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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歸途(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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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託斯把達達尼昂拉到旁邊。

「喂,」達達尼昂對他說,「你還要我幹什麼?你這個引誘人的傢伙,你要我再賭,是嗎?」

「不,我要你考慮考慮。」

「考慮什麼?」

「你打算要回那匹馬,是嗎?」

「當然。」

「你錯了。我寧願要一百比斯托爾。你知道,你是拿兩副馬鞍子賭那匹馬或者一百比斯托爾,任你挑選。」

「不錯。」

「是我就要一百比斯托爾。」

「可是,我愛那匹馬。」

「所以我再說一遍:你錯了。我們兩個人,一匹馬有什麼用?我可不能騎在後面,那樣我們豈不像失掉兩位兄弟的艾孟家兩個兒子1了嗎?而你呢,總不能騎著那樣一匹漂亮的駿馬走在我旁邊,讓我丟臉吧。要是我,一刻也不會遲疑,馬上去拿一百比斯托爾。我們回巴黎也正需要錢用嘛。」——

1法國古代武功歌《雷諾-德-蒙託邦》又名為《艾孟家四個兒子》,敘述的是雷諾因下棋與查理曼的侄子發生爭吵,刺死了他,四兄弟騎上他那匹駿馬力戰查理曼大帝的故事。

「我要那匹馬,阿託斯。」

「你錯了,朋友,一匹馬會有閃失,會失前蹄,會碰傷腕關節,它吃草料的馬槽裡可能有患鼻疽病的馬吃過,這樣與其說得到一匹馬,不如說白白丟掉了一百比斯托爾;再說一匹馬要主人去餵它,相反一百比斯托爾卻能使主人有吃有喝。」

「可是,我們怎麼回去?」

「騎跟班們的馬嘛,那還用說!從我們的儀表,人家總能看出我們是有地位的人。」

「咱倆騎著小矮馬,而阿拉米斯和波託斯騎著高頭大馬在我們旁邊奔跑,那才好看哩!」

「阿拉米斯!波託斯!」阿託斯嚷著笑了起來。

「怎麼啦」達達尼昂問道,對朋友這樣笑感到莫名其妙。

「好,好吧,繼續談下去。」阿託斯說。

「那麼,你的意見是……」

「是拿一百比斯托爾,達達尼昂。有了一百比斯托爾,我們能吃香的喝辣的過到月底。我們都累得夠嗆啦,看到沒有,也該歇一歇了。」

「歇一歇!啊!不,阿託斯,一回到巴黎,我就要馬上著手尋找那個可憐的女人。」

「好啊,可是要幹這件事,你以為你那匹馬和響噹噹的金路易一樣有用嗎?拿一百比斯托爾吧,朋友,去拿一百比斯托爾。」

只要對方說得有理,達達尼昂沒有什麼不依的。他覺得剛才這條理由非常好。再說,繼續這樣堅持下去,他擔心自己會在阿託斯心目中顯得自私。他接受了阿託斯的意見,選擇了一百比斯托爾。英國人當場就數給了他。

於是只考慮出發了。與店家達成了協議:除了阿託斯那匹老馬,另外再給他六比斯托爾。達達尼昂和阿託斯分別騎普朗歇和格里默的馬;兩個跟班步行,頭上頂著馬鞍子。

兩個朋友雖然騎的是兩匹蹩腳的馬,但一會兒就超過了兩個跟班,到達了傷心鎮。他們老遠就望見阿拉米斯憂鬱地倚在視窗,像「安娜妹子」1一樣眺望著地平線——

1為法國童話作家貝洛的作品。

「喂!阿拉米斯!」兩個朋友喊道,「你站在那裡搞什麼鬼名堂?」

「啊!是你,達達尼昂!是你,阿託斯!」阿拉米斯說道,「我正在尋思,這世界上的好東西怎麼失去得這樣快。我那匹英國馬走啦,剛才在飛揚的塵土中消失了。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使我深感人世無常,而人生本身可以概括為三個字:erat,est,fuit1。」——

1這三個詞是拉丁文中系詞「是」的三個時態,即分別為:過去是,現在是,將來是。

「你說的究竟是什麼意思?」達達尼昂問道,心裡頭又起了疑團。

「我的意思是說,我剛才做了一筆上當的買賣:一匹馬才賣六十金路易,而那匹馬從它奔跑的情形看,一個鐘頭可以跑五法裡。」

達達尼昂和阿託斯哈哈大笑。

「親愛的達達尼昂,」阿拉米斯說道,「請你不要過分抱怨我。實在是迫不得已啊。再說頭一個受到懲罰的就是我,因為那個無恥的馬販子至少騙了我五十金路易。啊!你們兩個真會盤算!你們騎著跟班的馬,而讓他們牽著你們兩匹漂亮的馬,慢吞吞地跟在後頭,每天走短短一段距離。」

正說著,在亞眠大路上隱隱出現的一輛帶篷貨車駛到面前停了下來,只見格里默和普朗歇頭上頂著馬鞍子從車上下來。那是一輛放空返回巴黎的貨車,兩個跟班請車主捎上他們,沿途請他喝點飲料作為酬謝。

「這是怎麼回事」阿拉米斯看到這情景問道,「只有兩副鞍子?」

「現在你明白了吧?」阿託斯說道。

「朋友們,你們與我完全一樣。我出自本能也留下了鞍子。喂!巴贊,把我那個新馬鞍子搬到這兩位先生的馬鞍子旁邊來。」

「那兩位教士呢,你同他們怎樣了結的?」達達尼昂問道。

「親愛的,我第二天就請他們吃晚飯,」阿拉米斯說,「順便提一下吧,這裡有的是好酒,我想方設法把他們灌醉了。於是,那位本堂神甫不准我脫下火槍手隊服,而那位耶穌會會長則請求我收留他當火槍手。」

「不用做論文啦!」達達尼昂喊道,「不用做論文啦!我要求取消論文!」

「自那之後,」阿拉米斯接著說,「我生活愉快,開始創作一首每行一個音節的詩。這相當困難,不過每件事情的價值正是寓於困難之中。詩的內容是愛情方面的,什麼時候我把第一節朗誦給你聽吧,一共有四百行,要朗誦一分鐘。」

「說真的,親愛的阿拉米斯,」達達尼昂幾乎像討厭拉丁文一樣討厭詩歌,說道,「除了困難方面的價值,再加上簡潔的價值吧。你至少應該肯定,你這首詩有兩方面的價值。」

「還有,」阿拉米斯又說,「你會看到,詩中充滿真摯的熱情。啊,對了,朋友們,你們這是回巴黎嗎?好極了,我準備好啦。我們就要見到好心腸的波託斯了,真是再好也沒有啦。你們不相信我很想念那個大傻瓜?他是不會賣掉自己的馬的,就是拿一個王國作交換,他也不會賣的。我多麼想看他騎在那匹馬上和那副鞍子上。我可以肯定他像莫臥兒人1的大人物。」

大家歇息一個鐘頭,讓馬喘喘氣。阿拉米斯付了帳,讓巴贊與他的兩個同伴坐進載貨馬車。於是大家上路去找波託斯。

他們見到波託斯已經不再臥床,臉色也不像達達尼昂頭一回見到那麼蒼白了。他坐在一張餐桌前,儘管只有他一個人,桌子上卻擺著供四個人用的晚餐,有巧妙捆紮起來的肉、上等葡萄酒和鮮美的水果——

1印度的穆斯林,尤其指十六世紀初期征服印度的蒙古人等及其後裔。

「哎喲!好極了!」他說著站起來,「你們到得真巧,我剛開始喝湯呢,你們來和我一塊用晚餐吧。」

「啊哈!」達達尼昂說道,「這樣好的酒,瞧,還有這夾豬油的小牛肉片和這牛裡脊,不是穆斯克東用套索套回來的吧。」

「我正在恢復體力,」波託斯說,「我正在恢復體力。這倒霉的扭傷對體質的損害比什麼都厲害。你扭傷過嗎,阿託斯?」

「從來沒有。只記得在費魯街那次打鬥中,我捱了一劍,半個月或十八天之後我的感覺和你現在完全一樣。」

「這頓晚餐不是為你一個人準備的吧,親愛的波託斯?」阿拉米斯問道。

「不是,」波託斯答道,「我本來等附近幾位鄉紳來晚餐的,但他們通知我不來了。現在你們代替他們吧,換一下人,我並不損失什麼。喂!穆斯克東,再搬幾張椅子來,叫人加倍拿酒來!」

「你們知道我們現在吃的是什麼嗎?」過了十分鐘,阿託斯問道。

「這還用問!」達達尼昂答道,「我吃的是菜葉和菜汁煨小牛肉。」

「我吃的是羔羊裡脊。」波託斯說。

「我吃的是雞胸脯肉。」阿拉米斯說。

「你們全搞錯了,先生們,」阿託斯說道,「你們吃的是馬肉。」

「你盡瞎扯!」達達尼昂說。

「馬肉!」阿拉米斯做了一個厭惡的怪相說道。

只有波託斯一聲不吭。

「是的,馬肉。不是嗎,波託斯,我們不是吃的馬肉?可能連馬衣一塊吃哩!」

「不,先生們,我留下了馬鞍子。」波託斯說道。

「說真的,我們幾個彼此彼此,」阿拉米斯說,「簡直像事先約好的。」

「叫我怎麼辦呢,」波託斯說,「那匹馬會使我的客人們顯得寒酸,我不想使他們難堪。」

「再說,你那位公爵夫人一直待在溫泉沒回來,可對?」達達尼昂說道。

「是一直待在那裡。」波託斯答道,「而且,說實話吧,本省省長,即我今天等待來吃晚飯的一位紳士,看來很想得到那匹馬,我便給了他。」

「給了他!」達達尼昂叫起來。

「啊,天哪!是的,給了他,只能這麼說,」波託斯說道,「因為那匹馬肯定可以值一百五十個金路易,可是那吝嗇鬼只給了八十金路易。」

「不帶鞍子?」阿拉米斯問道。

「是的,不帶鞍子。」

「你們看到了吧,先生們,」阿託斯說,「我們幾個當中,還是波託斯的交易做得最合算。」

於是,大家又叫又笑,弄得可憐的波託斯摸不著頭腦。待大家向他說明緣由之後,他也和大家大叫大笑起來。這正是他的習慣。

「這樣一來,我們幾個人身上都有錢了?」達達尼昂說道。

「我可沒有,」阿託斯說,「我覺得阿拉米斯那家店的西班牙酒好喝,就買了六十來瓶放在跟班們的車子上,這花掉了我不少錢。」

「我呢,」阿拉米斯說,「想象一下吧,我把錢全給了蒙迪迪耶教堂和亞眠耶穌會了,連一個子兒也不剩;而且我許了願要做幾場彌撒,那是非做不可的,既是為我自己,也是為你們幾個做,先生們。大家都這樣說,我也絲毫不懷疑,這對我們幾個會大有益處的。」

「而我呢,」波託斯說道,「你們以為我的扭傷就沒花什麼錢嗎?我還沒算穆斯克東的傷口呢。為了給他醫傷,我不得不請外科醫生每天來兩趟,而外科醫生要我付雙倍的診費,藉口是穆斯克東這個笨蛋挨槍子的那個地方,平常只給藥劑師看的,所以我囑咐穆斯克東,以後千萬別那個地方受傷了。」

「好啦,好啦,」阿託斯與達達尼昂和阿拉米斯交換一個眼色說道,「你對那可憐的小夥子挺不錯嘛,真不愧是個好主人。」

「總之,」波託斯說,「除了花掉的,我還剩下三十來埃居。」

「我還剩下十比斯托爾左右。」阿拉米斯說。

「行啦,行啦,」阿託斯說,「看來我們都成了社會上的富豪啦。達達尼昂,你那一百比斯托爾還剩下多少?」

「我那一百比斯托爾?首先我給了你五十。」

「真的嗎?」

「當然!」

「哦!是真的,我想起來了。」

「爾後,我付了店家六比斯托爾。」

「那店家真是個畜生!你幹嗎給他六比斯托爾?」

「是你叫我給他的。」

「說真的,我這個人心腸太好了,簡單講還餘多少?」

「二十五比斯托爾。」達達尼昂答道。

「我嗎,」阿託斯從口袋裡摸出幾個小錢,「我……」

「你,什麼也沒剩。」

「真的,少得可憐,不值得拿出來湊數啦。」

「現在來算一算我們總共有多少吧:波託斯?」

「三十埃居。」

「阿拉米斯?」

「十比斯托爾。」

「達達尼昂你呢?」

「二十五。」

「總共加起來是多少?」阿託斯說。

「四百七十五利弗爾!」達達尼昂算得像阿基米德1一樣快——

1古希臘數學家。

「回到巴黎之後,我們足足還剩四百利弗爾,」波託斯說,「外加四個馬鞍子。」

「可是,我們這一隊人不騎馬了?」阿拉米斯問道。

「是啊。跟班們的四匹馬,拿兩匹出來給主人騎。我們四個抽籤決定誰騎那兩匹馬;那四百利弗爾分作兩半,兩個不騎馬的一人一半。然後,我們把口袋裡剩下的零錢交給達達尼昂。他手氣好,路上見到賭錢的地方就讓他去賭。這是我考慮好的計劃。」

「吃飯吧,」波託斯說,「都涼了。」

四個朋友不再為未來擔憂,就大吃大喝起來。他們吃剩的讓給穆斯克東、巴贊、普朗歇和格里默四個吃。

回到巴黎,達達尼昂發現一封特雷維爾先生寄給他的信,通知他,國王根據他的請求,剛剛降恩批准他加入火槍隊。

在這個世界上,達達尼昂最大的抱負,除了找到波那瑟太太之外,就莫過於加入火槍隊了。所以,他興高采烈跑去找半個鐘頭前離開的三個朋友,卻發現他們個個愁眉苦臉,憂心忡忡。他們正聚在阿託斯家裡商量,這說明情況相當嚴重。

原來特雷維爾先生剛才通知他們,國王陛下決意在五月一日開戰,他們幾個必須馬上準備自己的裝備。

四個生性達觀的漢子面面相覷,事關軍紀大事,特雷維爾先生決不會開玩笑的。

「你們認為這些裝備要多少錢?」達達尼昂問道。

「唉!沒啥好說的,」阿拉米斯道,「我們幾個剛才精打細算、摳摳搜搜計算了一下,每個人少說也得一千五百利弗爾。」

「四乘十五等於六十,也就是六千利弗爾。」阿託斯說。

「我覺得每個人一千就夠了。」達達尼昂說,「老實講,我並不是像斯巴達人而是像訴訟代理人那樣考慮的。1」

訴訟代理人這個詞提醒了波託斯——

1斯巴達人以吃苦耐勞著稱,此處是借用。法語裡procureur一詞既意為「訴訟代理人」,又意為「管理錢財的教士」,達達尼昂所說顯然是第二個意義,但下文波託斯接話則是想到他的情婦是訴訟代理人的妻子,故此處譯為「訴訟代理人」。

「瞧,我有主意啦!」他說。

「這就已經有點眉目了嘛,我連一點影子都還沒有呢。」阿託斯冷冷地說,「至於達達尼昂,先生們,他成了我們的人,就高興得瘋啦:一千利弗爾!老實講,我一個人就得兩千。」

「二四得八,」阿拉米斯說,「這就是說,我們幾個的裝備需要八千利弗爾。當然,其中的鞍子我們已經有了。」

「還有,」阿託斯等達達尼昂帶上身後的門,向特雷維爾先生道謝去了,說道,「還有我們的朋友手指上閃閃發光的那枚美麗的鑽石戒指。嘿!達達尼昂是一位好夥伴,他中指上戴著一枚價值連城的戒指,就決不會讓兄弟們為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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