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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波希米亞醜聞 二(第2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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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那麼,現在我也該為即將到來的表演打扮打扮了。"

於是他回到臥室去了。幾分鐘後,從臥室裡走出來的已經是一個和藹可親、單純樸素的新教牧師了。他那頂寬大的黑色帽子、肥大下垂的褲子、白領帶、富於同情心的微笑以及深情、仁慈、充滿好奇的神態,只有約翰·里爾先生才能與之相比。福爾摩斯換掉的不僅僅是他的衣服裝束,就連他的表情、態度、甚至精神世界似乎都隨著所裝扮的新角色而發生了變化。他現在是一個出色的犯罪研究專家,但是,如果有機會去舞臺表演的話,那他一定也是非常優秀的演員,甚至可以說,要是他去做科學研究的話,也一定會成為一個非常優秀的科學家。

六點十五分,我們離開了貝克街。到達塞彭泰恩大街時,比原計劃提前了十分鐘。那時已近黃昏,我們在卜利翁尼府第外面徘徊著等屋主回來。正在這時,亮燈了。根據福爾摩斯的描述,我對這屋子有自己的想象,而眼前情景和我想象的差不多。不過屋子所在的地點要喧鬧一些,甚至可以說與我所想象的完全相反——附近,包括一條小街在內,都很清淨,所以這房子所在的地方倒顯得很熱鬧了。一群衣衫襤褸的人在街道的拐角處抽著煙,有說有笑,其中一個是用腳踏磨輪磨剪子的,還有兩個警衛正在和保姆調情,另外還有幾個衣著體面、嘴裡叼著雪茄煙、行為佻蕩的年輕人。"你看,"當我們在房子前面走來走去的時候,福爾摩斯說道,"他們現在的婚姻關係使這件事情變得比以前簡單多了。那照片現在成了一把雙刃劍。就像我們的委託人害怕公主看到那張照片一樣,很有可能那個女人也害怕被戈弗雷·諾頓看到那張照片。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到哪裡去找這張照片。"

"你覺得要去哪裡找呢?"

"在她身上找到的可能性很小。畢竟那張照片有六寸,要想藏在一個人的身上,並不容易。而且她也很清楚,國王會搶劫、搜查她的——這種事情已經發生兩次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那張照片現在不在她的身上。"

"那會在哪兒?"

"在她的銀行家或者律師的手裡,這都有可能。不過我又覺得這兩種做法都不現實。女人習慣於把內心的秘密封閉起來,也經常會把認為對自己很重要的東西藏起來。照這樣的話,她怎麼可能把照片交給別人呢?她應該自信她有這個能力保護這東西才對。可是話又說回來了,真正處理起這些事時,一個人也說不定會受到什麼影響。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這張照片幾天後要派上用場。所以一定放在離她很近的地方,最有可能就是在她房間裡。"

"她的屋子不是已經被國王派去的人偷過兩次了嗎?"

"哼!他們不知道該去哪裡找。"

"那麼你準備怎麼找呢?"

"我不用找。"

"那怎麼辦?"

"我會讓她自己把照片交給我。"

"她不可能那麼做。"

"她必須那麼做。車輪聲近了,應該是她坐的車。從現在開始,你要完全按照我說的去做。"

在他說話時,馬車兩側車燈射出的燈光順著彎曲的街道照了過來。一輛精緻的四輪小馬車駛到了卜利翁尼府第門前。馬車剛停,一個流浪漢便衝了上去開車門,希望可以得到一個銅板的賞賜,但是另一個流浪漢也想賺這個銅板,搶在他前面把他擠開了,接著他們就激烈地爭吵起來。兩個警衛覺得第一個流浪漢有理,而磨剪刀的認為另一個流浪漢應該得到這個銅板。有了支援者,兩個流浪漢爭吵得更厲害了。接著也不知道是誰先動手,兩個人打了起來,夫人正好這時從車上下來,被擠到了爭吵的人群中間。那些人面紅耳赤,拳打腳踢,互相廝打,十分野蠻。突然,福爾摩斯跑到人群中想去保護夫人。但是,剛擠到她身邊,他就慘叫一聲跌倒在地,血流滿面。看見他出血了,兩個警衛馬上跑掉了,那兩個流浪漢也朝另一個方向頭也不回地跑了。這時,周圍的其他人慢慢圍了上來,這些人當時沒有參與打架,而且穿著舉止都很有禮節。他們幫夫人把跌倒的人從人群中扶起來並照顧著他。艾琳·愛德勒——我還是願意這麼稱呼她而不叫她那個女人——匆忙跑上了臺階。但走到最後一級臺階時,她站住了。藉著門廳裡照射出來的燈光,可以看出這個女人身材很窈窕。她向街道這邊回過頭來。

"那個可憐的先生傷勢怎麼樣了?"她問道。

"他已經死了。"好幾個人一起喊道。

"沒有,沒有,還活著呢,"另一個人大聲地說,"不過可能在你們把他送到醫院之前,他就沒命了。"

"這個男人很勇敢,"一個女人說道,"如果沒有他的幫助,夫人手邊的錢包肯定早被那些流浪漢給搶走了。他們聚眾惹事是有預謀的,而且非常粗暴。啊?!他現在只剩下一口氣息了。"

"我們不能就讓他這麼躺著。夫人,能把他抬到您的房間裡嗎?"

"當然可以。還是先把他放在客廳裡吧,客廳裡的沙發很舒服。請過來吧。"他們小心翼翼、滿懷崇敬地把他抬進了卜利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裡。這些過程我站在窗戶外面看得清清楚楚。燈光亮了起來,不過窗簾是敞開的,所以對於福爾摩斯是怎樣被放置在長沙發上的我看得很清楚。我不知道他是否對現在所做的事情感到羞愧,不過我很清楚,這樣去欺騙一位美麗而有風度、有氣質的女士,還被她那樣關懷備至著,如果換成是我,我肯定會產生莫大的愧疚感。但是我又不能對福爾摩斯交給我的任務置之不理,那樣的話就背叛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狠了狠心,終於決定把裝在兜裡的煙筒拿出來,準備行動。我這樣說服著自己:我們並不是要傷害這位美麗的女士,只是在做一些事情來阻止這個美人去傷害其他人。

福爾摩斯靠在那張長沙發上。從我站的角度看去,他正在裝成一個將要窒息的人,想呼吸新鮮的空氣。一個女僕看到他這樣,趕緊把窗戶給推開了。就在窗戶被開啟一瞬間,我看到福爾摩斯把他的手伸了出來——這是訊號,於是我把煙筒從窗戶扔了進去,並且大聲地喊著:"著火啦!"當我剛喊完這句話,那些看熱鬧的人,不管穿著體面還是邋遢,不管是紳士、馬伕還是女僕,都齊聲尖叫起來:"著火啦!"煙很濃,弄得整個屋子都是煙,而且還順著開口的窗戶衝了出去,向外蔓延著。人們都慌忙跑掉了。過了一會兒,我聽到福爾摩斯在屋子裡大聲地喊著,告訴大家那只是一場虛驚,不要驚慌。我迅速地穿過人群,到了我要等福爾摩斯的那個街道的拐角處。

不到十分鐘,我的朋友就出現在我眼前,他拉著我的肩膀,我們一起離開了現場。在我們轉到埃奇韋爾路的一條安靜的街道之前,他一言不發,急匆匆地快步疾行。

"醫生,你乾得很漂亮,"他說道,"真的是再漂亮不過了,一切都順利完成了。"

"照片找到了?"

"至少我知道了藏照片的位置。"

"你怎麼知道的?"

"我不是跟你說過嗎?她會自己把照片給我的。"

"我不明白。"

"我不願把這件事說得很神秘,"他笑著說道,"因為其實很簡單。你應該看出來今天晚上街上的人跟我們都是一夥的——是我僱他們來幫忙的。"

"這個我猜出來了。"

"在那兩個流浪漢在爭吵的時候,我手裡握著一小塊溼的紅顏料。當我衝上去勸阻並摔倒在地時,就趕緊把手捂在臉上,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當然這很老套。"

"這個我也猜出來了。"

"之後我被他們抬到了房間裡面——她不得不答應那些人把我抬進去,除此之外,她別無選擇。我被放在客廳裡,這正合我意。假如照片就在這間房間或她的臥室裡的話,我應該能想辦法知道究竟是哪一間。被放在沙發上以後,我做出需要空氣的樣子,他們就開啟了窗戶,這也給你的行動創造了機會。"

"可這對你有什麼幫助呢?"

"這很重要啊。當一個女人看到她的房間著火了,她就會本能地去保護她認為最珍貴的東西。這種衝動是無法用理智來阻止的,我也不是用過一次兩次了。在達林頓頂替醜聞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用過。有了家的女人趕緊抱起她的嬰孩;單身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寶盒。現在我敢肯定,這房子的所有東西中,對於我們正在調查的這位女士來說,我們想要的東西就是她認為最重要的。她一定會去搶救那東西,保證它的安全。著火警報做得很好,面對著噴出的煙霧和警報聲,即使是再堅強再冷靜的人也會失去理智。她的反應對我們來說實在是太有用了。那張照片就收藏在壁龕裡,這個壁龕恰好位於右邊鈴的拉索上面的那塊能挪動的嵌板後面。我看到她在那裡呆了一小會兒,把照片抽出來了一半。然後我大聲地喊那只是一場虛驚,她就趕緊把照片給放了回去。她看了一眼煙火筒,就跑出了那屋子,那也是我最後一次看到她。我站起來,趁人不注意離開了那所房子。當時我還曾經猶豫過,是不是應該當時就偷偷地把照片取出來拿走。但馬車伕走了進來,他緊緊地盯著我,所以我只能等待時機,這樣更安全些。要不然,只要稍一魯莽,整件事就可能全砸了。"

"現在怎麼辦?"我問道。

"我們的調查實際上已經結束了。明天我帶著國王一起到她那裡去。你要是願意也跟我們一起去吧。到時候有人領我們到客廳裡去找夫人;不過恐怕當她出來要見我們的時候,她會發現沒有人在那裡等著見她,而且她的照片也已經不見了。陛下一定會對這件事很滿意,因為他有機會親手去把照片取回來。"

"你們準備幾點出發去拜訪她呢?"

"早上八點。趁著那個時候她還沒有起床,我們可以放手去幹。另外我們必須馬上做好準備工作,因為結婚可能會完全改變了她的生活習慣。我要先給國王發一個電報。"

這時我們已經走到貝克街,在門口停了下來。他從口袋裡掏出鑰匙,這個時候正好有人路過這裡,並打了聲招呼:"晚上好,福爾摩斯先生。"

當時有好幾個人在街道上。不過我們判斷跟我們說話的應該是那個身穿長外套,個子高高的年輕人,他說這話時還急匆匆地趕著路。

"這個聲音我以前聽到過,"福爾摩斯驚訝地凝視著昏暗的街道說,"但是我還不能確定和我打招呼的這個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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