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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警察欒斯的敘述(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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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一個人也沒有嗎?"

"一個人影也沒有,先生,連條狗都沒有。我只好鼓起勇氣,又走了回去,把門推開。裡面靜悄悄的,於是我就走進了那間有燈光的屋子裡去。只見壁爐臺上點著一枝蠟燭,還是一支紅蠟燭,燭光搖擺不定,燭光下只見——"

"好了,你所看見的情況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幾圈,並且在死屍旁邊跪了下來,以後又走過去推推廚房的門,後來——"

約翰·欒斯聽到這裡,突然跳了起來,滿臉驚懼,眼中露出懷疑的神色。他大聲說道:"當時你躲在什麼地方,看得這樣一清二楚?我看,這些事都是你不應該知道的。"

福爾摩斯笑了起來,拿出他的名片,隔著桌子丟給這位警察看。"可別把我當作兇手逮捕起來,"他說,"我也是一條獵犬而不是狼;這一點葛萊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會證明的。那麼,請接著講下去。以後你又作了些什麼呢?"

欒斯重新坐了下來,但是臉上狐疑的神氣還沒消除。"我走到大門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兩個警察都應聲而來。"

"當時街上什麼都沒有嗎?"

"是呀,凡是正經點的人早都回家了。"

"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說:"我這輩子見過的醉漢可多了,可是從來沒有見過像那個傢伙那樣爛醉如泥的。我出來的時候,他正站在門口,靠著欄杆,放開嗓門,大聲唱著考稜班唱的那段小調或是這一類的歌子。他簡直連腳都站不住了,真沒辦法。"

"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福爾摩斯問道。

福爾摩斯這樣一打岔,約翰·欒斯好像有些不高興。他說:"他倒是一個少見的醉鬼。如果我們不那麼忙的話,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臉,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沒有?"福爾摩斯忍不住又插嘴問道。

"我想當時我確實注意到了,因為我和摩契還攙扶過他。他是一個高個子,紅臉,下邊一圈長著——"

"這就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他又怎麼樣了?"

"我們當時夠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說。

接著這位警察又頗為不滿地說:"我敢打賭,他滿認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麼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裡有沒有拿著馬鞭子?"

"馬鞭子?沒有。"

"他一定是把它丟下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後來你看見或者聽見有輛馬車過去嗎?"

"沒有。"

"這個半鎊金幣給你,"我的同伴說著就站起身來,戴上帽子,"欒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隊裡永遠不會高升了。你的那個腦袋不該光是個裝飾,也該有點用處才對。昨夜你本來可以撈個警長乾乾的。昨夜在你手裡的那個人,就是這件神秘案子的線索,現在我們正在找他。這會兒再爭論也沒有什麼用處了。我告訴你,事實就是這麼回事。走吧,醫生。"

說著我們就一起出來尋找我們的馬車,剩下那個警察還在半信半疑,但是顯然覺得不安。

我們坐著車子回家的時候,福爾摩斯狠狠地說:"這個大傻瓜!想想看,碰上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他卻把它白白地放過了。"

"我簡直還是墜在五里霧中哩。誠然,這個警察所形容的那個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況正好一樣,但是他幹嗎要去而復返呢?這不像罪犯應有的行徑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東西。咱們要是沒有別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這個戒指當作釣餌,讓他上鉤。我一定會捉住他的,醫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賭注打個賭,我可以逮住他。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還不會去呢,那麼我就要失掉這個從來沒遇到過的最好的研究機會了。咱們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們何妨使用一些美麗的辭藻呢。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裡,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咱們的責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咱們先去吃飯,然後再去聽聽諾爾曼·聶魯達的音樂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簡直妙極了。她演奏蕭邦的那段什麼小曲子真是妙極了:特拉-拉-拉-利拉-利拉-萊。"

這位非官方偵探家靠在馬車上像只雲雀似的唱個不停。我在默默沉思著;人類的頭腦真是無所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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