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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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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什爾得意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伯納爾先生,你是想讓法庭認為你掌握著15日待發的薪金的鈔票號碼嗎?」他不禁沾沾自喜地說。

「是的,先生。但不是全部,你知道。那太費時間了。不過我有所有面值是20美元的鈔票的號碼。」

「那麼是誰登記的那些號碼?」檢查官問。

「銀行。」

「你帶了那份號碼單子嗎?」

「是的,我帶了,先生。」伯納爾拿出了一份單子,「我認為,」他冷冷地看了內斯位元一眼說,「這些預防措施比起安裝一個新保險櫃要來得便宜。」

「我提議將這份單子收為證據。」弗拉什爾說。

「稍候,」梅森反對說,「我有些問題。你說這份單子不是你寫的,對不對,伯納爾先生?」

「是的,先生。」

「你知道是誰的手筆嗎?」梅森問道。

「是艾文霍國民銀行的助理出納的手筆。」

「哎呀,好的。」弗拉什爾說,「如果必要的話,麻煩一點也不算什麼。退出證人席,伯納爾先生,我要叫助理出納上來。」

艾文霍銀行的助理出納哈里·裡迪有一臺計算器,習慣性地顯得很有信心。他確認了號碼單為他所寫。他說他登記了所有20美元鈔票的號碼,將號碼單裝入一張信封,信封隨後封好,隨同工資表上的錢款一道呈送上去了。

「開始提問吧。」弗拉什爾說。

梅森審閱了一下號碼單。「這些號碼都是你寫的嗎?」他向裡迪問道。

「是的,先生。」

「你親自將所寫的號碼和那些面值為20美元的鈔票的號碼核對了嗎?」

「不是的,先生。我沒有親自動手。是由兩個助手核對的,一個邊念邊核對,另一個像我一樣把它們登記下來。」

「那些薪金大概有10萬美元,每月發放兩次,對嗎?」

「是的。自伯納爾先生上任以來,我們一直採用這種方法來確認薪金的發放。沒有嘗試過以數字順序排列鈔票。對於鈔票上面的系列號碼,我們只是簡單地念一念,抄下來。除非發生搶劫,這樣就足夠了。如果真的發生搶劫事件,我們可以將號碼重新進行歸類並按數字順序進行排列。」

「這些號碼都是你寫的——每一個都是?」

「是的,先生。不僅如此,你還會發現每頁的底端都有我的首字母簽名。」

「沒有問題了。」梅森說。

「現在我再次提議將這份單子收為證據。」弗拉什爾說。

「同意。」哈斯韋爾法官裁決道。

「我的下一位證人是縣治安官查爾斯·奧斯瓦爾德。」地方檢查官宣佈說。

縣治安官是個舉止文雅的瘦高個兒,他走上證人席。「你認識本案的被告科爾賓嗎?」地方檢察官問道。

「我認識他。」

「你認識他的妻子嗎?」

「是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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