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被害者會一直恨著加害者的呀。」
哪怕是死後——這句話慎介暫且沒說出口。
「所以我付了錢啊。」江島的口氣變得有些生硬起來:「給了受害者的遺屬充分的賠償,也給了替我承擔加害者之名的你一大筆錢。說老實話,就算我,也是個被害者。」
「但被害者要求的,也許並不是錢。」
「那,你說我給他什麼好?誠意嗎?要是光誠意就行了的話,要多少我表示多少。要是讓我低頭賠罪的話,低幾百回我也幹。但是這樣被害者跟遺屬就會幸福了嗎?結果到最後,他們要的還是個錢。那乾脆省掉麻煩,直接公事公辦效率更高些。你不覺得嗎?」
慎介無話可答地沉默著。
江島站起身來:「交易到此結束。先把話放在這兒,還是不要太貪心的好。就算我,懷裡也沒抱著搖錢樹。要是逼我急了的話,對你也不會有好事。」
「我明白。到這兒事情就了結了。」
江島點點頭,意思是:那就好。而後拿著賬單走了。
從店裡出來後,慎介就直奔新橋站去了。很久不曾白日里走在銀座的街上,心裡完全湧不起馬上就要去取那五千萬的真切感,取而代之,剛才江島那番話帶來的不快感卻在胸中瀰漫,久久不能消散。
已經找回了所有記憶的慎介,想起了自己接受判決時的情景。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聽到這個判決時,他有兩個感覺。一是,啊,太好了。雖然辯護律師說過肯定會被緩刑,但想象著萬一結果不是,心裡就惴惴不安的。
然後,另一個感覺,是與此正好完全相反的。
判得好輕啊——他這樣想。
慎介有位女性朋友是在涉谷的首飾店打工的。那時候,她因為發愁零用錢,就擅自從店裡拿走了價值十萬元的商品,便宜賣給了自己的熟人,然後跟店長解釋說好像是被小偷順手牽羊了。她的行為敗露後被店方起訴,對她的判決是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期執行三年。也就是說,和對慎介的判決並無太大的差別。
雖說自己只是江島的替身,但慎介是因為使他人喪失了生命而被問罪的,也就是說,他的罪行僅僅等同於盜竊了十萬元首飾。
雖覺得自己是得救了,但同時他也想象著,僅憑這樣的判罪,被害者的遺屬終究是無法接受的吧。
不過,也許對所有的交通事故,判罰往往都是相同的,並一再重複著。所以像江島那樣的加害者,才只會認為:「自己也是運氣不好。」每年有一萬人在交通事故中喪生,就意味著應該也存在有相同數目的加害者。這些人大概一邊為量刑出乎意料之輕而大大鬆一口氣,一邊只顧著要把自己身上發生的災禍早早忘掉吧。而加害者的遺忘,就等於是對受害者的第二重傷害。
忽然,慎介想起了岸中玲二到「茗荷」來那晚的事。當時,他問了一個問題——碰到了煩惱時,該怎麼讓自己去忘記。
儘量去想些開心的事情,讓自己保持積極的心態——慎介這樣回答。
「比如說?」
「比如說……,對了,我就想象有一天自己開店時的情景。」
「哦,是嗎。看來這是你的夢想。」
「哎,算是吧。」
莫非就是在那個瞬間,岸中玲二下定了復仇的決心?也許最初還有幾分猶豫,便跑去加害者工作的酒吧偷偷觀察。然而,這名加害者看起來似乎已經把煩心事忘得一乾二淨,並且「儘量去想些開心的事情」——聽到這句話時,他該是怎樣的一種心情?
他一定想說:做為被害者,是永遠無法忘懷的。他嘴裡喃喃獨語的樣子,重又復現在慎介的腦海。
「其實,有件事情,我一直想要去忘記。不,忘記是絕對不可能的。我只是希望,哪怕心裡面能夠稍微好受一點點也行。這樣邊想邊稀裡糊塗走著,不知不覺就看到了這家店的招牌。這店的名字,是叫‘茗荷’吧。」
其實,大概就連「茗荷」這個店名,對他來說都是可恨的吧。
到了新橋站,慎介下到地下,一邊確認著號碼,一邊找那隻儲物櫃。與鑰匙相配的櫃子,就在一隻飲料自動販賣機的旁邊。
慎介將鑰匙插入鎖孔,旋轉,門開的時候,心跳稍稍有些加快。
櫃子裡面放著一隻黑色的皮包。他將它取出,掃視周圍,想找洗手間。
找到洗手間後,他鑽進隔間,插上門,去拉拉鏈的手微微有些顫抖。
包裡隨意地塞滿了成沓的鈔票,散發出紙幣特有的氣味。慎介一疊一疊地胡亂檢查了一遍。他從最初開始,就覺得弄點偽鈔混進來這種沒有意義的事情,江島那人是不會做的。
鈔票共有五十沓。慎介輕輕揮了揮右拳。
下午兩點半,慎介回到公寓樓前。裝錢的大包,他又重新寄存到了儲物櫃中。現在那把鑰匙,就放在他的口袋裡。
他考慮著最好趁天黑之前把行李收拾一下,覺得天一黑,琉璃子似乎還會過來。
坐著電梯上樓,站在自己家的門前。他戰戰兢兢地轉動著門把,拉了一下,果然,門沒有鎖,還是今早離開時那樣。
開啟門,探頭瞧了瞧屋裡的樣子。光線昏暗,看不分明。
剛往前踏出一步,背後就感覺到了什麼。
糟了,他這麼想著,卻為時已晚。
一下重擊的同時,腦中火花四濺,意識急速地飄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