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能進來,」他說,「你們千萬不能拿走我的東西。」
我上樓去看他,發現他還是我離開他時那個姿勢,臉色煞白,不過由於發燒臉蛋緋紅,象先前那樣怔怔望著床腳。
我給他量體溫。
「幾度?」
「好象是一百度,」我說。其實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是一百零二度,」他說。
「誰說的?」
「醫生說的。」
「你的體溫還好,」我說,「沒什麼好擔心的。」
「我不擔心,」他說,「不過我沒法不想。」
「別想了,」我說,「別急。」
「我不急,」他說著一直朝前看。顯然他心裡藏著什麼事情。
「把這藥和水一起吞下去。」
「你看吃了有什麼用嗎?」
「當然有啦。」
我坐下,開啟那本《海盜集》,開始唸了,但我看得出他沒在聽,所以我就不念了。
「你看我幾時會死?」他問。
「什麼?」
「我還能活多久才死?」
「你不會死的。你怎麼啦?」
「哦,是的,我要死了。我聽見他說一百零二度的。」
「發燒到一百零二度可死不了。你這麼說可真傻。」
「我知道會死的。在法國學校時同學告訴過我,到了四十四度你就活不成了。可我已經一百零二度了。」
原來從早上九點鐘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
「可憐的沙茨,」我說,「可憐的沙茨寶貝兒,這好比英里和公里。你不會死的。那是兩種體溫表啊。那種表上三十七度算正常。這種表要九十八度才算正常。」
「這話當真?」
「絕對錯不了,」我說,「好比英里和公里。你知道我們開車時車速七十英里合多少公里嗎?」
「哦,」他說。
可他盯住床腳的眼光慢慢輕鬆了,他內心的緊張也終於輕鬆了,第二天一點也不緊張了,為了一點小事,動不動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