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日前項判決書送達費10.00
六月十五日催付命令費5.50
六月十九日查封筆錄費(並載明柯拉莉主張傢俱所有權,反對查封,提出抗告)20.00
法院裁定費(裁定本案按緊急程式開庭審理)40.00
六月十九日確定傢俱產權屬於柯拉莉的判決費250.00
六月二十日梅蒂維埃提起上訴費17.00
六月三十日維持原判的判決費1250.00
共計889.00
五月三十日到期票據一紙1,037.45
向呂西安送達退票清單及拒付證書費8.75
共計1,046.20
六月三十日到期票據一紙1,037.45
向呂西安送達退票清單及拒付證書費8.75
共計1,046.20
卷宗之外附有梅蒂維埃的信,囑咐昂古萊姆的訴訟代理人卡尚使用一切法律手段向大衛·賽夏追訴欠款。七月三日2,維克托-昂熱-埃梅內基德·杜布隆把大衛·賽夏傳到昂古萊姆的商務法庭,責令償付三張票據的欠款和一切費用,共計四千零十八法郎八十五生丁。催付命令由杜布隆送在夏娃手中,夏娃當然覺得數目驚人。同一天早上,她還收到梅蒂維埃的一封信,大為震動。
1上文稱梅蒂維埃的上訴於七月三十日駁回,此處忽稱六月三十日維持原判,等於提早一個月,顯見作者前後日期錯誤。
2上文稱八月七日驛車方將本案卷宗送與卡尚,此處忽稱七月三日(等於提前三十五天)杜布隆在昂古萊姆傳訊大衛,前後日期又有矛盾。
致昂古萊姆賽夏印刷所大衛·賽夏先生
令親沙爾東先生居心不良,竟將傢俱詭稱為與其同居之女演員所有。臺端早應將此種情形通知小店,免作不必要之控訴;而尊處對鄙人五月十日一信並未賜復。今請將票據三紙及小店墊付各款一併迅速歸清為要。此致……
梅蒂維埃。
夏娃對商法完全不行,早先不聽見票據的下文,以為呂西安已經補贖罪過,把三張假造的本票付清了。
當下她對丈夫說:「朋友,先去找柏蒂-克洛,告訴他我們的處境,請教他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