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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木偶(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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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讓你們見笑了,我一點也不記得。」

創人說畢垂頭喪氣地低下了頭。不久也許想起了什麼,突然又抬起了頭,瞪著兩隻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說道:

「等等!這裡面好像有個問題,莫非我也是受害者之一,說實話,那個石膏像並不是我製作的,一定是另有犯人,而且這傢伙企圖燒死我,想讓我充當他的替罪羊。

「那傢伙也許從一開始就制定好了一整套計劃,先以我的名義叫了汽車,企圖把那石膏像暫且運到了某個地方以便矇混過關,但由於石膏像的秘密敗露了,便愈想叫我扮演真正的犯人。

「混帳東西!竟利用我醉得不省人事的時候捆住了我的手腳,然後放火燒著了雕刻室。對,一定是這樣。如果我真地被燒死,那就死無對證了。這樣一來警察肯定會認為我就是兇手,事件也就會因此得到解決,那傢伙便可以永遠逍遙法外了。他媽的,想得倒美!

「怎麼樣?難道你們不這樣認為嗎?除此以外還有什麼更好的推斷嗎?

「但那傢伙怎麼也沒想到有一個刑警被關在銷甲櫃裡,這對我來說可真是太僥倖了,要不然早被燒死了,而且還得背個殺人犯的黑鍋。」

雕刻家好像非常害怕冤枉罪,費了好大的勁才表達出以上聽來似乎是合情合理的猜想。

「那麼你對真正的犯人有沒有什麼線索?比如同行中平時是否有恨你的人?」

司法主任用溫和的語氣詢問。

「不,這種線索我一點也沒有,不過我剛才已經說過了,除了猜想別無其它辦法,我認為事情可能就像我說的那樣!」

兩位警官對視著點了點頭。

「看來可能是冤枉了此人,如果他是在作戲那未免也太像了。不過在找到那個失蹤的司機並使其與創人對質之前,還不能稀里糊徐地把他放了。總之,只好等明晨和署長商量過後再採取下一步的措施。」

司法主任想到這裡決定先將雕刻家暫時送進拘留所。

審訊結束後,司法主任說通了創人,讓他先在拘留所休息一下。此時已是凌晨五點。新的一天就要開始,疲憊的司法主任和園田決定不回家了。他們留在警署內與值班的警官一面飲茶一面閒聊。

清晨該署來了一位不速之客。時間剛過六點,署長以及所有的人都還沒來上班。一位與威風凜凜的警察極不相稱的婀娜女性驚慌失色地闖了進來。

司法主任走上前來一看,原來是一位不過二十歲左右嬌嫩而非常美麗的姑娘。神氣的西式髮型很適稱,華麗的和服既漂亮又合身。然而那嬌豔的面容卻像紙一樣的蒼白,富有魅力的嘴唇由於驚懼而不停地顫抖。

經詢問得知,姑娘名叫野上間子。家住1署管轄內的k街,來的目的是想看一看昨天石膏像裡的那具女屍。

那具屍體預定今天交付解剖,目前仍放在署內的一間屋內,因而答應野上間子的請求並不費事,但又不能無緣無故地給一個毫無關係的局外人看。

於是司法主任首先請來客說明一下想看屍體的理由。

「嗯,我想那屍體也許是我的姐姐……」

姑娘出人意料的話讓司法主任大吃一驚,不由得改變了一下坐姿。

「噢?是你的姐姐?你為什麼認為那是你的姐姐呢?你姐姐叫什麼?年齡有多大?」

「姐姐叫野上宮子,今年二十二歲,大約在六天以前,莫名其妙地離家出走後至今未歸,真讓人為她擔心!看了今天早晨的報紙,我總覺得那個事件的屍體也許就是姐姐,不由得再也坐不住了……」

「嗯,是嗎?既然是六天前就離家出走的,那為什麼不早報告呢?在這次事件中,為了找出與被害者有關的人,我調查了所有離家出走的人,好像沒接到什麼有關野上出走的申報呀!」

司法主任十分謹慎。

「唉,那是因為還不能肯定就是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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