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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偽證對圈套(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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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隔著桌子敏銳地觀察著黑髮黑眼女人,她是泰娜從職業介紹所找來的,相貌和身格符合梅森的要求。

「你的姓名和年齡?」

「瑟瑪·貝賓斯。27歲。」

「讓你做什麼就做什麼嗎?」

「是什麼工作?不,只要有工作,什麼都行。」她以不顧一切的口吻回答。

「好,請你馬上坐飛機去里納市。到了以後用你的名字租間公寓,然後立刻把公寓的地址打電報告訴我。」

內華達州的里納市以離婚手續簡便聞名,想同丈夫或是妻子分手的人,只要來里納市住上一星期,然後向法院提出離婚就可以了。

「在里納市租了公寓之後怎麼辦?」瑟瑪·貝賓斯困惑地問。

「在一個男人交給你檔案之前呆在公寓裡別動,他會問你是不是名叫海澤爾,你就回答說叫瑟瑪·貝賓斯。不過你知道他要送檔案來。」

「這是不是違反了某條法律?」

「哪裡。是我寫的檔案,不涉及法律。但是過後你將被警察抓起來……不,不必耽心,不是正式的逮捕,儘管放心。只不過是要受到一點盤問。」

「一言不發」。

「如果受到盤問怎麼問答?」

瑟瑪·貝賓斯考慮了片刻,「我幹這工作能得到多少錢?」

「給你五百美元。二百元為定金。剩餘工作結束付清。」

「嗯,我愉快地接受,立即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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