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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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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雖如此,我卻沒有打消殺人的念頭。我反而想要證明自己真的能夠殺人。再說,我也想要確認看看昇貢的效果如何。

這個時候,我腦中浮現的人影是倉持修。

我想,我是有理由恨倉持的。

他不但騙我,還把我帶到五子棋那個耍老千的男人那裡去。因為他的關係,我花光了零用錢,還落得從祖母的屍體身上偷錢包的下場。

撇開這件事不談,還有之前的詛咒信。

將我的名字寫在詛咒物件的名單上的,一定就是倉持。把田島和幸寫成田島和辛,除了他還有誰會犯這種錯?因為他的緣故,我收到了二十三個人寄來的「殺」字明信片。

我真的曾經一度認為,那個詛咒已經成真。自從接到寫有「殺」字的明信片以來,我三番兩次遭遇不幸。我不知道詛咒的效果如何,但倉持修希望我遭遇不幸卻是事實。一想到這裡,憎惡之情立即湧上心頭。虧我還曾經相信他是我的少數朋友之一,這個想法更令我懊悔不已。

我心想,這樣不足以構成殺人動機嗎?

世界上,有千百種殺人兇手。為了區區數千元而一時衝動殺人也時有所聞。不過,我對於那樣的殺人動機並不感興趣。我憧憬的殺人魔形象是具有確切的殺人動機,心中長期懷有殺人的念頭,並且冷靜地付諸實行。就像從前在書上看過的布蘭比利耶公爵夫人的犯罪案例一樣。

殺人這個行為很誘惑我,但不能沒有殺人動機。我的想法是,若是沒有殺人動機,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殺人。

有人詛咒我、期待我遭遇不幸,這些足以作為殺人動機嗎?我總覺得,這可以成為憎恨他們的理由,卻還不至於讓我想要殺掉他們。我對自己憎惡他人的情緒無法膨脹感到焦躁,也覺得自己是個非常軟弱的人。

然而諷刺的是,消除我心中軟弱的也是加藤他們。當時,體育課因為下雨改成自習。當我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推理小說的時候,他們湊了過來。

「唷,這傢伙在看這種書。」其中一人搶走我的書。

「自習的時候可以看什麼小說嗎?」加藤馬上接著說。

你們自己還不是到處亂晃,憑什麼講我。這句話我當然說不出口。我將兩手放在桌子上,歪著頭看地上。

「這是什麼書?外國小說耶,跩的哩。」

「喂,拿過來我瞧瞧。」加藤從同夥手中接過書本,開始出聲唸了起來。每當他遇到困難的漢字就會卡主,念得七零八落。唸完兩、三行後,他說:「哼,這什麼玩意兒。寫什麼讓人看得莫名其妙。」

「偵探小說吧?會不會出現魯邦和福爾摩斯啊?」

「不會出現那種東西啦。不過應該會寫犯人怎麼犯罪什麼有的沒的吧。這書是在找犯人的嗎?」

「大概是吧。偵探到最後會找出犯人。」

「真了不起呢。」加藤回話的口氣令人討厭。他開啟書本最後面的地方。

「喂,田島,你猜猜看犯人是誰!如果猜對的話,我就把書還給你。」

我默不作聲。要猜什麼呢,那本書我才剛開始看,連有哪些角色都還不知道。

「什麼嘛,答不出來啊。那就當做家庭作業吧。」加藤話一說完,從我胸前的口袋裡抽出鋼筆。那支筆是木原雅輝送我的,我頓時慌了手腳。

加藤開始用鋼筆在文庫本(*文庫本書籍一九二七年於日本推出,為攜帶方便<小開本>、廉價的單行本,至今仍深受日本讀者喜愛。)的最後一頁上亂畫。他的舉止很粗魯,筆尖好像都快被他弄壞了。

「還來!」我扯開嗓子大吼。

一向逆來順受的人居然出聲反抗,加藤一臉自尊心受傷的表情。

「幹什麼,你有意見嗎?」他將文庫本摔在地上。對我而言,書怎麼樣都無所謂,重要的是鋼筆。

「還來!」我試著從他手中奪回鋼筆。

但加藤可沒那麼容易放手。在我們搶奪的時候鋼筆的墨水噴了出來,弄髒了加藤的制服袖子。

「啊,你這傢伙!」他的臉整個扭曲了。他抓住我的制服領口。「你搞什麼鬼!混賬東西!」

我才正想回嘴,就被推倒在地上。我想要起身,卻被加藤的同夥們壓住動彈不得。

「把他的褲子連同內褲扒下來!」

兩、三個人遵照加藤的指示,將手往我的下半身伸過來。我雙腳亂踢抵抗,卻只是白費力氣。他們解開我的腰帶,脫下了我的褲子和內褲,露出小不拉幾、縮成一團的小鳥。女同學別過臉去;男同學則大半都在笑。

加藤在我的腳邊蹲下,開始分解木原送我的鋼筆。他開啟墨水匣的部分,兩手牢牢握著兩端。想也知道他要幹什麼。

他雙手一用力,鋼筆「啪嚓」一聲折斷,黑色的墨水一滴一滴地滴在我的*,將縮成一團的小鳥弄得黑不隆咚的。看到的同學們鬨堂大笑。

「去拿板擦過來!」加藤下令。有人快手快腳地去拿來遞給他。

加藤用板擦往我的*拍了好幾下。原本烏漆抹黑的小鳥這下變成了雪白一片。看到的人無不捧腹大笑,甚至還有人笑出了眼淚。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大叫:「老師來了!」

加藤他們動作迅速地將我的褲子和內褲拉上,手腳利落地為我係上腰帶,就這麼將我丟在地上,各自回座。

當禿頭的體育老師走進教室的時候,我還站不起來,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在做什麼?」體育老師看著我說。從體育課上課時的情形看來,那個老師應該也已察覺到我遭同學霸凌,但他和許多老師一樣,沒有為我做什麼。

我默默地搖搖頭,慢慢地回到座位上。我感覺到周圍的人都在訕笑。要是我向老師告狀,加藤他們一定會在事後圍毆我。

我在心中暗自決定——我要殺了你們,總有一天我要殺掉你們這幫人!

我純粹想要獲得力量。我想要確信,自己是一個有心就能殺人的人。我再次閱讀布蘭比利耶公爵夫人的犯罪情節,得到了一個啟示。她連察覺到她弒父的兄長也一併殺害。實際上,他曾以人體進行殺人實驗。換句話說,也就是殺人預演。

這個時候,我又開始思考倉持修這個人。

我當時並沒有非殺倉持修不可的動機。不過,我想要事先預演一遍,為實現更大的野心做準備。所謂更大的野心指的自然是殺掉全班同學。我想,只要透過殺人預演,肯定自己的能力,就能拾回因為被同學霸凌而失去的事物。

從那天起,我開始思考殺害倉持修的方法。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擬定殺人計劃,而且並不只是單純的幻想。

我決定使用昇貢作為殺人兇器。但是要怎麼讓倉持吃下去呢?我最先想到的是混在食物裡送給他吃。不過,稍加思考過後,我發現這個做法並不可行。如果食物來路不明,手下的人應該會提高警覺。我也可以假借倉持好友的名義將食物送給他,可是無功不受祿,一般人在吃之前說不定會先打電話確認。當然,如果以我的名義送的話,自然又另當別論了。

然而,就算倉持不起疑,我也不確定這麼做是不是能夠只殺掉他一個人。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誤殺其他人。這有違我的本意。畢竟,我只想解決掉我看上的獵物。

東想西想之後,我下了一個結論,看來還是得由我親手將摻進毒藥的食物交給他。這樣一來,就能設法讓倉持獨自吃下。

不過,我必須不讓任何人知道我和倉持見過面。只要做到這一點,警察懷疑我的可能性就不高了。自從小學畢業以來,我和倉持走得並不近,轉學後更是一次也沒聯絡過。警察應該也料想不到,轉學到其他國中的學生竟然會特意擬定復仇計劃,回到原來的學校行兇。

我思忖,什麼食物適合摻進昇貢呢?書上說,昇貢只能稍微溶於水,卻能夠溶於酒精和丙酮。換句話說,果汁之類的軟性飲料不能用。

我的思緒回到和倉持一同度過的小學時光。我們經常兩個人一起去電玩中心玩打彈珠檯。

我想起了他常常一邊咬著鯛魚燒,一邊打彈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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