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5分兩點鐘,梅森正向審判室走去,保羅·德雷克匆忙從一個電話亭走過來,拍拍律師的肩膀。
「什麼事,保羅?」
「關於消防龍頭前那輛汽車的一切都查清楚了,」德雷克說,「大約午夜時下崗的彼得·萊昂斯,貼上了第一張罰款單。午夜以後,又有兩張罰款單。警方已經得到了命令,注意那條大街。他們在那兒有好多違章停車的麻煩,接到了許多關於擋住車道的投訴,因此下達了命令,注意那個地區的汽車,第一次違章停車時就貼上罰款單,然後對那輛車保持注意,在貼了第三張罰款單後命令人把它拖走。
「在警方發現了拉蒙特的車的重要性之前,它一直是按慣例處理的。到那時,那輛車已經被拖走了。當然了,在謀殺案之後,人們發瘋似地急忙在那輛車上到處找指紋。我認為他們找到了一些。」
梅森仔細考慮這番話。
「噢?」德雷克說。「這是不是有力地擊中了你?」
「我不知道。」梅森說,「我們要看看發展的情況。」
梅森律師說完繼續走向審判室。
貝頓法官使法庭安靜之後,梅森說,「如果法庭需要,要我認可那位管停車的警官的證詞。我當然同意這樣做,這樣既節省時間,又不影響被告的諸多權利。但是,關於在9點鐘在那輛車上貼上第一張罰款單的彼得·萊昂斯警官的證詞,我感到,被告的利益需要我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因此我現在通知檢方,我願意就萊昂斯在直接詢問中可能做出的證言做出認可,而同時,我現在願意行使我進行提問的權利。」
「很好,」貝頓法官說,「我想檢方將讓萊昂斯警官到這裡接受提問,雖然法庭看不出與那輛停放的汽車有關的證詞有任何重要的意義。」
唐納德·卡森彬彬有禮地微笑著站起身來,說:「我不僅確實同意法官大人的意見,而且,現在看起來,他的證詞只會造成本案中的耽擱,我將撤回我的提議,我們將根本不使用萊昂斯警官的證詞。」
「那麼你撤回你關於萊昂斯的證詞的提議,他將不會被當作證人嗎?」
貝頓法官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
「請等一下,如果法庭同意的話,」梅森說著,站了起來。「我們反對這樣做。萊昂斯警官已經牽扯到這個案子之中了,現在已不可能從這裡撤出去了。辯方有權對他進行提問。」
「但是檢方現在撤銷了那個證人。」貝頓法官說。
「檢方不能那樣做。」梅森說,「本來已認定萊昂斯警官要在法庭作證,以證實某些事情的發生。這涉及到我是否能夠行使我對證人進行提問的權利的問題,我要求行使我的權利。」
貝頓法官皺起了眉:「那很重要嗎,梅森先生?」
「我不知道,」梅森坦率地承認,「這正是我打算弄清楚的。」
「很好。」貝頓法官微笑著說,「我認為梅森先生說得對,檢察官先生。
你的提議被作為建議提出,但不被接受。辯方有權對證人提問。你們要讓萊昂斯先生上法庭。」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通知他,使他能趕到法庭,」
卡森說,「而且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辯方會想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
「好吧,你顯然是猜錯了,」貝頓法官搶白說,「法庭相信,你會安排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接受提問,以使這個案子不被耽擱。現在,你的下一個證人是誰?」
「兇殺組的特拉格警官。」卡森說。
「很好。讓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並且安排讓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以便能對他進行提問。」
「如果我可以請法庭寬容一會兒,」卡森很勉強地說,「我會看一看,能採取什麼辦法把萊昂斯警官找來。」
卡森怒目注視著佩裡·梅森,踮著腳尖向一位警官走過去,向他耳語了幾句,隨後挺直了身說:「請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
寬肩膀、花白頭髮的特拉格警官,笨拙地走上證人席,宣了誓,報出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職業,期待地面對著卡森。
「你是在8日下午被叫到了拉蒙特發展、鑄造與工程公司在柴茨沃思的別墅嗎?」
「是的。」
「在此以前發現的洛林·拉蒙特的屍體,當時還在那兒嗎?」
「不在。在我趕到那兒以前,那具屍體已經被移走了。」
「現在,警官,我並不想花許多時間去重溫已經顯而易見的一些細節,所以,在法庭的許可下,我要問幾個問題,在對洛林·拉蒙特的衣兜進行搜查時,你在停屍房嗎?」
「在。」
「在那些衣兜裡發現什麼特別不同尋常的東西了嗎?」
「發現了。」
「什麼?」
「一輛汽車上的配電系統中的一個旋轉零件。」
「現在那個零件在你手中嗎?」
「在。」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警官把手伸進衣兜,掏出一個封上的信封,從兜裡掏出一把小刀,把信封的邊裁開,掏出了一個小物件,把它交給了那位地方副檢察官。檢察官轉過來把它交給梅森審查,然後又向證人轉回身去。
「這個零件在汽車的配電系統中的作用是什麼,警官——如果你知道的話?」
「它將旋轉中的電力傳給不同的火花塞,以使氣缸按順序打著火。」
「如果這個零件從車上卸掉,對點火系統起什麼作用呢?」
「點火系統就失靈了。你無法把任何電流傳送到火花塞那兒。」
「因此,汽車就不可能啟動了?」
「對。你無法使馬達啟動。」
「而這是在死者的兜裡發現的?」
「是的。」
「你對於本案被告的汽車熟悉嗎?」
「熟悉,先生。」
「你能夠說出,我現在遞給你的這個零件,安在被告汽車的配電系統中是否合適嗎?」
「合適。」
卡森繼續向特拉格警官提問:「你對於被告的汽車在5日晚上是否處於執行狀態做過調查嗎?」
「做過。」
「你發現了什麼?」
「那輛車5日整夜和6日的上午都在停車場。在6日的上午,一個機械師來到那個停車場,檢驗並修理了那輛車,以便它能正常啟動。」
「你知道那個機械師發現那輛車出了什麼毛病嗎?」
「知道。」
「什麼毛病?」
「配電器上丟失了這個零件。」
「這個零件?」
「或是這個零件,或是一個和它一模一樣的零件。」
卡森說:「我現在要求將這個旋轉零件作為公訴方的物證。」
「可列為物證b—7號。」貝頓法官說。
「很好。我們來把它標為物證b—7號以供辨認吧。」
「我說,特拉格警官,」卡森又一次向證人轉回身去,繼續說道,「你就被告在本月5日夜晚的行蹤對她進行了盤問吧?」
「是的。」
「那一盤問是什麼時候進行的?」
「7日,在被告被警方拘留以後。」
「在那一談話進行時有誰在場?」
「我和拉爾夫·格雷夫,他是一名警官。」
「為了使被告開口,是否對她進行了任何誘導、威脅或許諾?」
「沒有。」
「是否告訴了她她的權利,和事實上她不必講話?」
「告訴了她,她可能說出的任何話可能被用作對她不利的證據。我問她,她是否想就5日夜晚在什麼地方做出解釋,她是否和洛林·拉蒙特在一起。」
「被告說什麼?」
「她簡要地說了,她在停車場努力想把她的車發動,但車不啟動,洛林·拉蒙特來了,主動提出讓她搭車。他帶她到了拉蒙特公司名下的那個鄉間別墅,在那兒他試圖對她非禮,這是在他做好了火腿雞蛋晚餐,她烘好糕點之後。
她很憎厭他的求愛表示,跑出了那個鄉間別墅,沿著道路向前跑;他開始開著他的車追她,於是她迂迴到路的另一側,爬過刺鐵絲網,這時她意識到了,他在按著她留在潮溼的地面上的印記追蹤她,他追到她爬過鐵絲網的地方後,停了下來,離開了汽車,讓馬達空轉著。趁他爬過圍欄來追她,她設法又從原路折回,翻過圍欄,跳上車,在他能追上那輛車以前開著他的車跑了。
「她還說,她把那輛車開回了城裡,隨後,她感到她要給那一事件新增一種她稱為嘲諷的帶幽默意味的東西,故意把它停放在一個消防龍頭的前面,下車走了。」
「她說那是幾點鐘了嗎?」
「她說她認為那是大約8點一刻到8點半的時候。」
「而她故意把車停放在消防龍頭的前面?」
「在那個消防龍頭的正前方。」
「把鑰匙留在車裡了?」
「是的。」
「現在,往回退一下,她對你說死者做了火腿和雞蛋嗎?」
「是這麼說的。」
「她說他們分享了那火腿和雞蛋嗎?」
「她特別宣告,在吃那火腿與雞蛋之前發生了讓她逃跑的事情。」
「你是否,」卡森問道,「通過對證據和任何可能提供確證的物件進行親自檢查,並努力去對這一供詞的某些方面予以核實了?」
「是的,先生。」
「你做了什麼,發現了什麼?」
「首先,我們在洛林·拉蒙特的車上查詢了指紋。我們在後視鏡的背面發現了被告的兩個指紋。我們還在那條路上進行了搜尋,試圖發現一些可以證實被告的供詞的痕跡。」
「你們發現了什麼?」
「我們發現,在那條土路上過往的車太多了,所以不可能在那條路上發現腳印。在發現那具屍體後,由於受害者的社會地位與經濟地位的顯赫,那一罪行的性質引起了公眾廣泛的興趣,所以來來往往的車輛極多。」
「就在那條道路上嗎?」
「對,先生,就在那條路上。」
「那麼,那個與那條道路相接的地方——那條邊坡呢?」
特拉格警官彷彿在打起精神接受攻擊似地端正了肩膀。「我們發現,」
他說,小心翼翼地挑選著詞語,「被告為了證實她的故事而佈置了證據的地方。」
貝頓法官迅速地抬起頭來,那一回答使他突然集中了注意力。他瞥了一眼佩裡·梅森,又看了一眼唐納德·卡森,最後看了一眼那個證人。
「基於這位證人提供證言,做出了一個結論,對那個問題是否有反對意見,或是否有動議要提出?」
梅森說:「我並不打算抗議,而是想就這一點對證人進行提問。」
「你不能就那麼懶散地坐在那兒,任人把無關緊要的事提到一個案子之中,同時提出進行提問。」貝頓法官說。
「我不認為它無關緊要,」梅森說,「如果被告確實安置了這一證據的話,那麼它是一個非常重要、非常有說服力的事實。」
「但是那位證人並不確切知道她安置了它。」貝頓法官搶白道,「我認為提出抗議,提出動議,是你的職責。」
「如果法庭同意的話,」卡森說,「我認為這位證人確實知道這件事。
我認為有關這一要點的旁證證據能確證有罪,我們歡迎進行提問;這位證人和檢方都歡迎。」
「嗯,並不是由法庭來告訴律師怎麼辦他的案子。」貝頓法官說,「無論如何,這位證人肯定已經通過作證得出了一個結論。」
「我認為,由於證人受過的專業訓練和他在這樣的事物上的特殊才能,他是完全有能力做出這一結論的,」佩裡·梅森很有禮貌地說,「辯方沒有異議。」
卡森轉回到被告的問題上:「你發現了什麼?」
「開始,在7日上午,在我們訊問被告之前,我們發現有人從被告的裙邊上割下來一塊。那塊布是用刀子割的。然後這片東西被拿到犯罪現場附近那個裝著刺鐵絲網的圍欄那兒。有人把它插在刺鐵絲網圍欄上,位置很顯眼,肯定會引起人的注意。
「接著我們發現,某個穿著高跟鞋的女人,被人舉起,背抵著那個邊坡,被放到那鬆軟的土地上,留下了高跟鞋的鞋印,顯然是企圖讓人看起來,這個人曾經從圍欄鐵絲網較低的地方偷偷地翻了過去。」
「你是否可以肯定,特拉格警官,這個留下那些痕跡的人,不是從圍欄的鐵絲網下面偷偷溜過去的嗎?」
「肯定。」
「為什麼?」
「因為在圍欄的背後,地很軟,足以儲存高跟鞋的印記,但在圍欄的另一側沒有痕跡——就是說,離開那條路的那一側。」「你們隨後找到了那條被割下一塊布的裙子了嗎?」「我們找到了。」
「在哪兒?」
「那是被告的一條裙子,被留在她的寓所裡並很引人注意地懸掛著,它掛的地方几乎不可能使人看不到它。」
「你帶著那條裙子嗎?」
「是的。」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開啟一個公事皮包,掏出了麥吉·埃爾伍德與佩裡·梅森一起造訪阿倫·費里斯的寓所時穿著的那條裙子。
「你帶著從那條裙子上割下來的那片布嗎?」
「是的。」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拿出了撕下來的那塊布。
「這塊三角形的布片放在那個裙邊上合適嗎?」
「合適。」
「請你向法庭展示好嗎?」
特拉格將那條裙子在他膝上攤開,拿起梅森從那上面割下來的那三角形的布片,合適地對在裙子上。
貝頓法官皺著眉,從法官席上向前傾身,仔細看著那片布和那有毛邊的裙子,隨後不祥地瞥了一眼佩裡·梅森。
「請讓法庭檢驗那件東西,警官。」他說。
特拉格將那條裙子和撕下來的那片布攤開在法官席上。貝頓法官仔細地把它們對在了一起。
「我們現在要求將這條裙子和這個布片列為公訴方的物證,適當的號碼是——裙子是b—8號,布片是b—9號。」卡森說。
貝頓法官說:「當然,在這兩件東西被列為物證之前,律師有權先提問這位證人。律師想這樣做嗎?」
「是的。」梅森說。
「很好。你可以進行提問了。」貝頓法官說。
梅森向特拉格警官微笑著:「你說過,那一證據是旨在證實被告講的事的?」
「不可能有任何其他解釋。」特拉格乾脆地說。
梅森微笑了:「那麼那一企圖就是相當愚笨的了,警官。一個試圖證實被告講的事的人,至少會讓那個留下痕跡的年輕女子到圍欄的另一側去,而且在鬆軟的土地上跑動。」
「可能沒有時間。」
「而且,」梅森繼續不動聲色地說,「你宣告,那條這個布片從中割下的裙子歸被告所有。」
「那是她的尺寸,而且是在她的寓所發現的。我認為那足以證明它歸誰所有了。」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搞清被告是在哪兒購買的這條裙子,警官先生?」
「沒有。」
「為什麼?」
「因為我認為那沒有必要。」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找到那條裙子上的清洗標註?就是洗衣工們做的識別標記?」
「是的。我們在那條裙子上發現了那個程式碼數字。」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追查那個清洗標記了?」
「還沒有呢。」
「你知道,不同的洗衣工使用不同的程式碼標記,那些標記有時是用去不掉的墨漬標註的,有時是用只在紫外線下才能看見的墨漬標註的,通過這些數字追查到一件衣物的歸屬是可能的嗎?」
「那是警方經常使用的技巧。」
「但你在這個案子中沒有使用它?」
「還沒有呢。」
「然而你已經作證說,這條裙子歸被告所有嗎?」
「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我仍然說這裙子歸她所有。裙子的尺碼是被告的尺碼,而且是在被告的寓所找到的。」
「我說,」梅森說,「這一小片掛在刺鐵絲網圍欄上的布片吸引了你的注意力,對吧?」
「是的。」
「而且引起了你對那些痕跡的仔細研究?」
「是的。」
「而從那仔細研究之中,你得出了結論,有人做了一項努力,來為被告的故事提供我們可能稱之為一種虛假的證實的東西嗎?」
特拉格說:「我相信被告殺死了洛林·拉蒙特。可能有一些可使罪行減輕的情況,但是,被告並沒有把這些情況如實講出來,而是編造了一個被追逐越過刺鐵絲網圍欄的故事,並且特意去安置了可以證實她的故事的證據。」
「那是這位證人的個人看法。」貝頓法官指出。
「這是他作為一個專家擁有的看法。」卡森堅持說。
「說到底,」貝頓法官說,「這都是預先進行的事,辯方律師顯然在考慮一個計劃。但是,無論是否存在反對意見,本庭並不想把時間都花費在看法和結論上。我們繼續這個案子吧。」
「這一證據是否使你在發現這塊布的地方附近,對那座別墅及其周圍進行了進一步的搜查?」
特拉格猶豫了一下,隨後說:「嗯,是的。」
「而如果不是因為圍欄上那片布,非常可能你們就不會搜查到那別墅周圍的鄉間了吧?」
特拉格冷冷地微笑了。「任何事都是可能的,梅森先生。」
「而你們對周圍鄉間的搜尋發現了其他確實證實了被告的故事的證據嗎?」
「有一些痕跡,」特拉格警官說,「但這些痕跡都是偽造出來的證據的一部分。」
「你怎麼知道的?」
「那地面分兩大類,或者也許我該說三類。首先,是那條道路的表面。
這是一條土路,被雨澆過了,顯示出一些可能是在5日夜晚留下的痕跡,但它們被隨後下的雨弄得模糊不清,在6日或7日肯定是不明顯的。第二類地面是那條道路一側的鬆軟土地。在道路一側有一些窪地,從道路上留存下來的水流到了那裡。那塊地在一段時間裡保持鬆軟。通向那條道路兩側的那條邊坡情況也相同。在那條圍欄的另一側,在那條道路的西邊,我們接觸到第三類地面。這是上面覆蓋著草和其他植物的土地,一般的腳印在這兒是看不見的。然而,一些高跟鞋的印跡在各處分明可見。我們確實發現了一些高跟鞋留下的印記,但是沒有一種足夠的程式來使我們對那些印記做出一種精確的解釋;而且我們知道,那整個證據都是偽造出來的,因為,在圍欄另一側相距最近的鞋跟印跡是在距那個布片的發現地點27英尺的地方找到的。」
「如果不是因為圍欄上那片布,這些痕跡不會被注意到吧?」
「那一點我無法說。」
梅森向地方副檢察官轉過身去,問道:「你想引入這件衣物作為證據嗎?」
卡森說:「我想引入這件衣物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