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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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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穀泉一郎手裡舉起了一本書。在法庭上作這樣的大動作,往往是要惹人討厭的。可是這時我連一絲一毫厭惡的感覺部設有。大概是燃燒在這位律師全身的正義感和永遠要和無辜的被告站在一起的人類愛,感動了我們的心。

「藤村是在距今五十五年前的一九〇六年寫完這部小說的。但是,從這次事件也可以看出,這種差別意識,一直延續到距今三十三年前的一九二七年,依然存在。再也沒有比在某種意義上可說是真空地帶的舊軍隊更保守、更重視傳統的了——也不管這個傳統是好還是壞。一九〇五年(明治三十八年)開始使用的三八式步槍,一直到一九四五年戰爭結束時,還是主要武器之一。連‘曬物朝,‘高腰皮鞋’都還在沿用古老的傳統‘讀音’呢!村田和彥在五年的軍隊生活中,心靈上所受的創傷,是別人無論如何也想象不到的呀!

「藤村在這部小說中說:‘不論遇到什麼事情,也不論遇到什麼人,都不能說出那個秘密。要時刻記住:要是因為一時的悲憤,忘記了這個戒律,那就一切全完了。’他甚至說:‘要象荒野的狼那樣死去!’忍耐,忍耐,那怕象牛馬一樣被屠殺,也要忍耐到最後一天!∷檔鬧魅斯笏傻惱庵中睦恚嗆駝獯問錄謀桓嬡瞬奶錆脫逑嗤ǖ摹?

「我再說一遍,只有在理解了他的這種心理以後,才能理解他在這次事件中使人難以理解的行動。

「比如他挪用自己經管的公款借給伊藤京二的事,就是因為怕暴露出他出身的秘密,但我決不是說伊藤京二的行動是對他的脅迫。在正常人身上不算回事的一點擦傷,有時就可以奪走患有血液沒有凝固力的血友病人的生命。在別人看無所謂的片言隻語,就可以紿一個心靈特別容易受到創傷的人以致命的打擊。

「被告自己在法庭上已經說過,伊藤京二是知道他的這個秘密的。他本來是可以向劇團領導說明實際情況以減輕他自己的責任的。小島證人的證言裡,也提到了被告當時如能說清楚那筆錢的用途,是可以避免發生對他來說是最壞的事態的。但是他卻寧願揹著侵吞公款的無辜罪名去蹲監獄,也不願意叫自己血統的秘密暴露出去。這種感情,一般人是無法理解的。但是,不理解這一點的人,怎麼能夠對人生和人性有所理解呢?只有對這種人性有所理解,法律也好,裁判也好,它才能具有活的生命力。」

百穀律師喘了一口氣。可我連一口氣都沒有喘,這簡直是我在十年法庭記者生涯中,第一次聽到的充滿人道主義精神的大辯論。

「這種自卑感,伴隨著兩種性格。為了掩飾他心靈上的虛弱,在表面上採取倨傲不遜的態度。為了不叫人進入他的內心世界,不叫人知道他的秘密,他對人採取一種冷淡、疏遠的態度。對被告村田和彥的性格的種種責堆,雖然不能說沒有理由,但我堅信,從上述情況來看,那是可以原諒的。基督耶穌曾說:‘敢於相信自己沒有罪的人,就用石頭打這個女人吧。謖飧齜ㄍド希心囊桓鋈擻?用石頭打被告村田和彥性格上的缺陷的勇氣嗎?

「伴隨自卑感的第二個特點是,當別人觸到他的痛處時,他的表現是無力的。

「東條康子就巧妙地觸到了他心靈上的傷處,以肉體的魅力為誘餌,使他按照她的意志行事。村田和彥親口說過,他象崇拜女神那樣崇拜她,為了救她,他願意獻出自己的生命。這使我們聯想起中世紀的騎士精神。

「由於他自己沒有任何責任的血統問題,甚至使他快要生產的妻子都拋棄了他,他過去幾十年的歲月,就是在無以名狀的迫害中度過的。

「他對不僅理解他心靈中的傷痛,而且愛他的東條康子的愛情,是純真的,儘管從法律條文上說叫做不倫不義。至少,他心地的聖潔,是超越一切道德戒律之上的。而且,康子第一次殺人以後的態度,更加激發了他的感情。

「當然,在意想不到的時間和情況下,一個屍體忽然出現在眼前,不論是誰,恐怕也不能繼續保持平靜的。何況是自己熱愛的女人親口說出是她親自下手殺死的呢!而且,當他了解到這個他沒有任何直接責任的事件,結果將涉及到一直使他苦惱的血統問題的時候,使得他精神失去正常,不能健全的判斷問題,是不足為怪的。

「要說他的態度和後來的行動荒唐的話,那麼,在某種意義上說,一九二七年北原二等兵的行動就更荒唐了。

「他們兩人都是由自卑感導致犯罪的,而且我敢說村田和彥則發展到了神精錯亂、精種恍惚的狀態。

「而且,他果斷地拋棄了付出這麼大代價而得到的愛情,現在想一個人孤獨地走上一條精神贖罪的道路。只舉出他沒有到警察局去自首一事,就說他一點也沒有悔改之意,這種解釋實在太膚淺了。對一個遭遇特殊、心理異常的人的行動,是應該用另外一種標準來衡量的。不進入他的內心世界,不設身處地地為他著想的話,那麼,他的所有行動,都將是不可理解的。

「二月二十日他重新和康子見面時的心情,簡直就象是進了修道院的人。‘在我們兩人之間,有一個死者的屍體’,這就是他悲痛的告白。象這樣動人魂魄的話,是很少有的。這充分說明,他在這三十多天裡的心情,是在孤獨中感到無窮的懊惱,可以說達到了大徹大悟的境地。

「為了救康子的命,決心在最壞的情況下,把一切罪過都攬在自己身上,默默地走上絞刑架的人,是否還會再次充當肉慾的俘虜,可能存在著不同的見解,但是我只的相信他自己的話……「假如他對第二次殺人有責任的話,當天晚上還呆在自己家裡,第二天早晨從電活裡得到通知以後才開始逃走,不是太不近情理,太愚蠢了嗎?我們還沒發現有任何使他犯了罪以後還必須回家住的理由。相反,正因為他不知道發生了事情,他才懷著痛苦的心情繼續呆在家裡。

「檢察官把在現場發現的打火機作為足以致人於死地的重要證據提了出來,但我對此有迥然不同的看法。比如在喝酒的時候,打火機是很容易丟失的東西。

「村田和彥那天處於極端興奮狀態之中,比方稅,把打火機拉在什麼地方,或是被人偷走,而他自己卻完全沒有覺察,這也沒有什麼奇怪的……「警察局和檢察廳斷定他的行動是逃亡,這我也不能同意。他在一瞬之間失去了象偶像般愛戀的人。這個第一次事件發生以後甚至想一死了事的情人,不知怎的果然死了。在這個世界上,甚至連想為之分擔罪過的人部沒有了。他的神經又一次陷入錯亂狀態,這時想安靜地思索一個晚上,以決定今後的行動方針——這種思想感情不是很自然嗎?只抓住一些表面的現象,就說那是企圖逃脫法網的絕望行動,我覺得也末必恰當。」

我一直在閉目靜聽。毫無疑問,百穀泉一郎的話,具有充分的使第三者信服的說服力。

的確,任何事情,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就有不同的解釋。過去我認為非常有力的檢察官方面的論證,現在好象空中樓閣似地變成了幻影。

但是,這終究還是一種感情論……村田和彥的心理,是可以同情的;但只是同情,還是救不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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