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深地吸了口氣,什麼都沒說。
貝思繼而告訴我:「同時,墨菲夫婦也死了,顯然也是被謀殺的。」
「我的天。」
貝思說:「每個小時都有一名南侯德鎮的警察在墨菲住的那條街上巡邏,主要也是在關心他家的房子。但是……,他們什麼都沒看見。今天早上八點,換崗的警察發現墨菲家的草坪上放著一份報紙,而九點鐘時報紙還在那兒。而這個警官知道墨菲夫婦早上起得早,而且每天都早早地將報紙拿進去;面今天很反常,所以——」她問我:「你想聽我講下去嗎?」
「請說吧。」
「好吧,所以他就給他們家打電話,然後又去敲他們的前門,都沒人答應。於是他轉到房子後面,發現朝南的後門沒上鎖,他進了屋,發現墨菲夫婦死在床上。兩人都是受了明顯的頭部外傷致死的;兇器是一根帶血跡撬棒,就扔在地板上。」貝思補充道:「房子也被搜查過了。由於街上有警察,所以我們認為罪犯是從海灣上過來的。」
我點點頭。
貝思繼續說道:「現在你可以想像得到南侯德鎮的警察局是處在怎樣一片騷亂之中,整個北約克郡不久也將如此。在這個小地方,即使一年內只發生一起兇殺案,也是很了不得了。」
於是我想到了麥克斯,他就喜歡一切都很安詳平和。
貝思又說:「我郡警方現在組織了一個特別工作組,他們的思路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專門打家劫舍,並殺害其中的居民。」她又加了幾句:「但是我認為殺害戈登夫婦的兇手很可能從他們家偷走了墨菲家的房門鑰匙,所以墨菲家沒有被兇手破門面人,而後門也禾上鎖。這說明一切都是有預謀的。」
我點點頭。託賓早就想到了他可能要在某個階段幹掉墨菲夫婦,所以他早就將鑰匙弄到手了。當初貝思說在戈登家沒有找到墨菲家的鑰匙時,我們就應該提高警惕了。我又一次低估了對手。我對貝思說:「我們早就該料想到這一手了。」
她點點頭:「是的。至於愛瑪-懷特斯通,她要麼忘了鎖門,要麼兇手有她家的鑰匙。他們肯定認識。」
我望著貝思,我們都知道談論的是誰。她說:「按照你的建議,我從星期天早上就將弗雷德里克-託賓置於監視之下,一整天都是如此,然而過了午夜,幾位上司命令我從午夜至早晨八點取消對他的監視,他們的理由是開銷太大了。所以過了午夜,託賓基本上就不受限制了。」
我沒做出反應。
她說:「想要監視他都會碰到重重阻力,而惟一的理由就是他不是個疑犯。我沒有掌握他的任何證據,所以也就無法獲得監視他的許可證。」
我聽著貝思的話,腦海中卻不斷地浮現出愛瑪的影子,在我家中,在我們游泳的海灣中,在歷史社的晚會上,在她被謀殺的那間臥室裡……要是當時我在她那兒過夜,情況會變得怎樣?兇手是如何得知她當時是孤身一人的?我突然意識到,要是當時我躺在她身邊的話,託賓很可能會把我也一同殺掉的。
貝思說:「順便提一句,我在晚會上見過託賓,他的確很有魅力。但他太滑頭了……我是說,他身上有著鮮為人知的另一面;在他的笑容後面隱藏著一絲令人不快的東西。」
我想起了託賓和愛瑪在草坪上談話的情景。那時候他就已經下決心要殺她了。我現在想知道,他殺她是不是要封住她的口,還是隻想說:「我操你,柯里。因為你是個聰明人,你猜到了是我殺害了戈登夫婦,你甚至還同我的前任女友做愛。我操你!」
貝思說:「我覺得自己愧對墨菲夫婦。」
我強迫自己把思路轉到墨菲夫婦身上去,他們是正派人,也是對社會有用的公民,但不幸的是,他們近兩年來對隔壁那戶人家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了。我說:「我曾在星期三帶了一張託賓的照片去給墨菲夫婦看,他們認出他就是那個開白色跑車的人。託賓有輛白色‘保時捷’。」我向她講了一下我對墨菲夫婦的短暫拜訪。
貝思點點頭,說:「我知道了。」
我說:「兇手就是弗雷德里克-託賓。」
她沒做回答。
我說:「是他殺死了戈登夫婦、墨菲夫婦、甚至還可能包括普拉姆島的那名獸醫,還有愛瑪-懷特斯通,或者還有別的什麼人。」說完後,我又加了一句:「我可能帶了很多主觀感情色彩。」
我起身,說了一句:「我要出去呼吸點新鮮空氣。」於是我出了後門,站在門廊上,雨下得更大了,灰濛濛的雨從灰濛濛的天上落下,又墜人那灰濛濛的海中。有風從南邊的海灣上刮過來。
愛瑪。愛瑪。
我現在仍在震驚之中,並拒絕承認愛瑪之死,憤怒之火已在心底慢慢燃起。越想到託賓用鐵火鉗砸她的腦袋,我就越想用鐵火鉗砸託賓的腦袋。
就像許多同案情有緊密聯絡的警察一樣,我真想憑自己的能力和才智來擺平這個案子。但警察不是治安維持者,而治安維持者也不是警察。從另一方面來說,有時候你得忘記自己的警察身份,而要握緊自己手中的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