嗡地一擁而上。操場上,狗的幻影彼此追逐。左邊英國人公墓的墓碑閃爍著白光,甚為兇邪,近處的土丘也隱約可見,那些是以前中國人留下來的墳冢。傳說山坡上鬧鬼,如果叫俱樂部裡的童僕夜間走這條路的話,他們會嚇得直哭。

「自己真是個膽小鬼,沒有骨頭的膽小鬼,」弗洛裡心裡暗想,但他情緒頗為平靜,因為已經習慣這一想法了。「鬼鬼祟祟、吊兒郎當、嗜酒如命、思前想後、自憐自艾的膽小鬼。所有俱樂部那些傻瓜,那些你自以為比他們高明的蠢貨——其實他們都比你強,每個人都是。縱使愚蠢,但他們至少也愚蠢得像個人樣兒。不膽小、不撒謊,沒有半死不活、糜爛不堪的,而你呢——」

他完全有理由咒罵自己。當天晚上,在俱樂部發生了一件卑鄙骯髒的事情。其實再平常不過了,也非常符合先例,但還是讓人覺得噁心、懦弱、恥辱。

在弗洛裡到俱樂部的時候,只有埃利斯和麥克斯韋在場。萊克斯蒂恩夫婦借了麥克格雷格先生的汽車,到火車站接他們的侄女去了,她將乘夜車到達。他們於是玩起了三人橋牌,氣氛倒也不錯,此時韋斯特菲爾德進來了,手裡拿著一份叫做《緬甸愛國報》的緬甸報紙,那張原本淡黃色的臉氣得通紅。裡面有一篇攻擊麥克格雷格先生的誹謗文章。埃利斯和韋斯特菲爾德怒火中燒。他們火氣很大,以至於弗洛裡再怎麼裝得生氣也無法滿足他們。埃利斯足足罵了五分鐘,然後經過一番異乎尋常的推理,斷定維拉斯瓦米醫生該為這篇文章負責。而且他已經想好對策了。他們要在佈告欄上張貼通告——以反對和駁斥麥克格雷格先生前一天貼的那張。埃利斯很快就用他那清晰的小字寫好了:

「鑑於近期針對我們副專員的卑劣誹謗,我們聯名要求表達我們的意見,即此刻極不適宜考慮推選黑鬼進入本俱樂部,」等等。

韋斯特菲爾德對「黑鬼」一詞持有異議,於是便用一條細線劃去該詞,換成了「土著」。佈告下署名「r.韋斯特菲爾德,埃利斯,麥克斯韋,j.弗洛裡。」

埃利斯對自己的主意甚是滿意,大半怒氣也隨之煙消雲散。這種通告本身倒起不了什麼作用,但是這個訊息卻會很快傳遍全鎮,第二天就能傳到維拉斯瓦米醫生的耳朵裡。實際上,在歐洲人的圈子裡,醫生將會被公開喚作「一個黑鬼」,這讓埃利斯深感滿意。在整個晚上餘下的時間,他的眼睛幾乎就沒離開過佈告欄,每隔幾分鐘,他就會歡喜地喊道,「這就會讓那個小個子大肚皮的傢伙好好尋思尋思,嗯?讓那個小操蛋的明白,咱們都是怎麼看他的。這樣就可以讓他們安分守己了,嗯?」等等。

與此同時,弗洛裡也在這份公然侮辱自己朋友的通告上籤了字。這一回的原因,跟之前的無數次一樣,是由於他缺乏嚴詞拒絕所需要的那點勇氣。無疑,假如他願意的話,也滿可以拒絕;而同樣無疑的是,拒絕就意味著要跟埃利斯和韋斯特菲爾德吵上一架。啊,他可實在是厭煩吵架呀!那些嫌言怨語、奚落辱罵!一想到這兒,他就有些畏縮;他覺得臉上的胎記清晰可感,不知喉嚨裡有什麼東西,讓自己嗓音變低、心裡發虛。可不能拒絕啊!侮辱自己的朋友畢竟來得容易些,儘管朋友肯定會聽說此事。

弗洛裡來緬甸已經有十五年了,而在這個國家,你要學會避免跟公眾意見對著幹。然而他的麻煩比這還要久遠,從孃胎裡就開始了,老天讓他的臉上長了藍色的胎記。他還記得在早年由於這胎記而引起的一些後果。他九歲時第一次到學校上學,起初是被人緊盯,幾天後其他男孩子就開始大喊大叫,他的外號「青臉兒」一直持續到學校裡的小詩人(弗洛裡記得此人現在是個評論家,為《國民報》撰寫頗為不錯的文章)宣讀了一首對仗詩:

新來的小子弗洛裡確實像怪物,

他那一張臉,活像個猴屁股。

於是外號又變成了「猴屁股」,後來的幾年一直如此。一到星期天晚上,大一點兒的孩子就會搞所謂的「西班牙審判所」。最常用的酷刑叫做「特別多哥」,就是有人緊緊抓住他,其中的疼痛只有一些先覺者才能知道,另有人用拴在繩兒上的七葉樹果子打他。但弗洛裡很快就甩掉了「猴屁股」的帽子。他既會撒謊,球又踢得好,要想在學校裡吃得開,這兩樣兒可是絕對少不了的。最後那個學期,他跟另外一個男孩兒押著學校裡的小詩人接受「特別多哥」的刑訊,而足球隊長則用一隻帶釘兒的跑鞋扇了那孩子六下,作為對他寫十四行詩的懲罰。那可是個性格形成的時期。

離開那所學校後,他又去了一家收費便宜的三流公學。這可是個劣等的冒牌之地,卻也模仿人家大的公學裡那些高貴的聖公會傳統,教什麼板球和拉丁詩文,該校校歌名叫《人生的爭鬥》,上帝在這首歌裡成了偉大的公斷人。然而這裡卻缺乏知名公學的一些主要優點,比如人家的文化學術氛圍。孩子們在這兒幾乎什麼也學不到,他們挨的鞭子不夠多,因此吞不下那一堆堆枯燥的課程,而那些倒霉不幸、收入可憐的老師,也絕非那種讓學生不知不覺間就可以吸取到知識的人。弗洛裡離校時,依然是個野蠻粗俗的年輕人。可即使在那個時候,他的身上也有某種可能,對此他心裡很明白,是某種導致麻煩的可能,而且可能性還很大。當然,他已將之壓制。對於一個綽號叫「猴屁股」的男孩子而言,不接受點教訓是不可能立業的。

他剛來緬甸時還不到二十歲。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也很疼愛他,給他在一家木材公司謀到一個位置。他們給他找工作費了不少力,先預交了一筆他們無法承受的費用,而他的回報就是隔上好幾個月才潦草地給他們回封信。剛來緬甸的六個月,他住在仰光,照理說他應該在那裡學習業務辦公知識,而他卻跟其他四個年輕人住在一個宿舍裡,成天過著放浪形骸的生活。看看有多麼墮落啊!他們狂飲威士忌,私底下卻痛恨這種酒;他們站在鋼琴旁邊,吼著汙穢和無聊的歌曲;他們在長著鱷魚般面容的猶太老妓女身上成百盧比地揮霍金錢。這也是個性格形成的時期。

從仰光,他來到了曼德勒以北的一個叢林營地提煉柚木。除了不舒服和孤獨,叢林生活還算不賴,而在緬甸,骯髒單調的食物才稱得上是最可怕的呢。他那時候還很年輕,尚處於崇拜英雄的年紀,在公司裡也交了幾個朋友。還有打獵啦,釣魚啦,或許每年還能匆匆地去一趟仰光——藉口是去看牙醫。啊,那一次次仰光之行有多開心呀!衝進斯馬特與姆克登書店去找從英國來的最新小說,到安德森去吃八千英里外冷運過來的牛排和黃油,還有興高采烈地喝酒較量!此時的他年紀太輕,還認識不到,老是過這樣的生活,等待著他的將是什麼。他根本看不到未來的歲月將是何等的孤獨、乏味、腐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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