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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溫哥華(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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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們說的是多次潛入,在任何一次特定的潛水中,你們只能帶八個或十個外接裝置。」他嘮叨了一會兒,然後看了看他們的臉,想搞清楚他們冷漠的表情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

他們想租四個月,從當年的八月份開始。他們想讓達蒙把潛艇和補給船運到莫爾茲比港和新幾內亞島。然後到那兒去取。

「你去的地方不同,需要的航海許可證也不同——」

「我們以後再來考慮這件事。」那個律師說。

「潛艇上的工作人員——」

「這件事我們也可以以後考慮。」

「它是合同的一部分。」

「那就把它寫進去吧。怎麼都行。」

「租期結束時你會把補給船開到莫爾茲比港嗎?」

「是的。」

達蒙在臺式電腦前坐下來,開始填寫估價表。總共有四十三大類(不包括保險)需要填寫。他終於算出了最後的結果。「五十八萬三千美元。」他說。

那兩個人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他們只是點了點頭。

「預付一半。」

他們又點了點頭。

「另一半在你們到莫爾茲比港取貨之前由第三者儲存。」他對老主顧從來不提這樣的要求。但是由於某種原因,這兩個人使他心神不安。

「好吧。」律師說。

「另加百分之二十的意外事故費用,需提前支付。」

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但現在他試圖讓這兩個傢伙離開。但不奏效。

「好吧。」

「好,」達蒙說。「好了,如果你們想在簽字之前跟你們代表的公司談一談——」

「不用。我們現在已經準備好了。」

接著,其中一個人拿出一個信封,遞給達蒙:「告訴我,你是否滿意。」

這是一張二十五萬美元的支票。開自地震服務公司,可支付給加拿大海運。

達蒙點點頭,說「滿意」。他把支票和信封放在桌上潛艇模型的旁邊。

其中一個人說道,「你介不介意我做幾個記錄?」然後他拿起信封在上面胡亂地寫著。

他們走了之後,達蒙才意識到他們把支票給他之後就把信封拿走了。因此上面沒有留下指紋。

難道他真的患上偏執狂了嗎?

第二天早上,他這麼想。去加拿大豐業銀行存那張支票時,他順便拜訪了一下銀行經理約翰·金,要他查一查地震服務公司賬戶上是否有支票上寫的那麼多錢。

約翰·金說他立刻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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