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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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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車完全停死了。」

「完全停死了,假使你要這樣說。」

「不是我要這樣說,柯太太,而是你實際這樣做過。」

「好,我停了車。」

「停死了?」

「我沒有沾點口水,伸個手指出去,看我的車在不在動。」白莎諷刺地說。

「我懂了。」現在米律師說著好像一切都得到結論似的:「我想你誤解我了,柯太太,或者是我誤解你了。據我現在從你得到的證詞,你根本連自己都不知道,當時你的車還是完全停住了,還是向前在移動。」

「講得沒有錯。」

「但是你出手臂做訊號表示你要停車了。」

「是的。」

「停車的訊號?」

「我是說這樣的。」

「也是想這樣做嗎?」

「當然我是想這樣做。」

「現在,讓我再問你,柯太太,你為什麼要停車?你不可能當那裡是停車場吧。」

白莎說:「我要讓後車繞過我之後,我可以左轉。」

「喔,你想左轉?你有沒有打出左轉的訊號呢?」

「當然打了。」

「你說你發出了左轉的訊號。」

「是的。」

「什麼樣的訊號呢?柯太太。」

「別人怎麼做的?」

「不對,不對,柯太太,我要知道你怎麼做的。」

白莎說:「我把左臂伸出車窗——直直的伸出。」

「整個手臂伸出?」

「整個手臂,是的。」

「於是你看到了你後面的車子。」

「是的。」

「第一次看到?」

「是的。」

「是你要那輛車繞過你?」

「是的。」

「你有沒有用訊號通知後車。叫它繞過去。」

「當然有。」

「你怎麼做?」

「我揮手叫她向前。」

「怎樣揮法?」

「用我手臂揮動。」

「用手臂揮動是什麼意思,柯太太?」

白莎用力伸出她手臂做了一連串的圓形動作。

「請記錄下來。」米律師說:「柯太太在此時伸展她左臂作一連串圓形的動作——當手上舉時較頭為高,下垂時幾乎著地。對不對,柯太太?」

「對,」她說,然後又譏諷地加一句:「難得你也有對的地方。」

「在得到你的訊號通知後,魏小姐立即繞過你,是不是?」

「繞過我,並且表達了不少她的意見。」白莎說。

「你車的左前窗,是開著的,是嗎?」

「是的。」

「魏小姐車窗呢?——小心,柯太太,我不要你受騙了。我只要試試你觀察的能力,並看看你到底記得多。魏小姐車右側的窗,是開的還是關的?」

白莎想了一下說:「她車窗是關著的。」

「你能確信?」

「確信。」

「所有右側的車窗都是關著的?」

「是的。」

「玻璃關到頂?」

「我說關緊的。」

「告訴我魏小姐對你說什麼了。說那些個字?」

一陣自以為然閃過白莎的臉:「不要用這種方法來騙我。我不會中你計的。」

米律師抬起眉毛問;「請問你什麼意思?」

「我意思是假如她右側的窗沒有開,我就聽不見她說些什麼。你也知道我什麼意思。事實上,我可以——看見——她在講話。」

「但是你聽不到她說什麼字?」

「當然,窗關著的聽不到。」

「一個字也聽不到?」

「不,我聽到——不是,我不能發誓聽到。」

「那麼你怎麼知道魏小姐對你說的,是你剛才所指表達了不少她的意見。」

「我從她臉上表情知道的。」

「她說的,你一個字也聽不到?」

「聽不到。」

「那麼當你剛才說的,她向你表達了不少她的意見,你是用的心電感應,還是通靈術?」

「我可以看到她臉上的表情。」

「你有本領從別人臉上表情,看到她在想什麼嗎?」

「假如她嘴巴也在動的話,是可以的。」

米律師立即無聲地動了他嘴唇數秒鐘,然後問道:「我說了些什麼,柯太太?」

「你什麼也沒有說呀。」

「但是我嘴巴在動呀。我的確是在說一件事,我說得很肯定。柯太太,我的嘴巴是在動,你也看得到我臉上表情,是不是?」

白莎沒有講話。

「那麼你是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白莎憤怒,困擾,用不說話來保護自己。

米律師又等了幾秒鐘,才說道:「請記錄記下來,證人對這個問題無法回答,或是不願回答。」

白莎開始出汗了。

米律師繼續道:「柯太太,你突然從大路的最左側車道快速地換到最有側車道,開到我客戶魏小姐所開汽車的正前方,你突然發出個停車的訊號,把你的車速變慢,你自己也不知慢到什麼程度,因為你不知道車子停住了還是仍在向前移動。你突然發出一個左轉訊號,然後你突然發出一連串的手臂大動作訊號,所以把右側的車道交通完全阻斷。對你所做的一切行為,你自己有較合理的解釋嗎?」

「我告訴你我要在轉,我要這部車繞過去先走。」

「公園大道方向是綠燈,你知道你不能在十字路口停車,是嗎?」

「假如你一定要吹毛求疵,是的。」

「所以你在那裡違規停車。」

「就算是的。」

「你也知道,從3條車道最右側的一條,你不準左轉的,是嗎?」

「當然,所以我才要我後面的車子先走。」

「所以你為了兩件違規的行動,一個緊接一個地發出了兩次訊號,是嗎?」

「你一定要如此說,是的。」

「再請問你,那輛路先生所駕駛的車子,你什麼時候才看到它?」

「正好在撞車之前。」

「確實地說,撞車之前多久?」

「我說不出來,大概是1秒鐘吧。」

「你見到它時,它在哪裡?」

「它剛擺向左轉彎。」

「你當然知道真正撞車的位置在哪裡?」

「是的。」

「哪裡?」

「就在我的車前面。把我整個擋住,移動不得。」

「正是如此。柯太太,我不想陷害你。我告訴你,調查結果,從車子到交叉路中心點正好31尺。你看這個距離和你腦中想像是不是差不多?」

「大概差不多。」

「這是調查清楚的,柯太太。我想對方的律師這一點可以同意的。」

米律師看看商律師,商律師點點頭。

「柯太太,你第一次見到那輛車的時候,它還沒到交叉路?」

「嗯——它還沒有到交叉路的中心。」

「真是如此。所以這輛車先要到交叉路的中心,在中心較遠方繞過中心左轉,再走上31尺才撞上魏小姐的車。」

「我猜是這樣的。是的。」

「距離嘛——也許算它50尺?」

「嗯——差不多這樣,是的。」

「照你這樣估計,從你第一眼看到路先生的車,到撞車為止,那輛車走了50尺,是嗎?」

「我想是的。」

「是你自己確實作證,你是在撞車一秒鐘之前,看到路先生所開的車的。」

「沒有錯。」白莎說。

米律師說:「你有沒有計算過,柯太太,車子1秒鐘走50尺,1分鐘可以走3千尺,而每分鐘3千尺比時速35英里快得多?」

白莎眨著她的小眼。

「所以,」米律師說:「從你自己的估計,柯太太——我沒有誘導你,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估計,這位路先生的車,用超過35英里時速在交叉路轉彎,是或不是?」

白莎說:「我覺得沒有那麼快。」

「那末你其他的證詞一定是錯了。你認為車子到交叉路中心不止50尺嗎?」

「不,不會更多。」

「但是離開撞車地點至少有500尺?」

「是的。」

「那麼你的時間一定估計錯誤了。你想會不會比1秒鐘要多一點?」

「可能。」

「但是你曾確定地說過那是一秒鐘。柯太太,你要不要改變你的證詞?」

白莎前額全已汗溼。她說:「我不知道那車走多快。我只是抬頭看到它,然後撞車了。」

「喔,你抬頭看才看到它。」

「是的。」

「那麼,撞車之前,你一直是低著頭在看。」

「我不知道在看哪裡。」

「喔,我完全懂了。你不知道你的車是停著還是在動。你也不知道你在看這邊還是那邊。」

「我是在看下面。」

「那你不是在看旁邊?」

「不是。」

「那麼你不可能在看魏小姐。」

「我是在看魏小姐。」

「想清楚一點。」

白莎頑固地不開口。

米律師大獲全勝地笑笑。「我想,」他宣佈道:「我問完了。」

做速記的人,把記事本合攏。魏妍素對白莎得意地傻笑。神氣地離開。米律師用他牙刷樣的小鬍子擦他鼻子。

人們陸續離開。又一次白莎與我被單獨留在辦公室裡。現場猶如一次冠軍拳賽才結束那麼寂寞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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