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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伯爾斯通的悲劇(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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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六點鐘時”管家艾姆斯說。

“我聽說”警官說道,“吊橋通常在太陽西下的時候吊起來。那麼在一年中這個季節,日落應該是在四點半左右,而不會是六點鐘。”

“道葛拉斯太太請客人們吃茶點”艾姆斯說道,“客人不走我是不能吊起吊橋的。後來,橋是我親手吊起來的。”

“這樣說來”警官說道,“如果有人從外面進來——假定是這樣——那他們必須在六點鐘以前通過吊橋來到,而且一直藏到十一點鐘以後,直到道葛拉斯先生走進屋中。”

“正是這樣!道葛拉斯先生每天晚上都要在莊園四周巡視一番。他上床睡覺以前最後一件事是察看燭火是否正常。這樣他就來到這裡,那個人正在等著他,就向他開槍了,然後丟下火槍,越過窗子逃跑了。我認為就是這樣;除此以外,沒有任何其他解釋能與眼前的事實相符。”

警官從死者身旁地板上拾起一張卡片,上面用鋼筆潦草地寫著兩個姓名開頭大寫字母v.v.,下面是數目字341。

“這是什麼?”警官舉起卡片問道。

巴克好奇地看著卡片。

“我以前從沒注意到這個”巴克說道,“這一定是兇手留下來的。”

“v.v.——341。我弄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

警官的大手把名片來回翻著說道:

“v.v.是什麼?大約是人名的開頭大寫字母。醫生,你找到了什麼?”

壁爐前地毯上放著一把大號鐵錘,是一把堅固而精緻的鐵錘。

塞西爾·巴克指了指壁爐臺上的銅頭釘盒子說道:

“昨天道葛拉斯先生換油畫來著,我親眼看見他站在椅子上把這張大畫掛在上面。鐵錘就是這麼來的。”

“我們最好還是把鐵錘放回發現它時的原地吧”警官茫然不解,用手搔著頭說道,“只有頭腦極為靈敏的警探才能弄清這件事情的真相。還是請倫敦警探來清理這個案子吧。”他舉起了燈,環屋慢慢地走著。

“喂!”警官興奮地把窗簾拉向一旁,大聲說道,“窗簾是幾點鐘拉上的呢?”

“在點起燈來的時候,”管家回答道,“四點鐘剛過沒多久”。

“完全可以肯定,有人藏在這裡,”警官又把燈拿低了。在牆角那裡,長統靴子泥汙的痕跡非常明顯。

“我敢肯定,巴克先生,這就完全證實了你的推測。看來,兇手是四點鐘以後窗簾已經拉上,六點鐘以前吊橋還沒吊起來的時候溜進屋裡來的。他溜進了這間屋子,因為這是他首先看到的一間。他沒有別的地方可以藏身,所以就躲到這個窗簾後面。這一切看來非常明顯。看樣子,他主要是想盜竊室內的財物。可是道葛拉斯先生正巧碰上了他,所以他就下了毒手,溜之大吉。”

“我也是這樣想的”巴克說道,“不過,我說,我們是不是在白白浪費寶貴的時間?我們為何不趁兇手還沒走遠,把這個村鎮搜查一番呢?”

警官想了一想,說道:“早晨六點鐘以前沒有火車,所以他決不能乘火車逃走。假如他兩腿水淋淋地在大路上步行,大約人們會注意上他的。在沒有人來和我換班以前,我無論如何也不能離開這兒。但我認為你們在水落石出以前,也是不便走開的。”

伍德醫生拿起燈,仔細地檢查屍體。

“這是什麼記號?”他問道,“這可和案情有什麼關係嗎?”

死屍的右臂露在外面,直露到臂肘。大約在前臂中間的地方,有一個奇特的褐色標記——一個圓圈,裡面有一個三角形,每一條痕跡都是凸起的——在灰白的皮膚上顯得異常醒目。

“這不是針刺的花紋”伍德醫生的目光透過眼鏡緊盯著標記說道,“我從來沒見過像這樣的標記。這個人曾經烙過烙印呢,就像牲口身上的烙印一樣。這是怎麼回事?”

“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不過近十年間我曾多次看到他臂上的這個標記。”塞西爾·巴克說道。

“我也看到過”管家說道,“有很多次主人挽起衣袖,我就看到那個標記。我一直不明白那究竟是怎麼回事?”

“那麼,這和案情沒有什麼關係了,”警官說道,“但這是一件怪事。牽涉到這一案子的每樁事都這麼怪。喂,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管家指著死者伸出的手,驚呼起來:“他們把他的結婚戒指拿走了!”他氣喘吁吁地說。

“什麼?!”

“不錯,真是這樣!主人左手小指上總戴著純金結婚戒指,再上面戴著帶有天然塊金的戒指,中指上戴著盤蛇形戒指。現在天然塊金戒指和盤蛇戒指都還在,唯獨結婚戒指沒有了。”

“他說得不錯”巴克說道。

“你是說那隻結婚戒指戴在另一隻戒指下面嗎?”警官問道。

“始終如此!”

“那麼這兇手,或者不管他是誰吧,首先要把你說的那個天然塊金戒指取下來,再取下結婚戒指,然後再把塊金戒指套上去。”

“是這樣。”

這位可敬的鄉村警官搖起頭來,他說:“依我看我們最好把這個案子交給倫敦去辦吧,愈快愈好。懷特·梅森是一個精明人。當地案件沒有懷特·梅森應付不了的。過不多久他就要到這裡來幫助我們了。不過我想,我們只好指望倫敦把事情辦到底。不管怎麼說,不怕說出來讓人笑話,像我這樣的人,辦這樣的案子,實在是力所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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